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過戶都需要注意什麼
1、了解當地戶籍政策
由於不同的地區對於房屋戶籍政策是不一樣的,而購房者購買二手房之後都需要辦理過戶,如果購房者買房後發現房屋不能落戶的話,那麼對於購房者來說就是一項很大的損失,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實行落戶限制,並不是買了房子就能遷入戶口,為了避免出現房屋過戶後自己戶口遷過來的情況,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戶籍政策。
2、核實房屋產權
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了解清楚房屋產權,因為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因為產權問題引發的各種糾紛有很多,比如房屋存在共有產權人,而共有產權人不同意轉讓房屋,或者房屋存在抵押出租的情況,如果二手房存在這些情況的話,購房者就要和賣家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解決,要確保不會發生房產糾紛的情況下再來購買二手房。
3、盤點房屋設備
由於二手房在出租之前都帶有裝修和傢具,很多房主在出售房屋的時候還會贈送一些傢具家電,購房者個在簽合同的時候就要把這些傢具家電寫入到合同裡面,再進行過戶交接的時候方便根據合同來進行清點,尤其是對於設備的品牌型號是否能使用等都應該寫清楚。
4、水電氣交接
在進行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購房者不能只關心房屋的產權情況,還要了解清楚房屋的水電氣,並且進行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到水電氣等公司的營業網點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同時購房者還要搞清楚原房主是否存在欠費的情況,對於有欠費的話需要原房主補繳費用,然後再來辦理過戶手續。
5、結清二手房尾款
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購房者可以預留一部分尾款來作為保障金,在房屋過戶之後以及全部交易都完成之後,再來繳納這部分房款。當房款結清的時候,購房者可以要求原房主出具收條,並註明全部房款已結清的字樣,以防止原房主事後再要求購房者繳納尾款。
㈡ 二手房買賣作為買方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做為買方應該抄注意
1.有沒襲合適的房,要挑房的話就要注意,房子最少要看三次 白天一次,晚上一次 (看晚上噪音怎麼樣)下雨後一次(主要看排水情況和房子是否漏水的問題
2.要是看上房子以後要注意看房產證.是誰的名字,有沒什麼問題,有沒銀行抵押,是屬於什麼房。多少年的產權。
3.最後一切沒問題的時候,過戶的時候要押的房款,去物業交割的時候,看是否有欠的電費或物業費
㈢ 買二手房交房時,買方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解約條款
只是在有中介操作的二手房買賣,對於買賣雙方都有一個解約條款,其中的約定就是賣方在交付了解約定金後,買方不得要求進一步賠償和強制履行。這個條款本身親沒的問題,但是因為在現在深圳房價上漲的情況下,對於買方來說,這一條款就有不公平的地方。也是現在很多賣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原因。所以擔醒買方最好在買賣合同的最後的備注中寫明,除需賠償定金外,還需要賠償損失。
2、強制履行
買方在賣方沒有明確提出解約的時候是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強制履行的,但這需要買方在賣方明確提出以前,先行啟動法律程序。並且聽聞深圳市中院最近有感於賣方違約過多,開了一個座談會,要出台文件,只要是買方起訴要求強制履行,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知道傳聞是否為真。
3、幫賣方贖樓
賣方常常因為房子在銀行辦理抵押,而需要將房產證贖出,才可以辦理相關的手續,而賣方常常需要買方幫助辦理相關的贖樓手續。買方最後不要幫忙贖樓,一但買方幫忙贖樓後,賣方的房子因其他債務被查封的話,到時買方損失巨大,所以建議買方不要幫賣方贖樓。
由於二手房交易步驟需要一段時間,從簽約、還貸、貸款、過戶到交房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而房價在交易過程中的上升趨勢是賣家跳價毀約的直接原因。在此情況下,賣家便會要求買方加價,否則寧可毀約退訂金甚至一倍賠付定金。而此時房價的漲幅已經遠遠高於定金了。
一般來說,對於民商事合同的違約行為,可以通過定金或違約金的形式進行規制,但如果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只要房屋買賣合同真實有效,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購房者有權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因此,購房者在發生糾紛後如果積極主張權利,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且不存在不能履行等情形,房主是應當繼續履行的,如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判決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賣家完成與購房者的房屋買賣合同;
如果賣家已經將房產過戶給善意第三人,購房者可以退而求其次,除了主張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以外,還可以主張要求賣家支付差價,當然,差價部分會因為購房者履行合同的程度、賣家違約的惡意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
作為買方,可以通過在合同中約定較高的違約金來提高賣家違約的成本,通過控制好每個交易環節來加快交易過戶的進程。如果遇到賣家准備跳價毀約,買方可以通過中介或律師發函告知毀約的後果;若警告無效,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
㈣ 購買二手房時買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買房是件大事,切勿粗心大意,這點很多購房者都心知肚明,但是做起來卻總是避免不了出錯,然後就不得不面對各種糾紛。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購買二手房時買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何避免這些問題發生?
