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交易遭遇業主違約怎麼辦
一旦賣方出現提價、違約等行為,購房者可以進行的維權包括強制其繼續履行合同、強制過戶、索賠違約金等。對此,律師表示,賣方違約情況下,買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務必需具備的條件包括。
首先,購房者要具備購房資格。比如在深圳限購政策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對於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2)對於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3)境外個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超過一年,並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商品房(住宅類),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商品房(住宅類)。雖然根據最新規定,即2015年8月19日住建部、商務部等聯合發布的文件【建房(2015)122號】《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對限外令有所松動,但目前深圳的規定仍然沒有變化。
其次,賣方最好持有紅本房產證,並確保沒有其他查封影響過戶的情形。其次是最好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情況。如果有辦理抵押登記,要將賣家的銀行作為第三人,以便法官判決銀行配合贖樓手續,解決贖樓問題。
此外,購房者要能夠一次性付款。為了解決執行難題,若不能一次性付款就需要賣家配合辦理按揭手續,因此執行難度較大。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不少購房者遭遇賣方違約後,已經無心繼續合同,只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損失。律師提醒,在賣方違約情況下,要慎重選擇是要求解除合同、還是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如果不具備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就要選擇要求解除合同。而一旦選擇要求解除合同,即使後來具備了繼續履行合同的條件,無法再變更訴訟請求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因一旦通知解除合同,通知到對方時就生效了。如果先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後來變更訴訟請求為要求解除合同,相對來說沒有程序方面的障礙。
❷ 二手房買賣如果買方違約,定金如何處理
二手房買賣買方違約怎麼辦
1、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由於買方經濟能力關系而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構成合同違約,買方當對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買方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仔細考慮自己的房款來源以及後續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為一時沖動而購房,導致違約的尷尬境地。
2、由於買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通常會到現場查看,所以,以賣方故意隱瞞房屋質量瑕疵為由要求解除合同舉證非常困難,因此難獲法院支持。為了避免產生房屋買賣糾紛,買方除了到現場仔細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現狀外,還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該房屋的有關情況,到物業公司調查所購房屋的真實情況,獲取房屋的維修信息。
3、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應要求賣方加快交易節奏,盡早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並且採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區、縣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平台,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如果在房屋過戶中發生法院查封情況,應要求賣方提供擔保,將被查封房屋置換出來,盡快辦理過戶,避免經濟損失。
單方解除合同的後果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單方擅自解除合同,違反了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❸ 二手房交易,買方違約,賣方怎麼辦
首先,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不動產買賣應當辦理轉讓登記。但沒有登記的不影響買賣合同的生效(除非買賣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效力分離原則;
最後,結合您提供的情況,第一步要確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雙方簽有合同沒有瑕疵,合同內容有合法約定違約金的,定金跟違約金可以選擇適用,但不能既沒收定金又讓對方賠付違約金,兩者不能並舉;
您可以先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確定要打官司的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付違約金;如果要請律師的話,無論官司輸贏,律師費這一塊一般是己方承擔。即使一並提起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點明確,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另外,各地律師代理費情況不一,沒有嚴格的統一標準的,可以雙方協商,但一般估計會以您的房子價值大小和訴訟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多少為標准;
❹ 二手房交易 買家違約 定金怎麼處理
二手房交易,按照有關合同法規定會,如果買家違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賣家違約則定金雙倍退還。本題是買家違約,那麼定金就不予退還就行了。
❺ 二手房交易,買方違約,房主該怎麼辦
首先,二手房交來易需要有一定的源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不動產買賣應當辦理轉讓登記。但沒有登記的不影響買賣合同的生效(除非買賣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效力分離原則;
最後,結合您提供的情況,第一步要確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雙方簽有合同沒有瑕疵,合同內容有合法約定違約金的,定金跟違約金可以選擇適用,但不能既沒收定金又讓對方賠付違約金,兩者不能並舉;
您可以先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確定要打官司的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付違約金;如果要請律師的話,無論官司輸贏,律師費這一塊一般是己方承擔。即使一並提起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點明確,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另外,各地律師代理費情況不一,沒有嚴格的統一標準的,可以雙方協商,但一般估計會以您的房子價值大小和訴訟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多少為標准;
❻ 二手房交易遭遇業主違約怎麼辦 四大案例告訴購房者維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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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遭遇業主毀約 應該怎樣應對?
深圳新聞網 2015-06-12 07:51
[摘要] 張茂榮告訴記者,在這種因業主毀約的二手房糾紛案件中,買方可以起訴業主並強制過戶。張茂榮代理的案件中早已有成功案例。在其中一案例中,買方僅支付定金2萬元,但業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肯過戶,買房即使索賠也無法彌補損失。
在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內,張茂榮律師剛結束欲違約反價的業主咨詢,一位被業主違約買不成房子的買家又走進辦公室,求張茂榮支招。律所的大廳,還有20多人正在等候,這些客人都是因二手房糾紛而來。
昨日,深圳市律師協會邀請深圳市多位代表律師召開圓桌會議,就二手房糾紛法律問題和現象進行探討。有法律界人士說,在房價大幅度攀升中,面臨考驗的不僅是購房者的口袋,還有業主與買家的誠信。
二手房糾紛官司執行難
張茂榮告訴記者,在這種因業主毀約的二手房糾紛案件中,買方可以起訴業主並強制過戶。張茂榮代理的案件中早已有成功案例。在其中一案例中,買方僅支付定金2萬元,但業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肯過戶,買房即使索賠也無法彌補損失,此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均判決業主行為構成違約,強制將涉案房產過戶至買家名下並執行完畢。
在近日的二手房毀約糾紛案件中,不少買家都提出「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有的買家甚至提出不惜一切代價只要房子不要賠償。但並不是所有的律師都贊成「繼續履行合同」。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爭鋒告訴記者,該訴訟請求有「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風險,「物權大於債權,在深圳,借名登記房產的事例很多,可能買賣雙方在打官司過程中,房產的真正所有人突然出現,這種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風險在理論上是無窮大的。」周爭鋒說,「繼續履行合同」還存執行難特點,在他代理的案件中,即使法院判決「繼續履行合同」,但業主與其前妻簽訂離婚協議中約定前妻對房產有「永久居住權」。此外,廣東誠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顏宇丹說,業主不配合也導致該訴訟請求執行難。
縮短合同履行期限是關鍵
面對目前的毀約潮,幾乎所有的律師都提出,應盡量縮短合同履行期間。廣東聯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勁松說,在發現業主有違約跡象時,應及時固定「違約證據」。顏宇丹提醒,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寫上履行合同的時間細則,買方一定要按合同履行支付首款、申請銀行貸款等程序,否則將會為業主提供毀約又無需賠償的借口。張茂榮支招,應增加定金數額,提高違約成本。周爭鋒說,買家在簽訂合同後可以到國土規劃部門進行預告登記,即向所有人發出告知:「我已經購買了這個房子。」
律師們表示,法院應該對目前的毀約潮有預判,並及時推出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並支持提高違約金。
昨日,記者了解到,現在有中介公司為防止業主違約,提前和業主簽訂了反價合同,防範毀約反價現象發生。「提前和業主簽了合同,業主反不了價,而且房子只能給我們賣。客戶看中了房子,直接能簽合同。」中原地產姚小姐說。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