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了定金後悔了怎麼辦
要麼把房子買下來,要麼定金不要了,耍賴的做法是找出房子的問題,或者合同問題,去打官司。
2. 買二手房時定金要注意什麼
1、注意定金金額。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專的20%,超過的屬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注意了解定金罰則,如果交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無權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違約,那麼違約方就要雙倍返還定金,在一般情況,如果賣家只收取定金然後反悔交易的,要將定金雙倍返還購房者。
3、注意核驗賣家身份證件、房產證件的真實性;其次,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是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衛生間、走廊、過廳、樓梯》
3. 購買二手房時交了定金後反悔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來和國合同法》第十源條、 第一百一十五條,二手房交了定金後尚未簽合同一方反悔,買房人反悔的定金不予退回,賣房人反悔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 二手房買賣定金問題糾紛怎麼辦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中介公司故意隱瞞真實信息,不披露房屋交易方面的有關消息
通過隱瞞真實信息、誇大優勢甚至捏造好處這種方法,誘惑購房者上鉤,待買方交了定金發現問題後想退定金時,中介公司就辯解說購房者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堅決不退還定金,引發糾紛。
2、售房者認為價格定低了反悔不賣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賣房子
購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後,售房者如果覺得房子的價格賣低了,不想賣了想反悔,或者因為自身其他原因想賣給別人,就會找理由提高交易的成本或提高買方的支出,這樣導致交易不成而引發糾紛。
3、購房者因為一時沖動不想購房,但想退回定金
這種現象也是常有發生的,因為購房者在交定金一時沖動,冷靜下來後又不想買了,但也想著能否想退回定金,因而引發糾紛。
4、中介公司利用其交易經驗優勢套取定金引發糾紛
(1)以不存在的假房屋詐騙,收取定金;
(2)簽訂的合同對中介公司非常有利,一旦買房人與賣房人不能簽訂買賣合同,則中介公司就說買房人沒有來簽合同,是買房人單方不想要房了,屬於買房違約,定金當然要扣了;
(3)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中介公司對買房人的合理要求不同意寫在合同中,導致不能簽訂合同,如果購房人起訴到法院,在購房人陳述完不能簽訂合同的理由時中介公司馬上會說合同的條款我們全同意,簽訂不了合同的原因不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完全可以把這套房子賣給你。但起訴到法院,買房人一般就不會再買這套房屋了,也可能買了別的房子,中介公司正是抓住這點說購房人不想買了,屬於單方違約;
(4)中介公司與賣方串通,一般中介公司與賣方都有一個約定,如買方違約,買方的定金不退,賣方與中介公司一人一半,這樣賣方就與中介公司結成了利益方面的「統一戰線」;
(5)一般定金都由中介公司收取,如果買房人要求退定金時,中介公司說定金已經交給房主了,你找房主,而中介公司又不把房主的住址及聯系方式給買房人,即使找到房主,買房人也不能確定該定金就是房主收了,即使起訴到法院,房主說我沒收,那買房人沒有證據肯定會敗訴。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該怎麼辦?
二手房購房定金糾紛發生後,作為購房者來說,可能會尋求調解或者訴諸法院請求解決。然而,我們應該如何去預防和防範這類糾紛呢?為了不至於產生對購房者不利的後果,下面有幾個在實踐中經常用到的解決方法可供參考:
1、購房者將交給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錢約定為預付款,比如「買方繳納賣方(或中介公司)1萬元,屬於預付款,如果買賣雙方沒有簽訂協議,此款全部退還買方」 。按照法律規定,預付款與定金的法律性質不同,無論什麼原因,只要合同沒有簽成,預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則不同,如果一方單方悔約,不想買房了,則定金不退。有時並非買方不想買房了,而是沒有證據證明;
2、買賣雙方不與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協議或委託代理協議,而是直接簽訂買方、賣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協議,因為交納定金並不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這樣做一是表明誠意,二是一旦有糾紛,定金退不回來這樣損失會小;
4、如果交了定金,寫明一定時間之內(比如 30 天),買賣雙方或者買賣雙方與中介方沒有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協議,定金交給誰誰退還;
5、簽訂定金協議前一定據理力爭,將對自己有利的條款寫入協議或合同;
6、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最好簽訂認購協議。因為相對於定金協議來說,二手房的認購協議比較好改,只要購房人堅持基本都能成功。因為中介公司有幾千元利潤也想賺,不想讓這筆錢跑掉,因此會在協議的內容上讓步。購房人正可以抓住中介公司想賺錢的弱點,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協議。
5. 二手房交易定金糾紛要怎麼處理
1、 買賣雙方中的一方違約引起糾紛
買方支付了定金之後,有可能會由於一些原因而無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產生違約行為,而賣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後,發現房屋價格上漲而不願意再出售房屋而產生違約行為。這時,如果是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那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那就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沒有按照合同交付定金引起糾紛
