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二手房首付付給誰的問題
在二手房交易中,買家與賣家經常會發生這樣的扯皮:賣家要求買家先支付房款,再過戶;買家要求先過戶,再支付房款。資金監管正好避免了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糾紛發生。菁英向你闡述如下幾點:
1、資金監管對買家的好處
①規避房屋查封風險
雖然房屋核驗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房屋的抵押、查封風險,但是如果賣家有其他的債務,比如民間借貸之類的在住建委和銀行都沒有備案,很難被查出來。一旦賣家還不上錢,房屋就有被查封的風險。如果直接將首付款支付給賣家,不做資金監管,賣家資不抵債,買家將會「錢房兩失」。
(2)預防一房二賣資金問題
按照規定,在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時,房子過戶到誰的手裡一般就屬於誰。賣家一房二賣會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屋轉賣給他人(已過戶),若你直接將購房款打給賣家,則買家需要用訴訟手段追回錢款。若走資金監管,房屋未過戶,錢款仍然在監管賬戶,解約後,將直接退回給買家。
2、資金監管對賣家的好處
二手房交易中,有的買家會要求先過戶,再付款。如果賣家同意了這樣的要求,先過戶,房屋產權轉移到買家手裡,而買家並沒有支付剩餘房款的話,賣家就會「錢房兩失」。
若是辦理資金監管,賣家可以看到買家把房款劃入監管賬戶,賣家也能更放心地將房屋進行過戶。因為這樣做也可以確保買家有充足的資金支付房款,規避買家因資金不足而中斷交易的風險,也避免了買家拖欠尾款的情況發生。
注意:購買二手房最好進行資金監管,資金監管對二手房賣家和買家都有好處,它由獨立的第三方(資金監管機構/銀行)出面,保障雙方利益,避免二手房買賣糾紛,從而起到降低二手房交易風險的作用。
㈡ 二手房交易,首付款應該交給誰
二手房交易的問題,在這之前就說過,不是程序有問題,而是人有問題,為什麼人有問題?
貪欲,利益,在作怪,總想多賣點錢的賣家,太多了;
這幾天接到的二手房交易咨詢,大多數都是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賣家極不配合交易和過戶,為什麼呢?
要麼不給去辦理網簽,不辦理網簽就意味著有可能這套房,會可能一房二賣的風險;
有的網簽了,但是就在辦理一張監管賬戶的銀行卡的時候,就卡住了,死活不去辦理,交易擱置;
還有一個最奇葩的是什麼?
有一個網友,3月初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萬定金,簽合同的時候寫了,3月底繳納首付,5月底辦理過戶手續,10月份搬家交房;
合同都簽了,怎麼辦呢?
關鍵是回家一思考,這也拉得時間太長了,對不對?
時間一長,什麼變化都有可能發生,房價漲了怎麼辦,政策變化怎麼辦,在這期間徵信出問題怎麼辦?
最最關鍵的一點是什麼呢?
月底不交納首付,你就違約,按照協議要多賠償人家賣家5倍的定金,作為補償;
這個協議的公平性,就暫且不說了;
那就說說應該怎麼簽訂協議,應該在一個什麼基礎上,再去簽訂這樣的一個協議呢?
第一:簽協議要做思考;
一般在中介簽協議,很多買房的朋友是根本不看協議的,甚至在那種氣場之下,即使看也都給你看不了多少字,有的就直接簽字了;
這實際都是不對的,而是要認證的看一些協議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而且要理解才可以;
很多買家也好,賣家也好,都是回家後才慢慢看協議去了,一看傻眼了,簽了字,按了手印,已經為時已晚,怎麼思考怎麼不對?
返回就是違約,這種協議返回時沒有機會的,特別是針對一些賣家來講,更是如此;
賣家的返回只有損失,沒有任何的討價還價的餘地,為什麼呢?
錢你交了吧,房子沒過戶吧,拖你幾個月你又有什麼辦法,關鍵是什麼,規定幾月交首付,幾月過戶,幾月搬家,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可行嗎?
即使可行,你在中介連一個看協議的耐心都沒有,怎麼能夠等半年,才交易完一套房子呢?
一是簽協議一定要認證的看協議,理解協議,再去簽字,再去按手印;
二是看條款,有沒有什麼心裡接受不了的漏洞,例如10月交房你不願意,就不要去簽這個協議,例如不同意時隔時間也太長,那就不簽這個協議,為什麼呢?
要設立自己的框架和標准,符合就簽訂,不符合就不交易了,為什麼呢?
哪怕多花錢,也不能在這個上面,吃虧上當和受騙,對不對呢?
