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二手房時定金要注意什麼
1、注意定金金額。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專的20%,超過的屬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注意了解定金罰則,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在一般情況,如果賣家只收取定金然後反悔交易的,要將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
3、注意核驗賣家身份證件、房產證件的真實性;其次,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是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② 購房誠意金的法律問題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誠意金在我國法律上面並沒有規定,是市場的自然產物,誠意金錶示買方原意以一定的條件購買。
誠意金是開發商在消費者看房時,為了促銷而要求消費者先行繳納費用的一種單方意思表示,無法保證消費者的買賣風險,是一種強迫消費者接受的霸王條款。誠意金是在當事人簽訂購房合同之前由房產商自己主張的,僅是表明雙方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向,但對合同的具體內容並沒有明確具體的一致意思表示,此時合同尚處在要約或要約邀請階段,僅具有訂約意思表示或預付款的性質,由此可見房產商並不能保證如約履行合同。因此,開發商收取的誠意金並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因沒有合法依據而獲得的不當利益屬於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
簽訂購房定金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內容:
一、審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屬於擔保合同的一種,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應注意審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證所簽訂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簽訂時主體
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體不一致,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三、定金合同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簽訂
根據《擔保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四、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交付期限
合同當事人應在定金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時,必須明確、具體。
五、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過現實的貨幣支付還是銀行支付。如果是以銀行支付的方式必須以收到交易憑證視為交付。
六、定金的數額必須在合同標的額的20%以內約定,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若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於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數額應少於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
七、明確款項的性質,最好標明「定金」兩字,以免發生爭議
如果合同中的款額未明確款項的性質,未寫明「定金」字樣,雙方容易發生爭議;如果寫成「訂金」、「誠意金」、「預付款」、「認購金」等字樣,若合同條文又無明顯約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質,則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違約金和定金不能混淆。並且合同中應約定主合同成立後,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還是沖抵主合同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具有可操作性,以利於執行
未能訂立合同的過錯方將承擔定金罰則的風險。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十、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應明確約定定金合同解除、終止的條款。如沒有關於合同解除、終止或提前終止的條款,致使終止合同的條件不明確,將造成簽訂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難的現狀。因此,有關合同解除、終止和提前終止的條款應力求細化、全面。
③ 關於購二手房誠意金問題
誠意金是二手房買賣的時候常被用到。只要業主答應了你的要求,該誠意金就轉內成了定金容,而定金的定義是以房東收到現金為准,就算在定金協議上簽字但是錢沒到位的情況下定金合同不成立的。您的情況從中介的角度來考慮的話是:中介為了您的誠意金付出了和業主談價的更多時間和精力,你雖然得到了業主的諒解,但是業主不一定諒解他們,可能因為這樣業主不高興他們失去了這套房源。二是擔心您私下找業主成交撇開他們的中介費(但這種情況很少)。畢竟他們付出了勞動,協商下留個千把塊錢給幸苦的業務員應該很好解決的。總之一句話:房東沒有實際收到這一萬現金,定金的概念就不成立,打官司你是可以拿回來的。人性的解決就像我剛才說的適當給他們一點幸苦費。
④ 誠意金與定金有何區別,二手房交付定金應注意哪些事項
所謂誠意金,也稱意向金。是指購房者為購房向賣方表示購買誠意而付給中介機構作為與買家商討的一定金額。現在誠意金已成為開發商或原房主的一種營銷手段,在收取誠意金的同時,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刺激購房者的積極性;另外,通過收取誠意金,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後順序,維護購房秩序。需要注意的是,誠意金在我國法律上並沒有相關法律條文支持,它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護的性質。 所謂定金,是指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的,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 其中,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為定金接受方。定金具有從屬性,即隨著簽訂的買賣合同存在而存在,消滅而消滅。定金還具有實踐性,即必須實際支付才能成立。此外,定金還必須預先支付。 從上述可以知道,誠意金和定金的區別是非常明顯的,具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誠意金是商業用語,定金是法律用語。前者不具備合同效力也不受法律保護;後者則具備擔保效力,適用定金罰則。 2、誠意金沒有法律規制,風險較大,只是表達交易誠意的一種方式;定金有法律明確規定,受法律保護,具備雙重擔保的性質。 3、誠意金一般只有一種;而定金因為是法定的,根據其功用,定金可以分為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等多種類型。 3、誠意金在一定情況下可以轉化為定金。誠意金的交付意味著購房者對中介推薦的物業有購買意向,需交多少並沒有一定的限制。但一旦賣方接受了買方提出的購買條件,誠意金就會轉為定金。如果買方在這個階段放棄購買,定金將全部歸賣方所有。當然,在賣方沒有接受買方的條件前,誠意金是可退還的。 1、房主和中介催促交定金,否則另作他買。此時購房者必須認真考慮是否已經了解了該房屋的所有信息,並確定是否已有購買決心,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方可交付定金。 2、協議中應當約定,所購房屋不存在上市自由交易的限制,如有限制由賣方負責解決,故意隱瞞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在協議中應當准確寫明房屋地址和門牌號碼及相關的房屋信息,如用途,面積,樓層,朝向,是否帶車庫。 4、房屋價格。要寫明價格的組成,是否包傢具家電,是否包括稅費和土地費用。價格已經確認雙方都無權再隨意改變; 5、定金協議的有效期。 一般定金協議應當約定在幾日內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協議,超過期限不簽訂正式協議,定金協議自然失效; 6、違約責任,不履行定金協議的責任。建議要把法律規定的定金罰則明確寫進協議文本中去,以避免關於定金性質的爭議。 以上便是對誠意金與定金有何區別,以及二手房交付定金應注意哪些事項的相關介紹。事實上,在通過對比兩者的區別之後,我們會發現其實誠意金和定金差別非常大,誠意金的法律風險很大,因為其是商業用語,不具備合同效力和法律保護性質。
⑤ 買二手房交定金之前要注意什麼
首先,「認購金」與「定金」是需要澄清的兩個概念。從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盡相同的。特別需要說明的是,簽訂認購書和交納認購金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過程,而是房地產交易領域的一種習慣做法,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准備進一步協商前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要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認購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而在此期限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售與他人,如果買方決定不購買,賣方應將認購金退還;但如果買方超過規定期限以後才決定不購買,認購金就作為對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給買方。
定金與認購金不同,定金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發展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發展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另外,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定的時限內去與發展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的個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不能達到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購買認購房屋的,發展商應當退還定金。
因此,您需要記住的是,當認購書中標明的是「訂金」時,購房者可要回;如標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認購書中規定的期限內進行進一步協商,從理論上講,要回定金就比較困難了。
在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後悔的情況相當普遍,而由此引發的糾紛更是難於解決。所以,對於購房者來說,為了避免喪失認購金或定金,千萬不要急於在簽訂認購書時馬上交錢,而是要考慮清楚後再說。一旦決定交錢認購,不妨在認購書中書面約定,如果購房者決定放棄認購的房屋,發展商應當將定金或認購金退不。
⑥ 買二手房下了誠意金但是後悔了,能要回來么
最近我也在為這個事情頭痛,我所知道的是:
第一要看你當時簽訂的所謂版的購房協議上有沒有規定中介和業權主談價的時間期限,如果這個期限內中介沒有吧價錢談下來,業主不放價或者加價就盡快去吧誠意金要回來!
