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劃撥的房子交易需要繳納出讓金嗎金額多少
對於商品房而言開發商以出讓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權他已經按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了土地出讓金;而他在銷售商品房時又將相應面積的土地出讓金計入房價成本並分攤給了購房人換句話說購買這類房產買方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
但是購房者買了商品房後並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為土地出讓有年限限制國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條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房主只有再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購房者買房時應仔細詢問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購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樓買住房等合同簽了才發現土地性質為綜合用地只能用50年
如果購房者買有出讓土地證的二手房由於賣方已經繳過土地出讓金因此買方不需再被補繳然而在購買這類房產的過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購房子原來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而賣方轉讓時他已經用了30年那麼買方拿到房子後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過期限後就得補繳
② 土地類型為劃撥的二手房過戶需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
是當年成本價格的百分之一*建築面積。要看當地的土地價格,房子所在地區等。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土地出讓金,主要是針對房改房。即該房是在劃撥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時需補交土地出讓金。由買方承擔。
其計算公式為:該套房屋建築面積*當年成本價格*1%。當年是指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當年,成本價格市區及郊區不一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2)劃撥二手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多少錢擴展閱讀
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
一、個人住房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當日,下同)以後取得的,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二、已購公有住房(含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按規定允許轉讓的,以及紅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個國有房地產公司開發的劃撥商品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按簽訂出讓合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10%收取。
已購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以市場價購買的部分在進入市場時,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三、由政府統一實施的拆遷安置房轉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
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30%收取;被拆遷戶原土地使用權為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申辦轉讓手續之日的標定地價的60%收取。
被拆遷戶原土地如屬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或拆遷安置房按市場價購買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讓金。
四、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補辦出讓應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標准:
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後取得的,按標定地價的50%收取。
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土地出讓金納入地方
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各城市須在當年度的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一部分納入次年的財政預算,地方政府不得用於當期收入安排使用,剩餘部分則由地方政府在相關領域內按規定支配。將土地出讓收益納入次年預算將進一步增加透明度,業內專家認為,這有助於防止地方政府「坐支」,使地方政府從以地生財的短期利益中轉移出來,著眼於長期收益。
二、建立專用賬戶
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規定土地出讓金屬於財政性資金,應該由財政專戶管理。但是地方在將這筆資金交到財政專戶前有個過渡戶,是由國土部門直接支配,用於支付土地開發公司的土地整理及農民補償款。進入專戶前,財政對這筆資金的具體收支還是不知情。
規定了土地出讓金財政專用賬戶後,所有的土地出讓金都要進入這個賬戶,比如說,如果一塊地以1000萬元成交,這1000萬元必須進入財政賬戶,由財政部門掌控,至於後期的利益分配,都由財政部門來執行,這樣既保障了財政的完整性,又體現了國家土地財政的特徵。
③ 土地證為劃撥,過戶需交納多少費用
過戶的土地屬劃撥用地,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按評估價補繳20%~50%的土地出讓金(各地方規定不同),5.4%的營業稅,3%的契稅,3.5%的土地增值稅。
如果有地區有相關費用減免政策的,還需要到政府相關部門去咨詢清楚。關於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二手房交易時,主要根據《房屋所有權證》的「土地性質」一欄來判斷:
一是出讓。
二是劃撥。
如果是劃撥,則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不必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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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過戶費用:
1、如果原土地證上土地的來源是轉讓的,就只要繳納手續費。
2、如果土地來源是劃撥的(單位福利分房後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轉私房以後的房產都是),土地證過戶時就必須繳納當地地價3%的土地出讓金了,這是一筆很大的支出。
土地證過戶費用
以上費用需要符合的條件
1、房屋產權本已超過兩年,如未到兩年,加收一個5.5%的營業稅,原則上由賣家承擔。
2、房屋建築面積小於140平。如果面積超過140平,(含140)契稅交3%。
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購公房還要支付一個土地出讓金。
4、個人所得稅目前沒有強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計。
5、以上都是指有產權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權則不能貸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稅等其他的費用,只需要支付過戶費用。
④ 劃撥土地的房改房的二手房土地證過戶需要繳納多少錢
劃撥土地的房來改房的源二手房土地證過戶需要繳納的費用有:
(1)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2)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3)營業稅。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4)城建稅。營業稅的7%
(5)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6)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參考資料:住建部規定)
⑤ 二手房土地出讓金怎麼算
截止2020年1月,二手房過戶,劃撥土地轉出讓,需要繳納1%的稅費,評估標准為成交價,評估價,地稅指導價當中最高的一項。 二手房過戶是根據地稅指導價收取。
90平以下,契稅1%,90平以上,契稅1.5%;增值稅約4.76%,證過2年可減免;個人所得稅1%,證過5年且是業主唯一住房可減免以上是首套房。
二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樣;三套房及以上,契稅按照3%收取。二手房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到地稅繳納契稅,最後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過戶。
(5)劃撥二手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多少錢擴展閱讀:
二手房有土地出讓金計算方法:
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土地出讓金。
⑥ 我買了個二手房,房產證上是劃撥,過戶費用要多少
過戶的土地屬劃撥用地,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按評估價補繳20%~50%的土地出讓金(各地方規定不同),5.4%的營業稅,3%的契稅,3.5%的土地增值稅。
如果有地區有相關費用減免政策的,還需要到政府相關部門去咨詢清楚。
關於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二手房交易時,主要根據《房屋所有權證》的「土地性質」一欄來判斷:一是出讓(這是開發商交錢了),二是劃撥(這是沒交錢)。
如果是劃撥,則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不必繳納。
(6)劃撥二手房要交土地出讓金多少錢擴展閱讀
土地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是持證人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五十年初期,我國完成土地改革後,人民政府曾在農村給分得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所有權證;在城市郊區給分到國有土地的農民頒發過土地使用證。後經農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民的私有土地變為集體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區農民使用的國有土地也由集體統一使用。土地證失去意義和作用。為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1986年頒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
現土地證主要有三種,即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凡變更土地屬權或變更土地用途的,均經按照法定程序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
⑦ 二手房土地證費用是多少錢出讓和劃撥是什麼意思還有土地證重要嗎
你所購買的二手房,用於自己居住問題不是很大。但如果你要改善住房條件,再次轉讓專的話,可能就會屬產生連鎖的問題。為什麼這么說呢?先介紹幾個概念
一是關於土地出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也就是說要取得土地使用權,心須經過國家土地出讓後才能轉讓。
二是關於土地劃撥:「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未經市縣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所以你現在只取得該房產的地面建築的房產所有權,而不能取得所佔土地的使用權,如要取得土地使用權,就必須由初始使用者經過批准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然平時自己居住對土地還是有實際現實的使用權的,如果遇到拆遷之類,則土地方面沒有補償款了,也就是麻煩國家可以無償收回土地所有權。
⑧ 你好,請問,購買劃撥性質的二手房,是否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這個費用怎麼計算
劃撥性質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轉變土地為出讓性質,才可以過戶住房。
繳納出讓金為該土地評估價格的百分之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