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購房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
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訂立違約條款非常重要。實踐中,有些房產商將違約條款列入補充條款的內容,而且往往列出許多制約買方較為苛刻的違約條款,而對賣房違約責任則設法避開;或者是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由於雙方的責任之約約定不公平、不對等同樣對買方極為不利。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購房者應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預售方的違約責任,並力求雙方違約責任的公平和對等。" 例如,有些房產商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對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是這樣約定的:"買方逾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付款,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沒收買方支付的定金和已付的房款;賣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買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交付房屋逾期180天,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樹木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上述條款中,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約定不完整,而且明顯不對等。首先是賣方的違約責任不完整,商品房買賣中,賣方(房產商)不僅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而且應按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如:面積、位置、裝修標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等)交付房屋。 因此,有關賣方的違約責任的約定表述應當是:"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如期將房屋將付給買方,……"其次,既然約定在買方逾期20天時,沒收買方支付的定金和購房款,那麼,也應當約定"在賣方逾期20天交房(而不應當是180天)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賣方雙倍返定金和購房款"。不過,這里應當特別說明的是,"賣方有權沒收買方支付的房款"的約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② 購買二手房房主違約怎麼辦
1、終止合同業主給6萬符合定金原則。
2、如果你確實需要房子就可以等待,但回沒有保障盡答量不給首付。如果業主的確需要資金可以再給部分資金,但要與原3萬定金一起全部作為定金,這樣業主的違約成本將會增大,杜絕違約,這種想法的前提是近期房價增長迅猛,業主完全可以毀約另賣。當然,定金是雙刃劍,也會制約買受人。
3、分析房產證遲遲未下來的具體原因,如果是房屋本身性質問題導致不能及時辦證或者無法辦證,就建議終止合同。如果房屋性質沒有問題,辦證只是時間問題就可以等待。如果業主需求資金,你可以補交,但要辦理房屋交付,以房屋作為交付資金的安全保障。
③ 二手房買賣簽訂購房合同後,賣家違約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簽定合同後賣方違約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
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有版
1、定金:雙方可以約權定合同金額分之二十以內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雙倍返還定金。
2、按房款的20%進行賠償。
3、按合同上約定的賠償價格賠償。
④ 二手房已簽購房合同,買方反悔了,違約金怎麼支付
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要求買方支付合同約定數額的違約金。
⑤ 如何約定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約定
1、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2、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違約金的執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們國家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具體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30%,則認為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於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上家如遲延遷出戶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當雙方發生爭議時,下家無法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真有那麼多,法院最終將違約金調整為每日100元。
二、對違約金的理解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⑥ 二手房購房合同違約怎麼辦
新房二手房如何選,購房流程有什麼區別:
新房與二手房的流程,大回致一樣,但過程中一些流答程的順序是不一樣的。
購房資質審核:
在認購新房時,購房者就要提交資料進行審核了,而二手房資質審核的節點,在簽約前。一般情況下,購房資質審核需要10個工作日,在認購書中會規定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買認購當天沒有帶齊資審材料,耽誤了購房資質審核,在約定期內沒有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則會面臨違約風險。
簽合同和網簽順序:
新房正常的流程是先網簽,再簽訂合同,只有一本合同。二手房的順序是先簽合同,再進行網簽,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簽訂的是兩個合同,前者為買賣合同,後者為網簽合同,兩份合同略有不同。
放貸款的節點:
新房現房,按照銀行的流程時間放貸款,期房的話,商貸和市管公積金貸款,需要等到期房封頂之後,國管正常放貸,放貸時間與是否封頂無關。二手房放貸款的節點,是在新房本下發之後若干工作日內。
相對比之下,買新房比買二手房遇到的糾紛少,新房產權明晰、貸款、產權歸屬都很容易辦理,而二手房在購買過程中,產權、貸款、合同都容易發生糾紛,對比一下,新房購房路程更簡單。
⑦ 怎麼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購房合同後違約
新房二手房如何選,購房流程有什麼區別:
新房與二手房的流程,大致一樣,但過版程中一些流程的順序是不權一樣的。
購房資質審核:
