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過戶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過戶時,賣家需要提供的資料:
身份證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版的監護權公證(父母雙方共同監護)、父母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出生證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婚姻證明原件;
非業主本人到場辦理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公證委託書原件;
如需減免個人所得稅,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婚姻證明原件(龍崗不動產登記中心需業主配偶本人到場)。
B. 購買二手房 需要注意什麼和必須有什麼證件
如果購房者涉及到購買二手房的情況,除了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以外,最重要的步驟就是房產一定要過戶。只有房產辦理過戶手續,這套房才真正的屬於購房者。可見二手房過戶的重要性。那麼,二手房過戶怎麼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C. 買二手房辦過戶手續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買賣雙方本人帶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到房管局辦理即可。程序如下:
二手房過內戶基本程序:簽買賣容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產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產證、房產原相關稅費發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號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確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D. 我要買一套二手房,過戶時需要帶什麼證件
一般這種情況需要你攜帶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婚姻證明,購房合同等。簽字需要買賣雙方都本人到場,不能到公證處委託,受託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委託書才可生效。
E. 買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證件
1、水過戶:一戶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自來水公司辦理過戶。需要專帶房產證原件、屬復印件,房產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如果需要辦理銀行代扣水費業務還需要帶銀行卡或存摺,不需要原房主的資料。不是一戶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會或物業,辦理更名手續,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證復印件。2、電過戶:一戶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電業公司辦理過戶。需要帶房產證原件、復印件,房產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更名後下次交電費時在電業公司繳納一次電費(單子上有本人的名字),帶著單子到銀行簽訂代扣協議。不需要原房主的資料。不是一戶一表的住房,需到居委會/物業,辦理更名手續,有的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F. 購買二手房需要對方具有哪幾個證件
一、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二、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三、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四、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五、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6)買二手房要帶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G. 我買二手房要提供哪些證件
要買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身份證的復印件(正反兩面)三張,戶口本的復印件(含戶主、父母和自己的那幾頁)三張吧,好像還要帶三張一寸照片,帶齊這些到房屋所屬的地稅局和房產局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