第二:過戶程序有一個事特關鍵,首付交給誰;
首付款到底什麼時候交納,繳納給誰,在什麼條件下進行,這都是有一個嚴格的程序的,程序不對那就不交易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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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打算買二手房,首付款是直接付給賣方嗎,賣
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話,首付款是需要做資金監管的,到業主的賬戶上時間就會長一點。
㈣ 購買二手房怎樣交首付款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方需要向賣方支付房子的首付,首付款金額大,風險畢竟高,在內支付時一定要謹慎,特容別是對於購買有抵押的二手房時。
1、在辦理解押手續之前,不要支付首付款。一般來說,二手房抵押的撤銷手續需要半個月左右的流程的,在還清貸款和撤銷抵押的這段時間里,也不要付首付款,要等到房子的撤押手續辦理完了之後再支付。
2、可以選擇銀行等資金監管方式交付首付。這樣比較安全省事,不必擔心首付款出現什麼大的問題。購買正在還貸的二手房,是有風險的,我們需要在二手房的撤押和首付交付上上點心,規避一下能夠規避的風險。
3、建議買賣雙方在合同中要規定以下的內客:買受人已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了貸款申請手續,貸款銀行不能按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金額和貸款年限發放貸款的,雙方所簽二手房買賣合同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全額退還,還款不計利息,即不能將貸款作為合同解除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
㈤ 買二手房首付款應該交給誰
二手房交易的問題,在這之前就說過,不是程序有問題,而是人有問題,為什麼人有問題?
貪欲,利益,在作怪,總想多賣點錢的賣家,太多了;
這幾天接到的二手房交易咨詢,大多數都是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賣家極不配合交易和過戶,為什麼呢?
要麼不給去辦理網簽,不辦理網簽就意味著有可能這套房,會可能一房二賣的風險;
有的網簽了,但是就在辦理一張監管賬戶的銀行卡的時候,就卡住了,死活不去辦理,交易擱置;
還有一個最奇葩的是什麼?
有一個網友,3月初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萬定金,簽合同的時候寫了,3月底繳納首付,5月底辦理過戶手續,10月份搬家交房;
合同都簽了,怎麼辦呢?
關鍵是回家一思考,這也拉得時間太長了,對不對?
時間一長,什麼變化都有可能發生,房價漲了怎麼辦,政策變化怎麼辦,在這期間徵信出問題怎麼辦?
最最關鍵的一點是什麼呢?
月底不交納首付,你就違約,按照協議要多賠償人家賣家5倍的定金,作為補償;
這個協議的公平性,就暫且不說了;
那就說說應該怎麼簽訂協議,應該在一個什麼基礎上,再去簽訂這樣的一個協議呢?
第一:簽協議要做思考;
一般在中介簽協議,很多買房的朋友是根本不看協議的,甚至在那種氣場之下,即使看也都給你看不了多少字,有的就直接簽字了;
這實際都是不對的,而是要認證的看一些協議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而且要理解才可以;
很多買家也好,賣家也好,都是回家後才慢慢看協議去了,一看傻眼了,簽了字,按了手印,已經為時已晚,怎麼思考怎麼不對?
返回就是違約,這種協議返回時沒有機會的,特別是針對一些賣家來講,更是如此;
賣家的返回只有損失,沒有任何的討價還價的餘地,為什麼呢?
錢你交了吧,房子沒過戶吧,拖你幾個月你又有什麼辦法,關鍵是什麼,規定幾月交首付,幾月過戶,幾月搬家,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可行嗎?
即使可行,你在中介連一個看協議的耐心都沒有,怎麼能夠等半年,才交易完一套房子呢?
一是簽協議一定要認證的看協議,理解協議,再去簽字,再去按手印;
二是看條款,有沒有什麼心裡接受不了的漏洞,例如10月交房你不願意,就不要去簽這個協議,例如不同意時隔時間也太長,那就不簽這個協議,為什麼呢?
要設立自己的框架和標准,符合就簽訂,不符合就不交易了,為什麼呢?
哪怕多花錢,也不能在這個上面,吃虧上當和受騙,對不對呢?
第二:過戶程序有一個事特關鍵,首付交給誰;
首付款到底什麼時候交納,繳納給誰,在什麼條件下進行,這都是有一個嚴格的程序的,程序不對那就不交易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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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二手房按揭首付款怎麼支付
二手房按揭首付款可以交由銀行資金監管,待雙方辦完過戶手續之後由專銀行直接將首屬付款劃撥給賣方。
二手房款資金監管辦理手續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將款項直接打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如果二手房交易的房屋尚有未還清的貸款,而賣家享用買家的首付款還清貸款,解除房屋抵押,然後在過戶房產給買家。買家擔心賣家把這筆錢作其餘用處,房產不能辦理過戶,雙方就可以使用資金監控。
資金監管是把購房人已經支付的房款,保管在由上下家同意的第三方資金賬戶里,專款專用。也就是說,只能用於還清上家貸款,這樣就能保障交易流程的順利和安全。
㈦ 買二手房,過戶當天怎麼把首付款給賣方
可以直接轉賬賣方賬戶,但是為了資金的安全,可以辦理資金監管。
二手房按揭貸回款,資金答監管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㈧ 購買二手房首付款應該交給中介還是賣方
二手房的首付款是交給賣房本人的,可以先付一部分定金,然後再去辦理回貸款面簽,申請貸款,貸款通過答後,再辦理過戶,過戶當天給予首付款。等待貸款下來,在這當中先把合同簽好,有什麼地方要備注的,要寫好說明,不然會造成損失。如果遇到二手房買賣賣方違約首付款的情況,有兩種解決辦法:
1、與賣方協商,如果無效可提起仲裁或訴訟,要求賣家繼續履行合同,完成房屋買賣,並要求仲裁或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
2、賣方違約,將你已支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給你,並且賠償雙倍定金做為違約金(如合同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照違約金賠償,二選一)。但你不能再繼續要求賣方將房子賣給你,合同解除。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