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購房者應如何防止「一房多賣」
我國的房價歷來受到世人的關注,房價只漲不跌的怪現象,讓每一個人都覺得房子的價格會永遠上漲。不過確實,國人的錢包好像都很鼓,有錢人更多,房子從來都不愁賣,所以一房多賣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也屢見不鮮。那麼,買二手房時,購房者應如何防止「一房多賣」?遭遇「一房多賣」如何賠償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文章。
一、買二手房如何防止出現「一房多賣」?
1、對房屋進行產權調查
購房者在買房之前應該先對該房屋進行產權調查。在房屋交易中心通常備有房屋的原始記錄,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狀況、產權共有人、房屋的建築面積、房屋的位置等等。如果發現房屋產權證上的記載與調查結果不相符時,購房者要注意了,賣房者有可能就是「一房多賣」。
2、謹慎簽訂購房合同
在簽訂二手房購房合同時,購房者應盡量明確「一房多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同時要注意合同上是否加蓋正規公章,保證法律效力。
3、一定要及時網簽
通過網簽鎖定房源買賣是防止「一房多賣」的重要手段。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二手房網簽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多賣」。
網簽可以使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將會更加安全,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多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只要簽訂了網簽之後,便隨時可以網上實時查詢,得知房子的信息。
4、視情況約定(高額)違約金
「一房多賣」問題的產生,無非是利益作祟,即賣家想賣一個更高的價格或者本來就預謀要把一個房屋賣予多人以謀取利益最大化。因此,買房人有必要在與賣家簽訂合同時,約定一個比較高數額的違約金以警惕賣家不敢隨意違約。
二、遭遇「一房多賣」如何賠償?
1、賣方如果是開發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條明確了開發商在一房多賣情形下,出賣人既要承擔填補性賠償責任,又要承擔法律規定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因此可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承擔賠償責任,並支付相當於已支付的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即「雙倍賠償」)。
2、賣方如果是個人
若賣方是個人的話,則無法主張已支付的購房款為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在這種情況下,爭議的處理應以合同法作為基礎,向違約者主張違約責任。此時,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責任,而只能主張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
如果在房屋大幅增值,賣房者個人與第三人串通一氣損害買房人利益。買房人也可以選擇起訴被告與第三者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
⑵ 誰來說一說二手房如何防止一房多賣
一、防止一房多賣的方法:
1、交定金前,購房者應該查詢房產的所有權人。
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時歸屬到很多人名下的(共有產權人除外),過戶前,只要你確定房產所有權人是和你交易的賣家就行了。
至於房屋產權查詢,則需要產權本人持房產證原件和身份證件去房管部門查詢。買家也可同去,以便核實房源產權是否為賣家所有。
如果你要求查詢房源產權狀況,房東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你就得小心了。雖然不一定是「一房多賣」,但至少產權可能存在問題。
2、及時網簽。
通過網簽鎖定房源買賣是防止「一房多賣」的重要手段。
二、一房多賣的處理原則
一房多賣會產生兩種後果:第一種,已經完成過戶的購房者將獲得商品房所有權。凡是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無法再要求過戶。另外,如果辦理過戶的購房者被認定為和賣房人惡意勾結過戶,其他購房者則可以主張該過戶手續無效,房屋交易無效。
第二種,沒有完成過戶手續的購房人可追求賣房者違約責任。由於僅僅完成了購房合同簽訂,但房屋所有權並沒有過戶。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違約責任。
⑶ 如何避免一房多賣
一、先進行預告登記
為解決「一房多賣」問題,我國法律規定了預告登記制度。《物權法》第20條規定:「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由此可知,預告登記制度具有限制賣家與買房人簽約後再出售房屋並轉移產權給其他買房人的作用。在這個制度里,我們需要注意兩點:
1、預告登記需要雙方自主約定,其並非是法律上的強制性義務,如果賣家不同意進行預告登記,買房人的合法權益還是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
2、預告登記後,必須在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過戶登記,否則預告登記自動失效。另外,買房人如果不確定自己所購買的房子是否是「一房多賣」,也可以在買賣合同簽訂前,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證,以避免不必要的購房風險。
二、視情況約定(高額)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地產總價款30%以內進行協商。
三、從多方面查探虛實
購房人可通過詢問承租人或賣家、出租屋管理部門等途徑查實所購的房屋是否已經有人租賃,如果有人租賃,應當確認承租人是否是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經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等事項,如有承租人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人最好別再購買該房。
因為前兩者行為很可能變相構成「一房多賣」。另外,在二手房買賣方面,購房者要調查所購房屋的產權,必要時,可提取房屋產權證,也應盡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記後再向賣家支付房款,並在交易後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四、可先行佔有房屋
