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賣二手房,定金應該交多少
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定金交納的金額不得超過合同標額的20%。若買方違約,定金不退,賣方違約,需雙倍返還定金。
一、二手房定金應該交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額的百分之二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若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的部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也就是說,二手房交易中,房產交易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定金數額,一般來說交納3~10萬元,但是 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 , 如果二手房定金支付超出20%,那麼 超出的部分 就不屬於定金,是 得不到相應保障 的,因此定金並不是越多越好。
舉個例子
一套二手房成交價是500萬元,那麼其定金最多則應該為100萬,但如果買家交了120萬的定金,即使簽了定金合同,超出的20萬就不能適用於定金罰則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賣家違約,那麼賣家給買家雙倍返還的定金是200萬,而不是240萬。
註: 通過鏈家交易的房屋,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一般需資金監管來保障錢款安全,且定金最多不超過100萬元。
二、任一方違約,定金會退嗎?
若買方違約,則定金 不退 ;賣方違約,需賠付買方 雙倍定金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交定金前應該注意什麼?
交定金前需注意六個方面:核實房產證、確認房主、核實產權、檢查房屋是否有債務糾紛、核實面積、落實到細節。
交定金前,注意六個方面
買賣二手房,買賣雙方可以約定定金的數額,但是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是沒有法律保障的。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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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㈡ 賣房,最多能收多少定金
定金是在購房合同訂立之前買方支付給賣方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我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對定金的數額有明確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而一般正規中介公司對大額定金的收取方式也有相關規定,比如定金超過10萬元的部分必須進行資金監管等。
一、 定金一般收多少?為什麼?
定金一般情況下收取在10萬元之內,當然具體收多少需要買賣雙方協商,但賣方一般也不會直接收到大額定金,原因有三:
1. 買方原因。 支付大額定金同時也意味著更大的交易風險,因為一旦賣方遇到房屋查封等情況,買方的定金就很難收回,所以買方一般不願支付大額定金。
2. 法律約束。 對於定金收取的額度是有上限的,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比如一套合同價200萬的房子最多隻能夠收取40萬定金。即收取大額定金要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超過的部分不能夠得到法律保護。
3. 中介原因 。對於一些大型正規的中介公司,對於定金的收取額度也是有相關規定的,因為中介既要保證賣方利益,同時又要維護買方利益,所以在定金超過一定數額之後要對超出的部分進行資金監管,「比如某些中介公司會有『定金超出10萬元部分必須進行資金監管,最多不得超過100萬元』等規定。」
對應的,一些要支付大額定金的買方,為了規避風險,同樣也會要求進行資金監管,不會直接交付賣方大額定金。
二、大額定金進行資金監管的原因
資金監管類似於如今網購中的「支付寶」,是買賣雙方通過監管平台進行房屋資金的劃轉,在合同順利履行後,房款解凍至賣家,否則房款將返還給買家的一種監管模式。進行資金監管可以有效保證買方以及賣方的權益。
舉一個例子:
張某看中一套二居室,報價400萬。賣家孫某說房子還有90萬的抵押沒還完,著急用錢,想要老徐先付90萬定金給他。
孫某要錢很急,不願意張某進行資金監管,甚至開出更優惠的價格。但是張某一直不放心堅持要做資金監管,於是便把准備好的定金、首付都託管凍結起來。
到了房源核驗時,張某發現,孫某的房子未償還抵押款遠遠不止90萬元,如果直接把定金給他,很可能就打了水漂。幸好張某將定金採取了資金監管模式,不通過房源核驗是不能解凍的,避免了張某遭受更大的損失。
由於上述風險的存在,買方盡量不要將大額定金自行交付給賣方,如果需要交付大額定金,一定要通過資金監管的方式來規避風險。
三、資金監管後賣方多久能拿到定金?
辦理資金監管的定金,一般會在房屋核驗後,解凍劃轉給賣家,時間一般為T+2個工作日。T為買方實際支付定金之日;2個工作日包含核房和解凍所需的全部時間。(根據中介公司不同,相關時效可能略有差異)
房屋核驗一般在住建委進行,主要核驗房屋是否有交易限制,如查封房,有抵押等,核實產權無瑕疵允許上市交易後,定金便可以解凍,房屋核驗從受理到出結果一般需要10個工作日。
(根據中介公司不同,相關規定可能略有差異)
資料來源:
《擔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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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㈢ 二手房買賣定金交多少 20%是上限
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舉例說明,如果業主出售一套合同價為100萬的房子,定金多收取20萬元。
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支付定金是為了保證買賣雙方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家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在意向金轉為定金之前,不會對賣方構成約束。支付定金一定要簽署定金合同,買賣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如果購房者不想購買,作為預付款的「訂金」應可退還。
(3)賣二手房收定金多少擴展閱讀:
為進一步規范鄭州二手房市場,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協會正考慮,讓正規合同的使用和中介企業的信用評價掛鉤,如果其所使用的合同不規范,就扣分並記錄在檔,還要進行公示。
目前,上述信用評價測試系統正內部試運行,上線後,所有的備案中介都要使用規范合同。規范合同也在調整,使其更接近市場,更能體現交易雙方的真實意願。
無論採用何種形式,一旦合同或協議簽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因此,所有條款的內容要弄清,不要勉強簽訂。另外,為避免產生糾紛,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凡是你想要但是合同中沒列明的條款,都應該在附件里顯示出來。
㈣ 賣房子定金收多少才合理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一般雙方會簽訂定金協議,此協議對買賣雙方擁有約束力,必須按約履行義務,否則將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作為賣家,必須知道如何收取定金以及違約將會面臨什麼樣的責任。
定金越多越好?不一定哦!
有的賣家認為,定金越多越好,尤其是還有尚未還清房貸的賣家可以用此來解抵押。定金收多少一般是基於二手房買賣雙方的協商結果,但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對於賣家來說也並非定金越多越好。
1、對於買家來說,支付的定金越多意味著需要面對更大的交易風險。因此買家一般希望能少付定金,如果定金較多也希望要求通過資金監管方式規避風險。
2、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舉例說明,如果業主出售一套合同價為100萬的房子,定金最多收取20萬元。
賣房子定金怎麼收?
3、在一般情況,如果賣家只收取定金然後反悔交易的,要將定金雙倍返還買家,因此賣方收取定金越多違約後的賠償數額也就越大。(其他違約情況需要看合同約定)
賣家收取定金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1、賣家收取定金時需要與買方簽署《定金協議》,約定定金相關細則。
2、委託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證。
3、如果買家交定金之後違約,賣家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還(具體違約細節可根據之前簽訂的協議進行求償)。
定金訂金大不同
(1)訂金的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如果購房者不想購買,作為預付款的「訂金」應可退還。
(2)「定金」是一種擔保形式,是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對方返還,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則要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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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買二手房時交定金,應該交多少
定金的最高金額是總價的20%,所以理論上20%以下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