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過中介買二手房要注意六類陷阱
我們都知道,中介在存量房交易市場中的作用不可替代,他們掌握了所有的二手房資源,也服務了所有的業主和購房者。但中介也存在良莠不齊,坑害消費者的的現象。據不完全統計,自2013年以來,北京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糾紛佔全部居間服務類合同糾紛的76%以上。
近年來,二手房市場持續活躍,居間糾紛也逐漸增多。這其中除了交易雙方當事人違背誠實守信原則外,中介的一些不規范行為也是產生糾紛的重要原因。經過我們梳理,中介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虛假宣傳
促成交易、賺取傭金是中介虛假宣傳的原動力。例如將不符合免稅條件的房屋說成符合免稅條件,對不具有購房者個人的購房人,承諾解決購房資格等。
二、隱瞞房屋重大事實
房屋的重大事實會直接影響購房者決定,比如凶宅、房屋主體結構有問題。中介隱瞞重大事實會導致購房者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簽合同。
三、故意欺詐
中介為了賺取高額中介費,出現類似「一房二賣」的欺詐行為。
四、審核不到位
中介居間服務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審核房源,但部分中介在房源審核方面並未盡職盡責。如部分業主在掛牌時提供虛假材料,中介未核實就掛牌交易。這種不嚴格的審核流程,致使交易糾紛增加,甚至為合同詐騙提供了通道。
五、不履行告知義務
中介作為專業機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有義務向交易雙方告知合同重要條款。但現在的合同以制式合同為主,很多有關中介減責或免除責任的條款未顯著提示。
六、以口頭承諾代替書面
中介為了促成交易,經常會允諾購房者的各種要求,比如保證過戶、幫助報哪裡購房資格、提供貸款服務等。但在簽合同時,卻以制式合同無法更改為由拒絕將所有承諾寫入合同。發生糾紛時卻予以否認,而購房者也沒有足夠理由證明中介曾經做過承諾。
買二手房,想避開中介不現實,但我們能做的還有很多,比如買賣過程中要核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經紀資質;充分了解意向房屋的物理情況和產權情況;合同條款要仔細查看,如有疑問應及提出,必要時可咨詢律師;付款時選擇第三方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所有票據要保留好,中介口頭承諾要形成書面附件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B. 買房陷阱不可小瞧,買二手房應注意哪些陷阱
1、合同糾紛霸王條款
一些不良業主和開發商往往會在合同上做手腳,使得買家的權益受到損害。對於買家而言,在二手房買賣上一定要留心合同上的霸王條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比如:對於共有部位,「按照雙方合同或協議的約定確定權益歸屬,沒有約定的歸屬賣方所有」;「車位、車庫、游泳池、架空層等區域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收益權歸賣方所有」等等。
2、原屋主賣房原因有貓膩
有的二手房可能房子老化不能居住,急需出售;有的可能是面臨拆遷;有的可能位置不好,影響運勢,急於出售。不管是以上哪個原因,都會給以後的居住帶來麻煩,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原屋主賣房的原因。
能夠了解到這個原因是非常重要的,戶主不一定會講真實的原因,但自己一定要進行調查與觀察,如果是房子老化、市政規劃、拆遷、二手房位置等情況就最好不要購買了。如果原房主只是因為想出賣或者缺錢或者有更好的房子,那就不用擔心。
3、謹防職業炒房客
資深中介介紹,這些炒房客從別人手裡買來毛坯房或清水房,進行裝修後伺機出售,這些房子裝修時選用的材料都是價格便宜的劣質材料,但面相比較好看。買家看房時容易被房子的外貌迷惑,實際居住後才會發現上當了,但此時交易已經完成,買家已經無處說理。
4、房屋裝修質量有問題
有的房主為了遮掩房子本身的不可彌補的缺陷,特地用傢具遮掩。所以,二手房驗收時記得查看傢具、床或其他大型物品遮掩的地方,看看地面是否存在缺陷。檢查廁所或廚房時,要注意水管周圍有無水溝。對於水缸或者有蓄水槽的地方要先放滿水檢查水管流水是否正常,然後再放水檢查排水系統。最好再看看天花板和牆面是否出現水漬等現象。
C. 二手房交易常見的六大陷阱,你中招了嗎
二手房交易絕對不能馬虎大意,隨著二手房交易市場的不斷發展,其中潛藏著的陷阱也在不斷增加,總是讓人防不勝防。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手房交易中時常出現的六大陷阱,快來看看你中招了嗎?
