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手房需要材料有哪些
1.登記申請書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權證原件
4.網上簽約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
5.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通過專有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託管憑證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交易解散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
6.契稅完稅或減憑證原件
7.房屋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房屋平面圖將產權人名字遮蓋復議買方人數+1份
8.其他資料:
(1)住宅類房屋買賣的,還需提供購房資格審核時申報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戶籍證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產已購共有住房轉移的,還應提交《在京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原件
(3)已購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權證未滿五年的,不得按市場價出售,確需出售的,需提交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的證明原件;滿五年出售的,需提交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部門開具的放棄回購權的證明
(4)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5)標准價、優惠價提交補交房價款證明或滿65年工齡的證明原件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產的)
(7)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棟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
(8)商業配套設施轉讓的,還應提交按規劃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諾原件
Ⅱ 二手房交易賣方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您好,賣家需要產權人身份證、房產證、契稅完稅單、原始購房合同;
買家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若有)。
帶上繳稅時的收件回執,雙方一齊到當地交易中心窗口辦理就行了。
Ⅲ 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賣方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屋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賣方所需文件: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房產證;3、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4、稅費繳納證明。
買方所需文件:1、身份證明(外地戶口需暫住證);2、網簽的房屋買賣協議;3、稅費繳納證明。
拓展資料:
1、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需要的時間
過戶之後,房產即登記在買方名下,但領取房產證還需要等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根據不同辦理機關,時間也不一樣,一般在7個工作日左右。有些房屋需要到市建委辦理土地證,則全部辦證時間需要40天左右。
2、本人不能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委託別人辦理
如果買賣雙方的當事人不能到場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律規定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賣方委託他人辦理必須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買方可以手寫一份委託書,寫明委託許可權和時間,可以不辦理公證手續。
3、在建委辦理了過戶手續,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怎麼辦?
在極特殊情況下,買賣雙方在建委正常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但買方在規定的時間卻領不到房產證,這時買方必須高度警惕,應當立即向發證機關問明情況。
4、房產過戶後由銀行放款,不需要買方另行授權
以貸款方式支付房款,銀行放款的時間在辦理房產過戶之後。這樣就可能出現這種局面,即一旦辦完過戶,銀行又因故拒絕放款,房主將面臨房、錢兩空的尷尬境地。
Ⅳ 二手房交易賣方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據相關律規規定進行二手房交易賣應提供材料: 1、產權身份證(非北京戶籍士應提供暫住證回答) 2、戶口本 3、房屋所權證 4、原購房發票(復印件)、原購房合同 5、共產權聲明 6、結婚證復印件 7、產權印章 8、土使用權證 9、已購公住房、本價購房、優惠價購房、央產房、經濟適用房等房產售轉讓應提供相關審批申請手續
Ⅳ 個人出售二手房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資料: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購房合同、還有房產證、土地證,你有哪樣就准備哪樣吧。
Ⅵ 二手房過戶需要材料有哪些
1、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證明、網簽協議、完稅證明,產權證寫幾個人的名字就需要幾人到場。
2、賣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戶口證明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若買賣雙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必須提供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如需免稅受託人還需要提供委託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
(6)出售二手房的材料有哪些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Ⅶ 二手房過戶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購買二手房的時候,我們需要准備什麼資料呢。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專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屬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這是需要准備的資料之一。
另外,我們也不能忽視這份資料。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