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買二手房 需要注意什麼和必須有什麼證件
如果購房者涉及到購買二手房的情況,除了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以外,最重要的步驟就是房產一定要過戶。只有房產辦理過戶手續,這套房才真正的屬於購房者。可見二手房過戶的重要性。那麼,二手房過戶怎麼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㈡ 購買二手房需要對方具有哪幾個證件
一、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二、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三、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四、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五、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2)買的二手房應該取得哪些證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㈢ 購買二手房後應得到哪些證件和收據和資料等
賣方攜帶產權證、身份證、公共維修基金收據原件;買方攜帶身份證和定金。辦理二手房房屋過戶登記手續的條件: (1)持有房地產證的房屋出售,交易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申報成交價格,到市房地產。 交易中心申請辦理交易過戶和登記手續,購房者領取房地產證。 (2)若屬抵押(按揭)購房,在辦理交易過戶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核發《房地產他項權利證》給銀行。 2、二手房辦理交易需要繳交的資料 (1)房地產證買賣登記申請表 (2)房地產買賣合同 (3)房屋買賣征詢意見通知(房屋屬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產證(如兩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證) (5)測繪分戶圖(按申請戶數) (6)買賣雙方身份證明 (7)解困房買賣合同(屬解困房) (8)地價評估答復書(未辦土地有償出讓手續的房地產) 出售或購房一方屬單位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有關部門同意出售或購買的證明 屬抵押(按揭)購房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市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抵押物價值評估書或雙方確定價值協議書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門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證明 (5)金融機構法人資格證明 (6)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7)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㈣ 買二手房需要看哪些證件
購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賣主的資格審查。要求賣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須查看賣房者是否持有產權人簽發的有效的授權委託書。 2.對房屋的產權狀況的審查。房屋產權證須是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購房者在審查上述證件時,必須查驗原件,必要時可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 3.對房屋其他上市交易資格的審查。 (1)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4)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5)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6)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於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4. 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
㈤ 購買二手房後應得到哪些證件和收據
購買了二手來房後應得到:
購房合同
房產源證
契稅收據
購房發票
印花稅票
中介費協議收據
辦物業基金過戶
房產證和購房發票。
買房子時注意的事項:
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就是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
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經營行為合法。現房銷售除上述條件外必須經過驗收合格,項目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和綠化等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或者已經確定完成日期,落實了拆遷安置,落實了物業管理,並且按規定向房地產管理部門驗核了《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期房預售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在簽訂合同時,一是要選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該合同文本內容比較全,並且規范;二是注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果你買的是住宅,在交房時,要向開發商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㈥ 買二手房要看哪些證買二手房要證件齊全
買二手房查看賣方證件
在簽訂合同之前,購房者應該查看賣方資格,主要通過以下幾種證件的查詢:
1.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這么做是為了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另外是否有其他產權人簽發的賣房授權書;
2.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辦法的房屋產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土地使用權證(原件)。購房者可以通過這種方法對房屋的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另外,小編建議您最好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是否具有上市交易的資格。
①若有共有人,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②若房屋已出租,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③若房屋已被抵押,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④若購買公房,須賣方提供資料證明該公房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賣房人還要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附: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若沒有取得單位的同意,不得出售);
⑤如果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二手房過戶前,查看賣方證件
二手房過戶需要賣方提供幾種證件才能順利將房產過戶。所以,購房者若是想順利過戶,完成交易,還要在過戶前查看以下幾個證件: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以下幾種情況的房屋,購房者千萬不能購買:
1.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
2.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
3.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
4.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5.質量有問題的房屋。
㈦ 二手房交易完成後買房要拿到什麼證件
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後,買方手裡應該有新的不動產權證及買賣合同、完稅證明。
1、通常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通過中介公司簽訂與買方和賣方的三方合同,之後買賣雙方准備齊各自的資料去銀行審批,簽訂貸款合同。
2、當拿到審批報告後再去房地局過戶,一般買方1個月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新房產證,然後拿著新的房產證去做抵押,銀行放款給賣方。
3、交易結束。買方應該有:中介公司出的3方合同,銀行出的貸款合同,房產證,土地證或新的不動產權證及相關票據。
(7)買的二手房應該取得哪些證擴展閱讀:
二手房正常過戶的交易稅費
1、營業稅:(稅率5.55% 賣方繳納)根據2010年房產新政,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免徵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徵收方法:按照基準稅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5、測繪費:1.36元/平米 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08年4月後新政策房改房測繪費標准:面積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濟南市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 ,共有權證:20元。
㈧ 買二手房需要房主提供哪些證件
購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對賣主的資格審查。要求賣房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查驗賣房人與產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不是同一人,須查看賣房者是否持有產權人簽發的有效的授權委託書;
2.對房屋的產權狀況的審查。房屋產權證須是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購房者在審查上述證件時,必須查驗原件,必要時可到該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
3.對房屋其他上市交易資格的審查。
(1)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4)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 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5)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6)如果了解到欲購房屋屬於下列幾種情況,則千萬不能購買: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或被國家徵用的房屋;被法院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房屋;屬違法或違章建築的房屋;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
4.對房屋質量及其他配套主設施的審查。在這一環節,購房者除對房屋戶型、結構等較直觀的方面進行查看外,還須進一步了解有關供用電情況、水質、水壓、煤氣、供暖、管線走向等細節;了解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及收費標准。
資料來自:超級經紀人網
㈨ 買的二手房 拿到手一共應該有幾個證
買二手房拿到手的主要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本子上都有防偽的,可以當地的交易中心去查明。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保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③備注。
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土地使用證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