第二個人覺得誠意金轉定金,先要在協議中對誠意金轉定金的具體屬性做詳細的說明,也就是業主同意價錢了,中介應該盡快約我簽訂購房合同,誠意金轉定金也應該是託管階段。等到正式簽約的時候可再補或者不補一部分資金與中介託管那部分資金一並給予業主當定金。
第三房東一答應,中介為促成交易,如果協議規定模糊,多半都會把誠意金當定金給業主,那時候就更難要回來了!
作為買房者,要積極點,不管是要回誠意金還是買房,一定不要拖時間,因為都是自己在出錢!資金風險會因時間越久風險越大!
⑦ 購買二手房,誠意金一般是交給中介嗎
交誠意金一般都抄是房子價格襲差不了多少可以談成的情況下才讓交的,不然就是業主在外地怕到時候業主回來了自己不要了。誠意金的意思就是自己交錢幫忙談價格沒談成就還退給客戶,但是如果人家價格談到為了客戶不要了,那誠意金就不退了。客戶相中房子沒相中的話可以交。
所謂的"誠意金"是開發商的一種營銷手段,在收取"誠意金"的同時,對購房者許諾一定的優惠,刺激購房者的積極性;另外,通過收取"誠意金",確定購房者選房的先後順序,維護購房秩序。現在少數的開發商已經將事先收取"誠意金"作為融資的手段之一。
⑧ 購買二手房要交誠意金嗎
要交,詳見q房網
⑨ 什麼是二手房交易中的誠意金
一、定金
定金是什麼?
定金是指在買賣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俗稱保證金。
定金是可以拒絕的!
定金數額由當事人自由約定,但不得超過房產總價款的20%。也就是說,當對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時,你是可以直接提出異議,當場回絕的!
是否能退?
假定甲方是付定金方,乙方是收定金方,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不退定金,如果乙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注意事項: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在定金合同中約定好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訂金
什麼是訂金?
訂金是指在買賣雙方達成初步協議之後,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買方交付的一部分款項,帶有預付款性質,沒有擔保作用,不能證明合同成立,不具有違約賠償的性質。
訂金是否能退?
付訂金意味著你擁有對這套房子的優先購買權。如果最後你買了這套房子,訂金作為總房款的一部分;否則,不管是哪方違約,訂金都要原數返還。(可退!可退!可退)
有法律效益嗎?
訂金不具擔保債的履行作用,不具有法律效應。
三、意向金
什麼是意向金?
意向金是指有中介介入。買方有意購買房產的,交付意向金給居間方,然後中介將意向金交付給賣方後轉為定金。在中介將款項交付給賣方之前,仍可以反悔;否則,按照有關定金的規定處理。
意向金可以退嗎?
根據《合同法》第427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中介居間不成,不得罰沒意向金。
有法律效應嗎?
實際中有的中介會約定買方一旦交付了意向金,和賣方見了面洽談後意向金就轉化為中介費用。這種意向金條款違反法律規定,是無效的。
注意事項:需要注意的是,買方與中介在委託購房協議書中約定意向金之時,要約定意向金轉化為定金的條件(約定一旦買方沒有看好房子不準備購買時,意向金就要如數返還,不得作為中介費用罰沒)。
四、認籌金
什麼是認籌金?
認籌金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讓購房者繳納的費用,繳納了「認籌金」之後,購房者不僅可以獲得一定折扣的優惠,還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
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什麼?
認籌金」的實質作用是讓開發商在開盤前得到的大筆資金並在短時間內收回大筆資金,解決開發商的資金問題。
認籌金可以退嗎?
認籌金無法律效應,如果最終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認籌金可退。
五、誠意金
誠意金與認籌金類似,都是通過收取一定金額的錢,向買房的人承諾一定的優惠,並以此確定購房者的先後順序,但是,誠意金更相當於一種營銷手段。同樣,誠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訂金、認籌金和誠意金應該都是可以無條件退款的。但是,即使是這樣,簽訂任何文書條款時也必須謹慎。無論繳納認籌金、誠意金、訂金還是定金前,都應當查看該樓盤是否已取得了《預售許可證》,是否已具備了銷售條件。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