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交定金前一定要注意哪些步驟
一、核實房本
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二、核實產權
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
三、檢查產權瑕疵
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不然交完錢房子被法院查封會落得人財兩空。
四、核對面積
有的業主在經紀公司掛牌時報的面積跟房本上的實際面積相差甚遠,一平米好幾萬,一定要看好。
五、確認房主
核實與你磋商房屋事宜的人是否是房屋產權人。首先要確定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房主本人,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買賣雙方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購房者核實房主的身份、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最大限度地規避資金風險。
除了確認上述幾點,還需要落實細節,比如:所談的價格包含什麼,是單獨房子的價格還是包含車位的價格。對於買學區房的人更要注意一點,一定要在定金里寫明房子屬不屬於學區,名額有沒有佔用等情況。定金不能超過總房款的20%,最好不要超過50萬,而且大額定金盡量選擇資金監管。
最後,購房者一定要清楚關於訂金和定金的區別,無論是在《定金協議》還是《二手房買賣合同》里,二手房交易流程都沒有訂金這個詞,現在的《定金協議》和《二手房買賣合同》都是制式的,購房者不要被網上不專業的陳年信息混淆。
⑵ 請問買二手房付定金前需要注意些什麼
二手房交易十項注意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⑶ 二手房交定金前需要注意什麼
1、核實房本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其次要弄清楚所購「二手房」的准確面積(統稱建築面積)。要核實「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面積數與實際面積是否一致?還要考究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的具體規定。最後要弄清楚辦理購買「二手房」規定程序。購買「二手房」切勿輕信賣方所謂的「承諾」。購買「二手房」,必須由買賣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並到房屋所在市、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過戶和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等手續。
2、確認房主:核實真實身份
首先要確定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房主本人,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是買賣雙方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購房者核實房主的身份、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證和房屋產權證進行欺詐,最大限度地規避資金風險。房產交易屬於大宗交易,買賣雙方都希望交易過程安全穩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託資信好、品牌響、專業強的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由其在中間驗證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對雙方行為進行制約。
3、 小心中介吃差價
如果您是通過中介公司買的房子,那就要小心了,現在的中介公司很少有不吃差價的,所以您一定要找企業比較大,信譽教好,品牌公司去買,而且一定要要求見房主本人,與房主當面把價錢談清楚,如果中介說房主忙啊,過不來,或者是讓他兒子、妹妹、姐姐或者別的親屬代替房主本人來跟你談,你一定不要相信他們的話,他們找的那些人,都是托,根本就不是房主的親戚,還得以房本上的業主為主。如果他們一再推辭的話,那肯定是有鬼了,中間一定有差價,您一定要堅持見到房主本人再交定金,而且一定要求簽三方合同(房主、你、中介),不要只跟中介簽單方合同,一定要簽三方。中介公司的人都特別會說,不要一時聽信了中介的好話,被他們繞進去了!!
最後希望你能順利買到自己心儀的房子,完成交易
??
望採納
⑷ 買二手房時定金要注意什麼
1、注意定金金額。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專的20%,超過的屬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注意了解定金罰則,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在一般情況,如果賣家只收取定金然後反悔交易的,要將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
3、注意核驗賣家身份證件、房產證件的真實性;其次,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是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⑸ 買二手房交定金前該注意什麼事項呢
買二手房交定金前一定要核實清楚房主、房本是否真實,房子產權有沒有問題,否則不僅不能買到房子,定金還可能打水漂。那麼買二手房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什麼事項呢?
一、什麼是定金?
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定金」交完一般是不能退的。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二、在支付定金、簽訂金協議之前,務必做到以下4點:
(1)核實房主:
購房者應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確認賣家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房主」。主要是核驗賣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騙子假冒「業主」騙首付的案件時有發生,務必留個心眼。
(2)核實產權:
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果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如有配偶,需要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
(3)檢查產權瑕疵:
購房者應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不然交完錢房子被法院查封會落得人財兩空。
(4)核對面積:
有的賣家報的面積跟房本上的實際面積相差甚遠。所以購房者要核實面積,看房本面積是否跟房屋實際面積一樣。(最好用尺子量一量,這樣才有保障!)
除了以上4點,購房者還需要落實一些細節之後再交「定金」,比如:所談的價格包含什麼,是單獨房子的價格還是包含車位的價格;如果房子有車位且價格包含車位,一定要在定金協議里註明車位號等。
⑹ 買二手房交定金之前要注意什麼
首先,「認購金」與「定金」是需要澄清的兩個概念。從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盡相同的。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簽訂認購書和交納認購金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准備進一步協商前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要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認購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而在此期限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與他人,如果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後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
定金與認購金不同,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發展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發展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定的時限內去與發展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個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不能達到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購買認購房屋的,發展商應當退還定金。
因此,您需要記住的是,當認購書中標明的是「訂金」時,購房者可要回;如標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認購書中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進一步協商,從理論上講,要回定金就比較困難了。
在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後悔的情況相當普遍,而由此引發的糾紛更是難於解決。所以,對於購房者來說,為了避免喪失認購金或定金,千萬不要急於在簽訂認購書時馬上交錢,而是要考慮清楚後再說。一旦決定交錢認購,不妨在認購書中書面約定,如果購房者決定放棄認購的房屋,發展商應當將定金或認購金退不。
⑺ 買二手房付定金流程要注意什麼
注意1 了解該套「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
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所以,一定要征詢原產 權單位同意所購房屋轉讓的書面意見,並簽章。
注意2 了解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他人擁有「共有權」關系,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但最要 緊的是,一定要由賣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
注意3 了解所購「二手房」的准確建築面積
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現在的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其他面積不計在內。此外,還要考察 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注意4 了解購買「二手房」的程序
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必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 局市場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已購住房出售登記、過戶和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手續。
注意5 了解屋內設施的交驗細節
有些業主在簽訂合同時常常口頭向客戶保證,屋內裝修的鋁合金門窗、地板、空調以及櫃子、熱水 器可以全部贈送。結果到實際交房時客戶卻發現門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內狼藉不堪,而業主承諾的 空調、熱水器更是不見蹤影。
注意6 付款方式
在購房合同簽訂過程中,必須注意付款方式的一個個環節。比如,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在付款方式 的選擇上標明,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客戶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給業主或中 介公司等。
注意7 交房時間
在合同簽訂的時候還應該明確註明房屋交驗時間是在過戶後第幾個工作日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時間; 房屋交驗前產生的費用及房屋交驗時產生的費用由誰承擔;另外,雙方的其他約定也需在合同中註明 。
注意8 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在合同約定時最好清楚標明各方的責任義務,這樣可大大有利於避免糾紛的發生。如悔約 責任、違約金款項、逾期付款責任、滯納金款項及其他違約情況等。
⑻ 買二手房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什麼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時,應注意事項共有以下幾點,具體如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內全 (查看房產證,土容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⑼ 購買二手房交定金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二手房合同之後,繳納定金時,購房者往往很擔心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有些規定是硬性的,購房者可以利用這些硬性規定來維護自己權益。
消費者在訂立定金條款時,應當注意這樣6個問題:
(1)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後,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訂金則屬於預先支付的一部分價款,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如果收取訂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約定,則交付訂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還訂金而不能要求雙倍返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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