在認購新房時,購房者就要提交資料進行審核了,而二手房資質審核的節點,在簽約前。一般情況下,購房資質審核需要10個工作日,在認購書中會規定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日期,如果買認購當天沒有帶齊資審材料,耽誤了購房資質審核,在約定期內沒有簽訂購房合同,購房者則會面臨違約風險。
簽合同和網簽順序:
新房正常的流程是先網簽,再簽訂合同,只有一本合同。二手房的順序是先簽合同,再進行網簽,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簽訂的是兩個合同,前者為買賣合同,後者為網簽合同,兩份合同略有不同。
放貸款的節點:
新房現房,按照銀行的流程時間放貸款,期房的話,商貸和市管公積金貸款,需要等到期房封頂之後,國管正常放貸,放貸時間與是否封頂無關。二手房放貸款的節點,是在新房本下發之後若干工作日內。
相對比之下,買新房比買二手房遇到的糾紛少,新房產權明晰、貸款、產權歸屬都很容易辦理,而二手房在購買過程中,產權、貸款、合同都容易發生糾紛,對比一下,新房購房路程更簡單。
⑧ 二手房買房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違約金如何約定
一、二手房買賣違約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價格大幅度下降,買方拒絕購房
房屋交易流程要辦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時間,不管是辦理貸款,還是過戶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審查資料,而在辦理過程中如果房屋價格大幅度下降,這就會導致買方寧願放棄定金,也不願意繼續買下房屋。
2、買方不願贖樓
在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房產可能依舊會在銀行進行抵押,而賣方可能會因為自己沒有足夠資金還清銀行貸款,然後藉助買方的力量去還款。最開始買方可能會答應此條件,但是隨著一系列手續的辦理比較麻煩,涉及的問題較多,從而放棄為賣方繼續贖樓,造成違約。
3、不願支付房款
在交易過程中,買方可能會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去銀行做首期的資金監管,致使買賣合同無法再繼續履行。此外,還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義務,比如雙方簽署的是陰陽合同,買方只按照陽合同的數額支付購房款,而不按照陰合同的價格支付,這時買方也就構成了違約。
除了以上三種情況,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列明不繳納定金算違約,那麼部份定金不支付不屬於違約,因為定金屬於實踐履行合同,就算部份不繳納,依舊可以就按照已繳納部份履行。
二、如何約定二手房買賣違約金
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有些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問題不足以導致合同無法履行,但是影響了一方的權益,至少給對方造成日期的延誤。從合同約定的角度講,應該對合同履行的所有細節進行約定,並約定出現某種違約的處理方式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對於根本違約可這樣約定:合同簽訂後,如甲方不出售該房屋,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不出售房屋是指甲方主觀不出售該房屋或以實際行動表示不出售該房屋,如將房屋售與他人、不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超過一個月或拒絕交付房屋超過一個月的。
合同簽訂後,如乙方不購買該房屋,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不購買房屋是指乙方主觀不購買該房屋或以實際行動表示不購買該房屋,如拒絕辦理產權過戶登記、在具備公證提存條件後不辦理公證提存手續、不支付購房款,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不辦理貸款手續。
三、二手房買賣違約怎麼辦
二手房賣方違約可以直接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具體參照《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華龍網綜合)
⑨ 如何在購房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
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訂立違約條款非常重要。實踐中,有些房產商將違約條款列入補充條款的內容,而且往往列出許多制約買方較為苛刻的違約條款,而對賣方違約責任則設法避開;或者是約定了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但由於雙方的責任制約定明顯不公平、不對等同樣對買方極為不利。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購房者應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預售方的違約責任,並力求雙方違約責任的公平和對等。"
例如,有些房產商在合同的補充條款中對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是這樣約定的:"買方逾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付款,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沒收買方支付的定金和已付的房款;賣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買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二倍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賣方交付房屋逾期180天,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上述條款中,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約定不完整,而且明顯不對等。首先是賣方的違約責任不完整,商品房買賣忠,賣方(房產商)不僅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而且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而且應按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如:面積、位置、裝修標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等)交付房屋。因此,有關賣方的違約責任的約定表述應當是:"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件如期將房屋交付給買方,……"其次,既然約定在買方逾期20天時,沒收買方支付的定金和購房款,那麼,也應當約定"在買方逾期20天交房(而不應當是180天)時,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要求買方雙倍返還定金和購房款"。不過,這里應當特別說明的是,"賣方有權沒收賣方支付的房款"的約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