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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如何防止賣不破租

發布時間:2021-03-05 18:04:18

二手房賣方不通過中介直接與買方交易怎樣規避風險

二手房直接交易復,應注意以下細節:制
一、注意事項如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㈡ 二手房屋買賣 怎麼避免惡意租賃問題

和賣家簽訂合同書無法約束賣方租賃 ,他的租賃在你買賣之前 。去房屋直接收房 ,你接收之後他在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

㈢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 如何規避交易風險

私下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規避風險,具體如下:
1、房屋手續是版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權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㈣ 未滿2年的產權二手房怎麼規避交易風險

第一、審清「房屋權屬主體資格」,注意「共有人」。
在房產交易的時候,要注意看產權證上權屬人是幾個,很多時候是夫妻雙方。那麼在簽買賣合同的時候,賣家夫妻雙方都應該到場,如果只來了一方,比如丈夫來了,妻子沒來,那麼丈夫應該拿來妻子的委託書,並且該委託書必須經過公證,以證實其委託的真實性。否則,按照法律規定,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轉讓共有財產所簽訂的買賣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第二、仔細審核「代理人」資格。
有的房屋交易,房東因某些原因不能到場,讓別人代理。那麼,代理人的情況一定要核實清楚。最重要的一點,也是代理人是否能拿出房東的委託代理書(經公證),也不能因為代理人是房東的親戚,子女等而輕信。
在當前的限購形勢下,如果是賣方,也就是房東,也要注意,對方買房是否具備購房資格。如果對方因為政策所限不能在當地購置房產的,哪怕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也是無法履行的(房管局不給過戶的),那麼,合同無效。
第三、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在身,是否被列入拆遷,是否農村集體土地。
被抵押的房產不能辦理過戶,需要先還清貸款,再根據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後方可進行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可以去房管局查。房屋仍在抵押期內的,則涉及登記過戶前先行解除抵押的問題;
如果交易房屋被列入拆遷,那麼拆遷房屋是不允許過戶的,通常拆遷區域也會提前發公告,要求停止交易。
如果房屋所涉為農村集體土地,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小產權房」,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買賣無效。有些人考慮到小產權房價格低,而與農民私下交易,風險很大,因為在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一旦起糾紛,產權人還是農民。
目前,經濟適用房還沒有放開交易。
比如房屋的裝修,有利於評估二次裝修的費用;土地使用權為劃撥的,涉及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被查封或凍結轉讓的房屋,則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買賣活動等等,你要先做到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之後再履行合同才會放心省心。
第四、房屋是否有租賃,有無物管費拖欠等
法律上有句話叫「買賣不破租賃」。房屋租賃期未滿的,涉及承租方有權租住至期滿以及優先購買權;有部分堅持該房屋租賃在前,而且租賃有效。如果租賃有效的話,買房人必須等到租賃期滿才可以使用房屋。
所以,房屋是否被第三人承租是買方必須要審查的內容。但是我國目前房屋租賃的登記制度並未完全開展,買房人無從查詢租賃情況。律師建議,在交易時簽署補充約定,或者留下部分保證金,如果沒有租賃,才全款支付給賣方。另外,交易房產的物管費、電費、煤氣費有否拖欠,也可以去物業那裡查一查,如果等到房子買下來才發現,搞不好就要買家來承擔了。
第五、不要「跳單」
法院也提醒,不要輕易跳單,一方面現在規范的中介公司也幫你承擔了很多有關房屋買賣審核方面的問題,自己可以省心不少。二來,跳單,一旦被發現,中介可告違約,要支付違約金的。而違約金的數額基本上就是交易合同上約定的中介費。
第六、房屋貸款風險。
二手房買賣中大多數買方都需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律師提醒購房者不要輕信某些中介公司承諾的可按房屋合同價的幾成辦理貸款。銀行對市民購買二手住房的貸款審核比較嚴格,?還要對所交易的房產進行嚴格的評估作價。所以,打算購買二手住房並准備貸款的市民應在確認貸款銀行可以貸款的情況下再行購買。
第七、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風險。
買賣雙方在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後,應及時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申請手續;若雙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未完成交易手續的。應積極採取防範措施;若雙方發生房屋買賣糾紛,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或訴訟財產保全,將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轉移。
第八、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應當明確,附隨義務要注意。
支付房款是買方的主要義務,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兩種方式。辦理過戶手續是賣方的主要義務。當然合同的附隨義務也是比較重要的,例如,有些人買房就是為了孩子上學,但是往往忽略戶口的問題,在房子購入後,由於原房產所有人未能將戶口及時遷出,致使新房屋所有人戶口不能遷入,出現法律糾紛。
第九、合同違約責任要明確。
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因此建議在約定合同履行期限時應明確到具體日期,每項違約情形都要有違約責任,且違約責任的承擔要有一定的拘束力。
第十、要隨時了解國家新政,如國務院辦公廳2013年2月26日發布的《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稅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
從市場反應來看,這條對公眾的反響最大。公眾的第一反應是,這個20%是按總價的20%來徵收的,那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額。但事實上,這一理解是錯誤的,所謂「轉讓所得」,其實是差額,即現交易價減去當初買入時的價格,再減去合理費用及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

