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出售二手房買家付了10萬定金,一直拖延不付首付怎麼辦,因為不懂,合同上沒有寫明時間限制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內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容。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⑵ 買二手房只寫了定金收條沒有寫明具體交易價格,現在房主要漲價,可不可以告他違
除非你有第三方證明,否則敗訴。
⑶ 買二手房,付了3萬定金,不想要,只寫了個收定金的條子
要反悔,肯定定金全拿不回了!
⑷ 本人買二手房,交定金收據沒寫啥時候賣給我,也沒寫多少錢賣,是口頭上約定100萬賣
買二手房一定要經過房屋交易,市場在交定金的時候一定要簽購房合同。同時約定好價格以及交定金什麼時候付款,什麼時候把房證過到你的名下等等都要寫的非常清楚。不能口頭約定,這樣是沒有保障的。
⑸ 我買二手房交了定金,沒有寫合同,但過後辦手續時對方卻說房產證,在
額,怎麼說呢,錢來給到對方手裡源,想要回來就不太容易了。
因為定金本來就是約束雙方行為的一種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也就是說,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交了定金雙方就合同內容協商了但不能達成一致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2、一方無故不在約定期限進行協商或擅自改變認購書中的內容而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調整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房子沒有任何抵押以後才能交易。買房一般會出現的一種情況是,對方按揭買房,貸款未還清,因此要你先付一部分款項,用於房子解除抵押,我感覺你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解押是有一定風險的,你可以找一家正規房產中介協助,一般問題不大。
⑹ 我是二手房的賣家,買家已交定金,但需要我為他付一萬的過戶費,但合同上並沒有寫明,怎麼辦
1、按照雙方協議的內容執行;2、協議裡面沒有明確約定要你承擔一萬過戶費的,那麼你可以拒絕。如果因為你的拒付,導致對方不履行合同的,你有權利起訴要求解除合同,沒收定金,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購房款。
⑺ 簽了房子認購書,交了3萬塊錢,但是認購書上沒有寫定金金額,收據上也沒有註明金額的性質,可否退
協商吧,一般這個時候跟對方講法律是難以講得過去的,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承諾那裡是沒有中轉站.
⑻ 二手房買賣,只收了定金,定金條上沒有註明總房款。
按照合同法復規定,非特殊合同可制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約定約定只要清楚,合同一樣有效。關於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人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但目前你的問題不在於合同是否有效,而在於你如何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證明你們之間合同成立。你可以找中介的廣告資料、你與中介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你與賣方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支付憑證、證人證言等作為證據,證明你們之間的合同關系及約定內容。
⑼ 本人買二手房交定金了,收據上沒寫啥時候賣給我房,但現在賣方不賣了,我能要回
肯定應該要回。收據上都寫了啥,按說如果對方單方面反悔還應該有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