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二手房交易 賣方不配合 我怎麼辦
如果三方簽訂的合同明確是按揭貸款購房,那就憑購房合同和首付憑證起訴。若合同沒有按揭貸款的條款,就沒有辦法了。
⑵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賣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怎麼辦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出賣方應當按照約定協助買受人辦理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手續。如賣方在收取買方價款後,不願意為買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經買方請求,賣方仍拒絕協助登記,買方可訴請法院強制賣方履行登記義務並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在獲得勝訴裁判文書後,登記權利人可憑此裁判文書自行申請並完成過戶登記。
至於買方手頭握有出賣方的房產證,賣方也可憑借其作為房產所有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補辦手續,就可以重新辦理一個新的房產證,買方手頭那個房產證就無效了。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五條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2)二手房賣方不配合辦理違約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網路-《房屋登記辦法》
⑶ 買二手房簽了合同想違約賣方不同意怎麼辦
在簽好二手房買賣合同後,賣方又反悔的,就是實際違反合同約定了,此時,買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維權:
首先,如果買賣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有明確的約定,買方可以選擇按照約定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般來說,雙方在簽合同的時候,就已經說好誰不交房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不過,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後再要求一些賠償等。如果涉及定金,則是雙倍退還。合約若涉及違約金,則以違約金為優先。
其次,如雙方協商不成,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已付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
另外,在實際中,為避免在遇到這種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就要注意下面幾個問題:
1、要在合同中列出基本情況:
基本上就是你們買賣雙方的姓名、住所、聯系方法等,這是必須的,明確你們雙方的基本情況。要是以後不管是房子,還是合同出現問題,只要按照合同上寫到的相關信息就能夠找到對方。shangeshgh
2、可以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確寫清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有無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價款的問題:
在合同中,寫明總房價,註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還是申請貸款,寫清付款的時間,約定付款條件。
4、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及費用。
5、違約責任:
明確出現何種情況時即視為違約,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產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如何解決爭議(仲裁、訴訟等)。
6、寫明合同生效、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7、在合同中約定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另外,補充一些條款時,一定要落實在文字上,並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蓋公司公章。
事實上,現在房子的價值都普遍較高,很多賣方在簽二手房買賣合同後或多或少都是會猶豫的,所以你在簽訂的時候,還有簽完以後要發生賣方反悔情況的,就要及時採取措施,不要把買賣上升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