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產權問題,70年產權是怎麼算啊。
產權70年是來從這塊建房子的土自地拿好的時候開始算的,在建設時間的前面一點。像你說的2005年建好的,有可能產權是從2003年--2073年或2004年--2074年。你2010年買的房子產權的70年還是從2003年或是2004年開始算的。
2. 請問二手房的產權怎麼算的還是70年嗎
產權是根據一手房產證上的年限來記算的,就是說剩下的期限屬於您,例如,現在買一套原房產證是2006的房子,那麼過戶到您手上的房產證年限就減去了5年,只有65年了
3. 二手房70年大產權怎樣計算
開發商拿地的時間開始抄算。比如2000年KFS拿地,結果囤積了5年,到2005年開發出售新房,然後2012年你又從上家手中購得這套二手房,那麼實際上到你手上還剩餘的產權年限就是70-(2012-2005)-(2005-2000)=70-12=58年了。在這58年裡,你擁有這套房產的所有權和房產所佔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注意一個是所有權一個是使用權)。假設58年後該物業還在正常使用,那麼土地使用權到期了,但是根據《物權法》國家也不能強制性拆除該物業,要繼續使用可以到房管局土地局等相關部門辦理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和開發商開始買地差不多意思)後,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4. 70年房屋產權怎麼計算
70年房屋產權是來從開發源商拿地備案的時候就開始算的,建議買房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很多時候說的是70年產權,但往往是沒有那麼長的,先不說開發的一個周期,一般開發商拿了地是不會馬上開始動工的,基本上要過幾年的時間
5. 二手房70年產權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一,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內一般來說容,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時,樓盤還沒有開發,有的甚至幾年之後才能開發,那麼等居民入住時,房屋產權年限也就不足審批下來的年限了。二手房也不例外。
二,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後自動續期,對於其他性質下的土地到期後如何處理並沒做詳細的規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門申請,通過審批之後交納一定的費用續期。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