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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般二手房有哪些證件

發布時間:2021-02-11 06:06:20

1. 購買二手房需要對方具有哪幾個證件

一、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二、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三、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四、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五、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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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2. 買賣二手房需要些什麼證件和注意的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手房過戶資料:
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3. 買二手房需要看哪些證件

購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賣主的資格審查。要求賣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須查看賣房者是否持有產權人簽發的有效的授權委託書。 2.對房屋的產權狀況的審查。房屋產權證須是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購房者在審查上述證件時,必須查驗原件,必要時可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 3.對房屋其他上市交易資格的審查。 (1)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4)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5)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6)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於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4. 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

4. 購買二手房 需要注意什麼和必須有什麼證件

如果購房者涉及到購買二手房的情況,除了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以外,最重要的步驟就是房產一定要過戶。只有房產辦理過戶手續,這套房才真正的屬於購房者。可見二手房過戶的重要性。那麼,二手房過戶怎麼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證件還有注意哪些問題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6. 買二手房要看哪些證買二手房要證件齊全

買二手房查看賣方證件
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應該查看賣方資格,主要通過以下幾種證件的查詢:
1.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這么做是為了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另外是否有其他產權人簽發的賣房授權書;
2.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辦法的房屋產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購房者可以通過這種方法對房屋的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另外,小編建議您最好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是否具有上市交易的資格。
①若有共有人,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②若房屋已出租,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③若房屋已被抵押,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④若購買公房,須賣方提供資料證明該公房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賣房人還要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附: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若沒有取得單位的同意,不得出售);
⑤如果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二手房過戶前,查看賣方證件
二手房過戶需要賣方提供幾種證件才能順利將房產過戶。所以,購房者若是想順利過戶,完成交易,還要在過戶前查看以下幾個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以下幾種情況的房屋,購房者千萬不能購買:
1.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
2.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
3.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
4.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5.質量有問題的房屋。

7. 買二手房需要房主提供哪些證件

購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賣主的資格審查。要求賣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須查看賣房者是否持有產權人簽發的有效的授權委託書;
2.對房屋的產權狀況的審查。房屋產權證須是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購房者在審查上述證件時,必須查驗原件,必要時可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
3.對房屋其他上市交易資格的審查。
(1)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4)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 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5)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6)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於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4.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在這一環節,購房者除對房屋戶型、結構等較直觀的方面進行查看外,還須進一步了解有關供用電情況、水質、水壓、煤氣、供暖、管線走向等細節;了解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收費標准。
資料來自:超級經紀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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