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買賣簽訂購房合同後,賣家違約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簽定合同後賣方違約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
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有版
1、定金:雙方可以約權定合同金額分之二十以內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雙倍返還定金。
2、按房款的20%進行賠償。
3、按合同上約定的賠償價格賠償。
⑵ 二手房賣方違約金問題:
你首先要弄清楚是中介串通房主欺騙你還是中介也沒搞清楚.這是性質問版題.
1.房子本身就權有產權分割糾紛,有可能是房主為了獲得不屬於自己的利益想瞞天過海,出售房子.而中介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連同中介一起上訴,中介作為提供證據的一方(因為他們是為了賺取代理費.但是現在房子賣不了他們也白忙了).
2.中介在知道實際情況的前提下還是幫助房主欺騙了你,那麼就要連同中介一起告!定金必須是雙陪賠付.收集好所有的證據,先到當地的建設委員會反映,一般情況能得到解決,而且中介也會有應有的下場(因為這類事件在房地產行業不算是大事)如果得不到解決就走司法程序!
⑶ 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這還要看合同相關復具體條款的約定製
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
⑷ 二手房買賣違約金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二手房買賣在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房屋買賣行為,在二手房買賣中會發生很多糾紛,因此我們需要防範一些風險,
對違約金的理解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而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金額的,則可按法律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數額的,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
關於違約金的約定
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多大比例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法律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 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情況,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額的違約金,這其實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違約方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違約金的執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違約金可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國《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守約方的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
⑸ 二手房賣方違約要支付哪些違約金
首先要看是否簽復訂的二手房買賣制合同,再次就是看買賣合同中對違約金是怎麼規定的,簽訂了合同,並且合同中對違約金有明確的說明,是多少錢還是按房價的比例,如果這個時候買方違約,就必須按照合同的說明支付違約金。如果是口頭上的,就比較難辦,因為沒有具體的合同等,就是買方違約了不給違約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⑹ 急!二手房買賣賣方違約,賠付違約金的問題,謝謝!
違約是對買賣雙方都具有效力的。若賣方違約,且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是回2萬的話,這個2萬的答數額應賣方補償給買方。同時退還買房所交的費用以及辦理貸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對於已簽訂合同的,一般視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關的費用,但由於未完成過戶,可以協調減少中介費用。
⑺ 二手房買賣賣方違約的情況有哪些該怎麼解決
延期交房、延期遷戶口。
2.不配合辦理各項業務。
3.房屋質量問題、稅費問題等等。
二手房買賣中專違約一方承屬擔怎樣的違約責任?
違約金與定金同是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2.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預先設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時,給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另一方當事人的一定款項。
3.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當然可以違約金與定金同時約定。但是在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不能同時並用。如果發生賣方違約,在合同有效並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賣家需要繼續按照規定履行義務,或者可以通過正當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⑻ 二手房買賣違約金怎麼賠償,額度是多少
關於二手房合同中的違約金問題,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上限數額回,但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答分之三十。具體賠償標准有:1、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一般以合同約定為准;2、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