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 我不想買了 雙方約定在銀行約定的七個工作日內解壓 我不去解壓算不算違約
如果只是口頭上的協議不算是違約頂多也就是反悔了
但是簽訂了合同之類的話,你沒有去,又沒有跟人家協商,很有可能會被說違約之類的
❷ 二手房買賣 業主未及時解壓房產證,能不能算違約
算違約。
違約金條款是合同的重要條款,是擔保合同全面履行、補償守約方的損失、懲罰違約方違約行為的重要措施。
對違約金的理解: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者有法律所規定。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違約金具有補償的性質,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者過分高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增加或者適當減少。
違約金數額怎麼規定:
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強調違約金補償性的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一方面,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是「根據違約情況」確定的,即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估計到一方違約而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而不得約定與原來的損失不相稱的違約金數額。另一方面,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低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增加,以使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大體相當。這明顯體現了違約金的補償性,將違約金作為一種違約救濟措施,既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又激勵當事人積極大膽從事交易活動和經濟流轉。
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情況,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額的違約金,這其實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違約方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違約金的執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違約金可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守約方的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
❸ 二手房過戶超時違約並房屋存在問題,我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電梯是公共設施,確實不屬於房主能控制的范圍,不能以這個理由要求賠償,但是如果你簽訂的合同裡面明確約定了解除抵押或者過戶時間,那麼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那就屬於對方違約,你可以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口頭同意如果沒有電話錄音,是不能作為證據的。
❹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如何確定逾期付款的責任條款
買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繳納要交違約金,主要看雙方的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於,買房逾期付款需要繳納違約金的條款,違約後就需要繳納違約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分為兩種:
1、逾期期限在雙方的約定期限內的,應當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期限超過約定期限的,可選擇: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當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違約金;
(2)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
(3)雙方另地約定。相關知識延伸閱讀:逾期付款開發商能拒絕交房嗎
1、開發商行使後履行抗辯權
開發商以逾期付款為由行使後履行抗辯權拒絕交付房屋。即所謂的後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屆期未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後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可拒絕對方履行或相應履行要求的權利。所謂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互為對待給付或對價關系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雙務合同。買房人有付款義務,開發商有交房義務,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分別屆滿、屆至。後履行抗辯權實質上是對先履行義務一方違約的抗辯。2、開發商行使後履行抗辯權不成立的情況
如果買房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大部分的購房款,那麼開發商就可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交房;如果買房人已經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麼開發商拒絕交房抗辯不予成立。3、買房人以賣房人不具備房屋交付條件的情況,行使不安抗辯不成立
買房人可否以賣房人不具備房屋交付條件,而依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行使不安抗辯權而拒交購房款呢?其實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規定的不安抗辯權行使條件,必須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賣房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備交付條件不屬於以上四種情形。
❺ 二手房交易房產過戶了,買方未約定付尾款,違約了該怎麼辦
未約定如何違約?沒有約定的事宜就不會產生時間限制或如何付款的問題,可能是賣方與買方關系不用約定,亦可能是忘記約定,但買方應該盡快支付尾款,方顯誠信。供參考如認可請採納。
❻ 二手房購買房主未按約定時間過戶,如何索要違約金
當一方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
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辦理過戶系賣方履行房屋交易義務的內容之一,因賣方原因導致雙方未能按約過戶,至雙方合同解除之日止賣方的該違約行為一直持續,應按約定支付自約定過戶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的逾期過戶違約金。同時,合同中對解除合同違約金有約定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❼ 二手房賣家因無法墊資解壓也算違約嗎
如果三方合同約定,業主確認自己解決解壓問題,如合同里體現出不論什麼原因沒有完成解壓,所需承擔的違約責任,那麼也算是違約了,如果光口頭或者合同里說自己解壓,沒有其他違約要求,那麼就雙方協商。所以說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在補充協議裡面每一項寫清楚,避免以後的各類問題出現及糾紛。
中介公司合同很多的是格式合同,補充協議則可以按照雙方協商內容添加。
❽ 二手房買賣賣家逾期解押超過15天算不算違約應該怎麼處罰
就看你們之間協議怎麼簽的,以及違約責任了
一般你可以選擇解除協議,賣家雙倍返還定金,注意是定金,不是訂金也不是押金。
❾ 二手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付款時間與方式可以解除合同么
建議:1.書面催促給對方,大概內容:「。。。合同沒有明確付款時間及內方式,若貴方自收到本催容告之日起*天內不回復及不在 2013年*月*日就付款時間及方式等簽訂補充協議,視對方違約,我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步驟:a,這個催告建議做送達公證(550元一份),地址是對方的地址,保存快遞單,查詢快遞到達結果(書面,有快遞公司公章)。如果對方已經收件,但不理會,您就可以名正而順的單方解除合同。b,這個催告最好對方簽名。因為這是重要的證據,目的是讓對方知曉事實,他日若到法院,您也站得住腳。
2.准備一份補充協議,列明付款時間和方式,以及違約處理等細節。隨時准備簽補充合同。
3.自即時起,請備份通話錄音,作為有力的證據。若對方反悔,也沒有證據支持他勝訴。
合理期限是一般理解的,這個是法院來判決用,但我認為5個月都沒有付款,就是資金有問題,對方有違約的苗頭。
另,我是廣州地區,二手房買賣應該有網簽,而且合同嚴謹,不知您的地區是否這樣。 而本個案中介公司可能偏袒對方,故意延遲,若是,也需要負責任。
以上建議作為本人的經驗,以後簽合同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