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賣方違約不賣怎麼辦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賣方違約不賣可以按照違約條款的約定來要求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1)二手房賣主違約怎麼辦擴展閱讀: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銷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
二、標的
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
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② 二手房買賣房東違約怎麼辦
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專通知承租人,承屬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因此,如果房東在出賣該房屋3個月前沒有通知你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你可以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如果你不想購買該房屋,你可以主張繼續承租該房屋,就是買賣不破租賃的體現,就是房屋在產權發生變動前已經存在的租賃合同在租賃期間不因此期間房屋的產權變動而發生變化,因此你可以繼承承租該房屋,新房主無權要求你搬出房屋。最後,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房東賠償違約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一十八條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③ 購買二手房房主違約怎麼辦
1、終止合同業主給6萬符合定金原則。
2、如果你確實需要房子就可以等待,但回沒有保障盡答量不給首付。如果業主的確需要資金可以再給部分資金,但要與原3萬定金一起全部作為定金,這樣業主的違約成本將會增大,杜絕違約,這種想法的前提是近期房價增長迅猛,業主完全可以毀約另賣。當然,定金是雙刃劍,也會制約買受人。
3、分析房產證遲遲未下來的具體原因,如果是房屋本身性質問題導致不能及時辦證或者無法辦證,就建議終止合同。如果房屋性質沒有問題,辦證只是時間問題就可以等待。如果業主需求資金,你可以補交,但要辦理房屋交付,以房屋作為交付資金的安全保障。
④ 二手房過完戶賣方違約該怎麼辦,都過完戶了
可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版幾種:
1.出賣人逾權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⑤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賣方違約怎麼辦
我們這里抄有界定卡這個東西,只要襲有產權證就能去交易中心簽契書辦理過戶了,不過房改房的話,不管產權證是有沒寫夫妻雙方的名字,都要一同去交易中心在契書上簽兩人的名字和按手印,在中介那邊簽的居間合同,只要夫妻一方簽就可以.兩個是不一樣的.另外,如果賣方違約,要看看合同上相關違約的條款,一般是違約金是你定金的數額,中介還會在這里扣掉一些費用後,返還給你.
⑥ 二手房的賣方違約又沒錢賠怎麼辦
二手房賣方違約可以直接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具體參照《內民法通則》容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⑦ 二手房交易,買方違約,賣方怎麼辦
首先,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雙方訂立買賣合同,據合同規定,由買方將資金付與賣方,依法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由賣方將房產騰退如期交與買方。
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不動產買賣應當辦理轉讓登記。但沒有登記的不影響買賣合同的生效(除非買賣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物權效力分離原則;
最後,結合您提供的情況,第一步要確定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雙方簽有合同沒有瑕疵,合同內容有合法約定違約金的,定金跟違約金可以選擇適用,但不能既沒收定金又讓對方賠付違約金,兩者不能並舉;
您可以先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確定要打官司的話,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付違約金;如果要請律師的話,無論官司輸贏,律師費這一塊一般是己方承擔。即使一並提起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點明確,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承擔;另外,各地律師代理費情況不一,沒有嚴格的統一標準的,可以雙方協商,但一般估計會以您的房子價值大小和訴訟請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多少為標准;
⑧ 我買的二手房過完戶賣方違約了該怎麼辦
可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回人逾期答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⑨ 二手房交易房主違約不賣了怎麼辦
要看的就是當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有沒有對此項問題進行標注。一般合同回里答面有標注就按合同雙方協商完成,如果遇到無法避免的那就最好走法律程序。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
《合同法》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9)二手房賣主違約怎麼辦擴展閱讀
買賣雙方如果走到物業交接這一步,基本上算是完成了房屋交易,但是在該環節買方違約的情況也是會有的。
一般表現為,買賣雙方在物業交接過程中,發現原房主在物業費方面拖欠嚴重,或者房屋遺留問題,租售矛盾等前期不注意的問題,都在入住這一刻發現,從而買方要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