Ⅰ 什麼是招標和詢價
一、招標來
通俗一點來說,招標就源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是一種市場交易活動。通過應用技術、經濟的方法和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的作用,有組織開展的一種擇優成交的方式。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最優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既然是商品交易,那麼就存在買方和賣方,正所謂有買才有賣,這個買方指的就是招標方,賣方就是投標方,買賣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招投標。
二、詢價
詢價是政府采購的法定方式之一,是指采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
對於政府采購來說,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主要採用的方式,但是詢價的使用率也比較高。
詢價多用於采購的貨物價格、標准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
Ⅱ 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有哪些應該包括什麼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眾多糾紛都是來源於合同不完善。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不可缺少的內容應該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二手房買賣合同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房款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是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該包括的內容,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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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二手房成交價格如何確定二手房的買賣流程是什麼
如果對身邊買房的朋友們進行調查訪問的話,會發現身邊很多買房的人都是購買的二手房,也有購買新房的不過比較少,對比可以發現,購買二手房的朋友現在已經住進房子裡面了,購買新房的朋友現在還在租房子住,如果後續也准備購買二手房的話,今天就來了解下二手房成交價格如何確定?二手房的買賣流程是什麼?
二手房成交價格如何確定?
1、成交價通常不包括維修基金、水電雜費和應付的交易稅費。若上家有“到手價”的要求,則在支付訂金前就應在居間合同中加以明確。
2、成交價是房屋毛坯價或帶裝修價,在支付訂金前,也應當在居間合同中加以明確。
3、屋內附屬設施、設備隨房轉讓
4、申請產權過戶登記時,極少數人為少付稅費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低報成交價,這是非常危險的,容易導致尾款糾紛。
5、二手房交易稅費是和房屋成交價緊密相關的一項支出。在買房或賣房前,弄清相關政策規定是非常必要的。在正規房產中介公司的營業場所,一般都會明示現行的稅費收取標准。
二手房的買賣流程是什麼?
1、申請貸款(若是一次性付款,則直接跳過),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會與買賣雙方簽訂一份三方協議,協議中約定有三方權利和義務,其中銀行有義務書面通知買賣雙方:買受人申請貸款是否通過銀行審核,銀行貸款放款時間,以及銀行如何確保出售人能否如數領取到貸款等。
2、買賣雙方繳納稅費,銀行把貸款審批下來後,就可以去繳稅。買賣雙方一起到地稅局申請納稅,賣方要承擔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若房子是唯一住房且已滿5年,則這兩項稅不用交。買方則需要承擔契稅。
3、過戶、交房,各種稅費繳納完畢後,則需要到房地產登記中心遞件、過戶。若無中介最好買賣雙方約定一起前往領取再交銀行。若買方單獨去領取,如果買方不去按揭或者拖延按揭的話,賣方的房款難到位。
4、看房選房,在看房的時候一定要多看幾套房屋,確認房子的環境沒有問題,至少白天晚上要去看。找到房源後,就要核實房產的狀態,可以選擇去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
5、簽合同,達成交易意向後買賣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合同既可以到網上下載格式合同,也可以採用房地產交易中心的正式交易合同,不過都還需就細節做一個補充合同。
以上就是二手房成交價格如何確定?二手房的買賣流程是什麼的全部內容,二手房一般會有一個報價和成交價,這和新房不一樣,新房一般放出來的價格就是最終價格,但是二手房可以在報價上再講價,那麼一般二手房成交價格如何確定?二手房的買賣流程是什麼?不知道的朋友就讓小編帶大家進入下文了解吧。
Ⅳ 詢價是什麼意思
詢價是一般指承包人向擬邀請的分包人詢問價格。詢價工作是投標程序中重要的一環。
它有利於投標人優化報價並為報價決策提供依據。承包人詢價是一種意向性的行為,並非一定要與所詢價的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而接受詢問的分包人的報價,同樣不必是日後簽訂分包合同的合同價格。但詢價雙方,一般應講求信譽和職業道德。
由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報價,然後詢價小組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其程序如下:
(1)采購預算與申請:采購人編制采購預算,填寫采購申請表並提出採用詢價的理由,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後提交財政采購管理部門。
(2)采購審批: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采購項目及相關規定確定詢價這一采購方式,並確定采購途徑——是委託采購還是自行采購。
(3)代理機構的選定:程序與公開招標的相同。
(4)組建詢價小組:詢價專家應隨機抽取,這有別於招標性采購。詢價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5)編制詢價文件:詢價文件應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評定成交的標准等事項做出規定。
(6)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並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為邀請更多的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可通過網路發布詢價文件。
(7)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8)確定成交供應商: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成交供應商。
(9)評審結果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成交供應商的名單、各供應商的報價、詢價專家的名單。
(10)發出成交通知書:公示期滿無異議,則應立即發出成交通知書,這才能確保詢價方式的高效。
Ⅳ 二手房買賣中,合同價和買入價有什麼不一樣
有風險——房屋買賣對於每一個家庭來說都是重大事項。由於房屋總價高,在版二手房買賣中,要權交稅款數額也比較大,因而,在現在二手房交易中,簽訂陰陽合同、做低房屋總價以逃稅的現象是相當普遍的。為此,房產交易和稅務部門也制定了相應的規定,在二手房買賣中,對標的房屋進行估價,交易雙方網簽契約約定的房價和估價不一致時,取高計算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等稅費。而稅務部門出具的房產發票是以網簽契約約定的房價為準的,這個房產發票價格也就是房產和稅務部門認可的房屋買入價,發票由買方取得並持有。做低總價對買賣雙方都有風險,對於買方來說,將來再賣出該套房屋時,其持有的房產發票可以在計算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中依法扣除,因此,做低房屋總價總會導致發票上的價格偏低,將來賣房時可以扣除的數額偏少,要交的稅款相應的就多;對於賣方來說,網簽備案的契約是房產和稅務部門認可的,效力比雙方私下約定的高,因此,如果做低總價,買方最後主張按做低後的價格,也就是網簽契約約定的價格進行交易,那麼賣方就存在只能按做低後的總價賣出房屋的風險。
Ⅵ 中介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二手房買賣合同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房款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Ⅶ 二手房買賣協議和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協議是合同的同義詞,但在法律規范上多用合同一詞。
我國合同法上所說的合同是平等版主體的自然人、權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由此可見,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同樣具備上述特徵的協議就是合同。
實踐中,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稱出現,如合同,合同書,協議,協議書,備忘錄,名字並不重要,關鍵是看其內容。
Ⅷ 二手房買賣協議和合同的區別是什麼分別是什麼時候簽的
二手抄房買賣協議就是二襲手房買賣合同,二者沒有區別,是在達成交易意向後支付定金時簽定。
合同--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