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買的二手房,請問原房主該在什麼時候搬離,過戶已辦,房產證也已拿到
你 要 跟業主 一 去 管理所去 把水 電 還 有有線 ,電話 這些 過戶到 你 的 名下 這樣你 就 可以入住 了
B. 房已過戶原房主不搬走
我覺得抄直接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不管,找他上級部門。不要打110,錢款都付全了,也過戶了,這個房子就是你的了,這個算強占民宅,就是有不上路子的人,得非常手段。沒有簽「搬走的合同」就不代表不要搬走,起碼有個限度。
C. 買的二手房,房子已過戶完,原房主不搬走怎麼辦
等房產證到手就換鎖。
D. 二手房已經過戶後原房主還有權利回房子搬東西嗎
要看購房合同里有沒有約定哪些是留給買方的哪些是屬於賣方的,如果是回屬於賣方的答,那是可以的。
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裡進行相關的手續登記,並交納定金,合同辦理是前提基礎。
2.前面手續辦理完畢後,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最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3.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中心那裡,買賣雙方需准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
4.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
5.然後又回到交易中心,進行遞交契稅、營業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
6.在這個等待時間里基本沒什麼難題困擾,可以順便了解一些費用,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同時對傢具等進行最後查驗。
7.滿20個工作日後(每個地區時間可能不太一樣),有專門的人會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這個時候,銀行那邊也會下達通知,買方准備開始供房了。
E. 二手房交易完成原房主沒按合同期限搬走他的物品,電話催幾次了都說沒時間,我可告他違約嗎
二手房交易完成原房主沒按合同期限搬在他的物品,電話催幾次了都說沒時間,我可以告他違約嗎,這個可以告他,因為這個房子現在以經是你的了
F. 二手房 過完戶了 原房主卻不搬出去 耍無賴
根據目前的戶籍管理規定,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轉移,新入住戶要求戶口遷入而原住戶拒不遷出戶口的,新入住戶可憑房屋所有權證明將戶口遷入。但如果原房東拒不遷出,有2種情況:
1、如果原房東現有房子與已出售的房子在同一個街道或鄉鎮等近距離區域內,那麼公安部門核實信息後,可以強遷戶口;
2、如果原房東在當地沒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那麼公安部門也無法強遷戶口或注銷戶口,只能督促原房東遷出。
而對於第2種情況,原戶主不主動將戶口遷走的話,是沒有辦法將原戶口強制遷移的。
(6)二手房交易成功原房主什麼時間搬走擴展閱讀:
根據省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戶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公通字[2009]209號)規定,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房屋產權所有人要求將戶口遷入而原住戶拒不遷出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可持《房屋產權證》向派出所申請遷移戶口。
經公安機關調解原住戶仍不肯遷出的,由派出所憑調查取得的材料,將原住戶整戶遷往其所在居委會集體戶,並通知當事人限期辦理相關手續。
為此,需要將戶口遷移到購買的二手房屋所在地址上,可以帶備個人《房產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遷移手續。
G. 二手房,過戶全款後原房主不肯搬離怎麼辦
首先,確定一下業主抄是不是襲惡意違約,如果能給一個准確的時間,比如一周內甚至是一個月內,這些都可以協商;
如果不能給出准確時間,那麼建議走司法程序,如果說自己因為一直買不到合適的房子不騰房的話,這不是理由,可以出去租房;
當然,如果你不是特別著急住,可以將此房租賃給原業主。如果著急住,直接起訴至法院吧。忽然想到一點,既然你成為了新業主,可以聯系物業公司嗎,斷水斷電(最好不好這樣)。
H. 二手房買賣,房屋交易完成後,房東搬走時間一般正常是買方給多久
一般來說都會事先約定的,兩周時間不算長,總要給別人時間收拾東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