㈤ 作為一個二手房賣方怎麼防騙,交易流程是怎樣的,要注意什麼

二手房直接交易,應注意以下細節:
一、注意事項如下: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二手房買賣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2、到房管局先打網簽;
3、然後帶上網簽合同到核稅窗口排號核稅;
4、帶上核稅的單子到辦證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5、辦理過戶手續後會給一個取件單,上面有什麼時候領取產權證;
6、到時間後先拿著取件單到繳費窗口繳稅;
7、繳稅後帶上繳稅票據到取件窗口領取新的產權證;
8、交易結束。

房產過戶手續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需要的文件資料賣方所需文件:

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

2、房產證;

3、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

4、稅費繳納證明。

買方所需文件:

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

2、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

3、稅費繳納證明。
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需要的時間過戶之後,房產即登記在買方名下,但領取房產證還需要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根據不同辦理機關,時間也不一樣 ,一般在7個工作日左右,其中海淀區建委最快,只需一天時間,有些房屋需要到市建委辦理土地證,則全部辦證時間需要40天左右。
三、本人不能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委託別人辦理如果買賣雙方的當事人不能到場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律規定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賣方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買方可以手寫一份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和時間,可以不辦理公證手續。
四、在建委辦理了過戶手續,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怎麼辦?在極特殊情況下,買賣雙方在建委正常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但買方在規定的時間卻領不到房產證,這時買方必須高度警惕,應當立即向發證機關問明情況。如果是因為發證機關需要完善手續修改數據,延遲一段時間發證,這種情況買方可以放心等待。如果屬於虛假交易、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應當立即採取司法手段切實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實踐中絕大多數延遲發證,是因為建委需要完善手續、修改數據。辦理過戶手續後不能領到房產證的情況極為罕見。
五、房產過戶後由銀行放款,不需要買方另行授權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銀行放款的時間在辦理房產過戶之後。這樣就可能出現這種局面,即一旦辦完過戶,銀行又因故拒絕放款,房主將面房、錢兩空的尷尬境地。事實上,這種情況是不會出現的,這是因為銀行在房產過戶後放款不需要買方簽字授權,就可以將房款直接放至房主的賬戶內,銀行在這里起到一種保障作用,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銀行放款有兩種模式,一是依據過戶資料(契稅完稅證明和領取房產證的通知)放款;二是依據抵押材料(他項權利證書)放款。第二種模式更快捷方便,但需要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才能操作。
六、政策性住房如經濟適用房和房改房中央產房在辦理過戶手續時有一些限制性規定,不滿足規定條件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提前溝通情況,切實消除過戶障礙,防止一切手續辦完才發現不能辦理過戶,給雙方帶來巨大損失。
七、現行政策規定滿兩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營業稅,滿五年可以免所得稅。有些當事人為節省一些費用,約定數年後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種做法危害極大,一旦出現糾紛,後悔莫及,不應提倡,不要因小失大。當然如果買賣雙方有深厚的親友關系除外。

㈥ 二手房買賣中的陷阱太多了,怎麼才能避免少上當呢

二手房交易十項注意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㈦ 買賣二手房時,如何規避風險

二手房交易風險既然客觀存在,那麼我們必須採取一定措施來規避這些風險。以下就是小編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規避二手房交易風險的攻略。

1、購房人在與二手房房主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提前考慮房價上漲等因素可能帶來的隱患,約定好違約賠償責任,並在能夠辦理過戶手續時,盡快辦理,避免對方反悔。

2、買房人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買賣需要的各種手續,最好選擇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再慎重簽訂合同。

3、買房人應在簽訂買房合同時,讓對方提供確保有權處分所售房屋的證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的證明。

4、二手房買賣雙方在交易時應當選擇正規中介機構,並對雙方商定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約定好。

5、為了了解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購房者應在購房前向物業、鄰居、開發商了解情況,最好到現場看房,並對出現質量問題如何承擔責任等內容做出書面約定。

6、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議城鎮居民不要購買這類房屋,此種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除此之外,作為購房人要從自身加強對於二手房知識的了解和學習。在這個過程中有幾個方面必須注意;

(1)要檢查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2)注意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3)核實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檢查土地情況和土地的使用年限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一般來說,作為一個購房者如果能做到上面所述,二手房交易的風險就會大大的減少。畢竟房產的交易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必須小心謹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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