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交易的購房合同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
二手房交易簽合同前十項注意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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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購房協議和正式的購房合同有什麼不同,名字必須是一個人嗎
購房協議和購房合同名字一般要求是同一個人。
購房協議書是購房合同的一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而簽訂的協議。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二手房購房協議會加入戶口約定和水電煤氣費用結算等事項。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2)二手房買賣購房合同什麼人擴展閱讀:
購房協議書是購房合同的一種體現,是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而簽訂的協議。一份正式的購房協議書範本會包含當事人信息、房屋情況、房款及支付約定、雙方違約責任約定等內容。二手房購房協議會加入戶口約定和水電煤氣費用結算等事項。
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3、合同條款應 該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問題一:在認購書里沒有註明免責的退定條款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後果如何?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後,則需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開發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問題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購房者由於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並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並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的問題。
另外,項目是由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但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後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問題三: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不對等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
主要目的在於表明由於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所以,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C. 二手房買賣一定要簽購房協議或者說購房合同嗎
肯定會有購房抄協議或購房合同的。襲
在房管局過戶時,他會提供固定格式的購房協議或購房合同,不過這個很簡單的。
如果沒有什麼特殊要求,一次性購房的不簽也沒有什麼太大問題。不過一般都會另簽一個合同約定騰房時間、房屋水煤暖電等配套費用等。
D. 買二手房是必須要寫購房合同嗎
買房是生活當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直接從新樓盤那裡買新房子之外,很多人願意選擇在自己信得過的人的手中購買二手房屋。當然不管再信得過,在法律上也要簽訂二手房的買賣合同。合同當中寫的條款就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以及違約之後應當怎樣處理,所以二手房的買賣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後,房屋買賣合同就具有的效力,所以簽訂的過程當中以及條款的具體確定都是非常重要的,否則,一旦出現了問題,條款中沒有規定,或者是規定不明確的話,雙方就會陷入非常麻煩的境地。所以需要注意的地方還是存在的,不容忽視,不然以後處理起來會非常麻煩。
1.第一步,在簽訂房屋的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對基本的信息進行審查,這基本的信息包括房屋原主人的信息以及房屋的基本信息。
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對原主人的身份進行審查,要確定其是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以及是否為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這些都確定了之後才可以與之簽訂合同,否則合同很有可能是無效合同或者是效力有瑕疵的合同。
2.其次要確定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面積,位置,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上的信息與實際房屋是否有出入等等。如果房屋除了大面積之外,還有一些贈送的小面積或者是其他小房屋的話,也一定要寫到合同條款裡面。
在對於房屋主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進行審查之後,就可以進行對於具體條款確定的商議了。在確定具體條款的時候,有以下幾個方面,雙方一定要注意協商,並且寫清楚協商的結果。
例如在房屋當中最重要的就是付款的有關問題,包括應該向賣方支付的金額以及金額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支付,是否為分期付款,是否有貸款等等。交易的時間地點方式,總的金額,是否有首付款和尾款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必須都要經過雙方協商之後明白的寫進合同裡面,否則金錢上出現了問題就非常麻煩了。
3.雙方進行金錢的交易時,還要注意房屋的繳稅問題,二手房的買賣當中是需要向國家繳納一定稅款的,繳稅的金額以及繳稅金額的承接方也應該寫在合同裡面。
由於二手房之前已經有過一些的費用或者是其他的手續,例如物業費,水電費等等,這些費用應當如何結清,以及向相關的物業部門辦理轉移登記,都需要雙方進行協商來確定時間地點以及登記的方式。如果雙方以後由於這些問題出現了糾紛的話,可以依照合同條款來進行解決。
E. 二手房買賣中(有中介參與),購房合同原件應該誰保管。
二手房買賣中,如果頒發了房產證,賣方的原始購房合同也無意義,誰保管並無明確內約定,如果還沒有辦妥容房產證,則購房合同連同辦房產證的資料均需交給中介保管,中介公司拿合同是為了防止賣方一房二賣,而售房人不去房管局簽字,中介公司是無法辦理和領取房本的,對買賣雙方都公平。
F.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是購房合同嗎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和購房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買二手房應提供下專列資料:
(屬1)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簽訂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3)原購買房產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購房發票及自建房產除外);(4)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受讓方為非個人的,出具付款方證明;
(6)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不包括能透支的信用卡)。
G. 二手房交易購房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 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並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H. 二手房貸款合同與購房合同應該給誰