一、交房條款不具體
買賣合同中一般都寫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可是問題是所謂的「不可抗力」具體是什麼,卻沒有標注清楚,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對此條款進行具體規范,寫明詳細的內容並約定。
二、房屋面積不準確
有的房屋在合同中的面積與實際中的面積是不一樣的,雖然有一定的誤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超過了合理范圍,就應該在合同中明確標注。購買者如果發現了房屋面積誤差過大,就可以視為售房者違約,從而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三、房屋質量有問題
房屋的質量問題體現在眾多方面,裝修材料,建築時間,使用時間等,多種因素往往使購房者在簽約購買房屋時難以辨清房屋的虛實,而只有等到入住之後,潛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紛紛顯露了出來,結果給購買者帶來許多麻煩,甚至造成較大的利益損失。
四、違約條款不詳細
有時買賣雙方雖然約定了違約責任,但這種責任的約定有可能是不公平不對等的,對購房者極為不利,因此,在與售房者簽訂合同時,購房者應要求在合同中明確售房者的違約責任,並爭取雙方違約責任的公平和對等。
五、賣房者並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經常出現房產證上的名字與賣房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也有騙子偽造戶主身份,然後以各種理由騙取購房者信任,將本不屬於自己的房子賣掉,拿到購房款後跑掉。因此,購房者要認真審查二手房轉讓人的主體資格,確定房屋轉讓人是否是該房屋的產權人。
六、中介合同陷阱
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過中介來成交的,可是部分不法中介經常在合同上耍小聰明,蒙蔽買賣雙方。所以,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最好把和中介有關的條款寫入合同中,就中介的責任和義務約定違約責任,同時還要注意合同中隱藏的陷阱。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交易常見的六大陷阱,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全面,更及時,更准確的新房信息
D. 買二手房注意中介的哪些陷阱
因為缺少監管,所以國內房產中介「漏洞」很多,而且服務也差強人意。因此,今年有關部門對於這行業的整治開始加大力度。那麼一般消費者找中介買賣房子的時候,最易遇到的是哪些「陷阱」呢?
四大情況最易、最多發生
在部分一線城市中,存量房交易量已經超越新房,成為市場供應的主體。作為存量房交易的重要中間環節,中介服務影響著房屋交易的順利程度。
根據全國消協組織投訴受理情況分析,中介服務存在的問題主要以下四點:
第一,房屋中介亂收費的現象比較嚴重
如收取高額的服務保障費,但在收取之後並沒有真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服務保障費中有關於物業保障的內容,旨在保障買賣雙方順利完成物業交割,但在實際操作中,有消費者反映,中介收取了服務保障費,但並沒有保障物業的順利交割。
第二,房屋中介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條款
如「一方出現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等同於定金額的違約金,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甲乙雙方的傭金及服務費在違約金中扣除」,這就意味著如果賣方違約,買方仍然要從違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為中介費。
第三,所謂的首付貸
在資金監管過程中,部分中介機構違規操作,代替銀行為買方做資金監管,將買方的購房款收入自己公司的資金池中,並利用這部分資金違規高息貸出,作為其他消費者的「首付貸」,這種行為嚴重威脅到了消費者的資金安全。
第四,隱瞞房屋真實情況
部分房產中介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如抵押情況、房屋質量問題等。消費者交付定金、中介費之後才予以告知,這種做法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