雙方當事人確定了定金條款和數額後,定金合同並不是立即就能生效的,因為合同生效時間是以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間為準的,而在這期間就很容易出現糾紛。這種情況一旦發生,就算買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夠強制執行,並且買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產生締約過失責任。
3、只履行了部分合同引起糾紛
有的時候,買賣雙方會出現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況,這時,其不履行的部分仍然在擔保范圍內,而定金的效力也依舊對其有約束力,所以同樣適用於定金罰則。也就是說,當買賣雙方中的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與占整個合同的比例執行定金罰則。
4、遲延履行合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引起糾紛
在實際生活中了,買方或者賣方可能會出現延遲履行合同的情況,通常這樣的延遲行為會對另一方帶來影響,因而產生糾紛,所以如果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延遲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5、實際交付定金數額不符合約定數額引起糾紛
定金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的定金數額可能少於或者多於實際應支付的數額,這時可以視為變更定金合同。如果賣方有異議,並且拒絕接受定金的,那麼定金合同就會被視為無效,交易雙方可以再進行協商溝通。
6、合同內容不能達成一致引起糾紛
付了定金以後,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系,這時買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而賣方就應該返還定金,但並不是雙倍賠償。
7、定金未交給賣家引起糾紛
買方付了定金以後,定金並沒有交到賣方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但可能部分不法中介會自己吞下定金,這時買賣雙方就可能引起糾紛。其實,只要定金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是由中介保管的,那麼當中介收受定金後,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方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為理由,拒絕履行合同。
6. 買二手房房的定金如果違約怎麼辦
「定金」與「訂金」在法律上的定義:
1.訂金給付後,如發生一方違約,導致解版除合同的情形時,權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退還訂金
2.定金擔保是有懲罰性的,《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預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著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其中「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和雙倍返還定金」的規定都是定金擔保的懲罰性的具體表現。
如你付的是「定金」,違約的話,錢就拿不回來了。
7. 買二手房交了定金後悔了怎麼辦
簽了抄二手房合同交了定金不想買一般是按照違約處理的,此時已經交付的定金是不會再退還給買方的了。
但是,如果賣方本身存在欺詐行為,如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賣方將房屋出售給買方,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權屬和定金條款。雙方在房屋產權轉移登記過程中,房屋因賣方涉及其他債務糾紛被法院查封,使得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此時,因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有明確的房屋權屬約定導致賣方構成違約,合同約定定金條款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首先,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主要解決方法如下:
一、不想買了,可以單方停止購買程序。
二、按照法律規定,關於定金,如果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約定,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履行約定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三、買房子是大事,可能一家人要住很多年,直接關系生活質量和幸福程度,所以,損失五萬元定金是值得的。但是以後在買房時,一定要認真籌劃,考慮周全再決定,免得出現這樣的事情,給自己經濟造成損失。
8. 有沒有碰到過二手房中介不退定金的事!最後怎麼解決的
不知道你是在哪購房!我是武漢做中介的!你這個心理我能理解!站在客觀的角度跟專你屬說說吧,不要認為我有什麼偏袒之內的
買房不是賣白菜!之所以收你的一萬是因為你交了一萬的訂金,中介方面可以對房主展示你的誠意.談價方面就更好談。你自己開價36萬!幫你談好了你如果不想要的話!!這一萬恐怕是退不回了!一般如果是房東方面不願意交易了,這一萬是可以退還
其實你開始不該直接跟中介說36萬!你應該報的低點這樣的話他們會給你爭取!但是現在談好了,你只能爭取讓中介方面再談下價錢!和氣生財!別惡語相加~中介也不容易。萬一不能再降了你可以緩和性質的拖一拖!!看房東的態度是不是願意降價!!不過你一下要求少兩萬有點多!1畢竟不是賣白菜,哪有這么多的還價餘地!還有最後一點是溫馨提示·如果你現在看中的房子均價不高,有升值空間。房屋也不錯的話!就下手吧
!我自己是做這一行的!有句話叫好房不等人。往往猶豫過後怕是失去了。這情況見的很多!!呵呵~~希望你能滿意!1望採納
9. 買二手房付了5萬定金,現在不想買了怎麼辦
不想買了,定金不能退。支付定金的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協議,無權版要求返還定權金。但是,私下可以協商。
(9)二手房定金最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