二手房按揭貸款: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中約定買方通過二手房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約定首付款及貸款的比例在這個環節買方一般應在現場看房的同時查驗賣方的《房屋產權證》水電氣費記錄等憑證有時賣方會要求買方繳納一定的定金;
2、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市場現場列印《房產買賣協議》(協議上應明確註明房屋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萬元作為首付款其餘資金申請貸款等)並且同時由買賣雙方到當地房管局現場簽訂《私產房屋代收代付協議》用以明確交易資金代收代付的委託關系;
3、由於二手房的特殊性買方需要先找評估公司對所購房產進行評估銀行會根據房屋交易價和評估價中較低者作為放貸的依據需注意的是有些銀行會只接受指定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而有些銀行則沒有要求因此購房者在評估前要先咨詢貸款銀行。
(8)二手房買賣購房合同什麼人擴展閱讀:
二手房貸款根據借款人的人品、職業、教育程度、還款能力、所購住房(包括抵押住房)變現能力等情況確定。具體有一下幾點:
(1)男性的實際年齡加貸款年限小於65歲,女性實際年齡加貸款年限小於60歲,具有中國國籍,戶口不限,且無犯罪或不良貸款記錄,有穩定收入;
(2)年滿18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二手房屋買賣合同,交齊首期購房款;
(4)有穩定的職業與合法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還款付息能力;
(5)提出貸款申請時,購房者有不低於購房價款20%的自有資金;
(6)借款人同意以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或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有貸款人認可並符合規定條件,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7)所購二手房的產權明晰,符合上海市支付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的條件;
(8)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內;
(9)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貸款人或其指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價格。
I. 二手房購房合同應當注意什麼
作為普通購房者,購買一套房屋是生活中的大事,而簽訂購房合同尤為重要,很多網友反映從網上下載的或者自己所看到的很多購房合同中有很多名詞不是很了解。那麼今天就由小編來告訴大家在二手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二手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1、二手房有無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是二手房買賣合法有效的前提。這一點作為二手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非常關鍵,值得每個人加以重視。
現實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產證行騙的情況,鑒別房產證的真偽,對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鑒別房屋產權證真偽的最保險方式是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2、准確了解售房人
一般來說,大家可以通過查看房產證所有人的身份證件,來解決該困擾。如果售房者與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則應當了解售房者與房產所有人之間的關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證明文件,並親自向房產所有人核實。
購房者應當詳細了解並核實房產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代理人替其簽章。
3、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基本情況必要了解
這主要包括房屋的實際面積和機構與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以及顯示的房屋結構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亂建或破壞房屋結構的問題;該房產用途是否與購房者購買後的用途相符等。
4、核實房產是否抵押、租賃或被司法機關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並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通知抵押權人,並就解除抵押確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則應考慮放棄購買或就此與司法機關及案件當事人進行交涉(非專業人士難以把握)。很多人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忽視了這些應當注意的事項。
5、購買的房屋是公房或經濟適用房,應了解這些房屋是否獲准上市交易
預購公房是否需補足有關費用、公房原單位對房屋是否保留優先購買權、已購公房參加房改房時同住成年人的意見等。軍隊等單位的房屋,由於其特殊性,應特別注意單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如有疑問則不宜購買。
6、估算稅費負擔
二手房買賣的稅費規定較多、較復雜,累計各項稅費金額也比較大,估算稅費負擔是十分必要的。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應承擔契稅、印花稅,售房者在一定條件下應承擔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個人所得稅。
根據買賣房屋的性質以及各地的實際情況還可能發生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稅費。此外,買賣房屋的性質、面積大小、用途、辦理產權登記時間長短等因素還可能使得契稅的稅率發生變化。買賣雙方可以根據擬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向法律專業人士或有關部門具體了解稅費的項目、稅率。
購房合同要有哪些內容(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寫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應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情況。
3、價款。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位;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
5、違約責任。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6、解決爭議的方式。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7、合同生效條款。主要包括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9、合同的變更或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件。
10、附件。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如果可能,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起草、修訂合同,這樣效果比較好。
買一套稱心的二手房是很多人的願望。買賣合同應當注意什麼,二手房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相信精明如您,一定不會大意,必要時可以參考專業人士的意見。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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