如果既未辦理預告登記,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購房人應盡可能先行合法佔有房屋。雖然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4條規定,商品房的所有權轉移以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為發生法律效力的標准,交付使用並不具有所有權轉移的作用,但是,房屋的轉移佔有與交付使用,仍具有明顯的公示與公信的現實作用。
再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第1款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二手房如何預防一防多賣擴展閱讀:
《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由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機關核發,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均無權製作或發放,所發放的權證一律無效。
建設部在《關於加強〈房屋所有權證〉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必須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憑證管理房產;憑證出售、出租房屋;憑證申請房屋翻、改、擴建;憑證申請辦理房屋繼承、析產、分割、贈與、交換、調撥等產權轉移手續;
憑證辦理抵押手續;憑證辦理拆遷、安置、補償手續。管理部門在辦理有關手續時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權證的歸屬,也均應以《房屋所有權證》作為確認證件,不得以其他證件替代。
⑷ 二手房「一房兩賣」 專家教您如何避免
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業發展迅猛,但房地產的立法不甚健全,房地產市場機制也有不合理之處,導致「一房二賣」成為社會投訴熱點和關注焦點。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暖,房價上漲的預期增強,二手房交易中出現業主反價的現象,令買方苦不堪言。 媒體曾爆出一個新聞,一個二手房買家去年簽下合同,因公積金貸款遲遲未出同貸書而未遞件,結果到今年終於出同貸書可以遞件時,買家發現借故多次不露面的業主早已把房屋賣給其他買家,「一屋二賣」。 交易期長達半年,業主收不到款窩火,但既然簽下合同了,也必須履行。若覺得樓價已狂升,希望悔約再售,至少要做好善後工作。有的需要雙倍退還訂金,有的則根據合同支付違約金(通常是賠償樓價10%的違約金),這才能圓滿解除合同。根據媒體透露的信息,在此過程中,中介公司的服務明顯缺失,公司無法幫買家聯系業主,也無法協助買家解決業主「一屋二賣」後的殘局。 從這個例子中總結出兩點經驗教訓 一是二手房網簽是對買家的一大保護。若這位苦主在今年年初要求中介方與業主重簽網簽合同,藉此來鎖定這個房屋的買賣,業主也絕對不可能「一屋二賣」。若中介公司膽敢配合業主單方面解除網簽合同,協助「一屋二賣」,公司的違規操作必然會被記錄在網簽系統上,無所遁形。 二是中介雙邊代理的吊詭。買賣雙方是對立關系,一方得益則另一方受損,中介不可能做到代表雙方利益來談判,只能代表自己一方。若買賣合同有問題,則推搪為買賣雙方的責任,與己無關。 避免「一房二賣」的建議措施 對於購房者而言,應重視從源頭、從最初就開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賣」的陷阱。 一、買房時一定要及時網簽,嚴格採取資金監管及資金託管的形式進行交易。根據目前的房屋買賣交易設置,二手房網簽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二賣。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二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 二、購房者要調查所購房屋的產權,提存房屋產權證。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正式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間還有一段時間。由於房地產市場價格的波動,賣房者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將房屋以較高價格轉讓給第三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購房者可以調查所購房屋產權,提存房屋產權證對賣房者的「一房二賣」行為加以防範。
⑸ 在買二手房過程中怎樣防止一房多賣
對於購房者而言,應重視從源頭、從最初就開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賣」版的陷阱。
(一)買房時一定要及權時網簽,嚴格採取資金監管及資金託管的形式進行交易。根據目前的房屋買賣交易設置,二手房網簽可以使房產交易透明化,通過規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通過備案有效防止一房二賣。同時,買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盡量能夠明確「一房二賣」等禁止性規定,並加重此種行為的違約責任。
(二)購房者要調查所購房屋的產權,提存房屋產權證。從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到正式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間還有一段時間。由於房地產市場價格的波動,賣房者有可能在這段時間內將房屋以較高價格轉讓給第三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購房者可以調查所購房屋產權,提存房屋產權證對賣房者的「一房二賣」行為加以防範。
(三)購房者應盡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記後再向賣房者支付首付款,這樣安排可以避免部分賣房者通過對房屋「一房二賣」而詐騙購房者的購房款,使購房者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⑹ 買二手房如何防止賣方一房多賣
為了預防賣方一房多賣,買房人要以合理方法限制賣方違約的可能性:內
1、房價波動比較大,建容議從簽訂合同到最終過戶交付,時間不要拖得太長,時間越長,發生變化的可能性越大,產生糾紛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2、可能的話,將付一定款項後,即使暫時不能過戶,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後,房主再想把房子賣給其他人,往往不那麼容易。
3、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應盡快辦理網簽手續,這樣可以避免賣方把房屋過戶給其他人。
4、在合同中,最好約定適量的且有一定約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違約金條款,使對方在違約時成本增加。有些幾百萬的房產,定金或違約金才約定幾萬元,明顯沒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