一、購買二手房時買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粗枝大葉簽條款
一些中介公司為追求最大化利益,會在中介合同中精心設計霸王條款,買方如果不仔細看清合同條款就簽下合同,那就掉進了中介的陷阱。
2、輕易交重要憑證
在二手房交易中中,有一部分買方為了方便,會將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交給中介公司代為辦理,這樣一來,購房者的信息情況都掌握在他人手中,風險系數大大增加。
3、審查不清房屋產權
二手房有售後公房、有共有房屋、有的房屋限制轉讓等問題使得二手房產權形式多樣,購房者如果在房屋買賣之前,沒有弄清楚房子的底細,極易引發糾紛。
4、不約定特別事項
二手房買賣,除了買賣雙方收付房款、辦理過戶外,還有一些後續問題,如戶口遷移、維修基金過戶等,如果在合同中沒對這些特別事項作出約定,入住後就可能發生糾紛。
二、如何避免這些問題發生?
1、仔細審核中介資格
有的房屋交易會通過中介完成,這時中介的情況一定要核實清楚。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格的資質,是否有良好的口碑,中介的服務態度是否良好等,這些都需要清楚。
2、查清交易房屋的情況
被抵押的房產不能辦理過戶,被列入拆遷也不能過戶,如果是小產權房就不能上市交易等,購房者在交易之前需要查清房屋的情況,房屋交易如果被限制,那麼就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所以要盡量避免。
3、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支付房款是買方的主要義務,辦理過戶手續是賣方的主要義務,這些主要的權利義務,雙方需要分辨清楚,並且在合同中明確註明。當然合同的附隨義務也是比較重要的,這都需要明確好,以免出現法律糾紛。
4、合同違約責任要明確
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因此建議在約定合同履行期限時應明確到具體日期,每項違約情形都要有違約責任,且違約責任的承擔要有一定的拘束力。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買二手房買房需要注意的問題,希望可以幫到你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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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購買房屋中買方要特別注意什麼問題
大體來分為:新房和二手房
一 新房
1。地段,價錢當然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2。看開內發商,是不是知容名的大公司,這樣地房子質量比較有保障
3。簽約時,要看清合同中的每一個條款,不要嫌麻煩,特別是其中的牽涉到違約金的數字中,要仔細算一下,可別出現開發商晚交房子半年一年的,他才賠款千八百塊錢
4。其他的就是一些細節的東西了,最好找個買過新房有經驗的人問一問
二 二手房
1。首先,必須找那些有知名度的大的中介公司,這樣才不至於被騙
2。必須要求中介公司利用銀行的託管業務
3。在看好房以後,給中介公司中介費時,價錢是可以商量的,千萬不要人家要多少,你就給多少
4。和原房主交接房子時,你必須好好驗收,如果有違約的行為,一定要提出來
5。注意交接房子時的水電煤氣和有線電視、電話。這些東西一定要和原房主去辦理更名手續,要不原房主可以利用身份證把這些東西遷移,特別是有線電視和電話
6。最好還是找個明白人和你一起把
㈥ 作為買家,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些什麼事項
二手房過戶買家注意事項:
1.了解房屋情況。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專況,屬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申請過戶。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存在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則拒絕申請。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㈦ 買賣二手房作為買方的要注意什麼
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產權清晰: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賣房屋的性質;二手房產權證上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相符;驗證產權證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產權的完整性:確認產權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斷其房產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過戶後出現不必要的爭議與糾紛。
房屋質量:觀察房屋的結構,建築與裝修材料。看房屋的內外部結構是否被改動過;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佔用走廊或陽台等;牽涉到陽台的面積怎麼算的問題。
居住空間: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是否合理;是否適合居住;活動空間大小等。
裝修配置:二手房看原房屋裝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確認房子的供電設施、供氣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現象;電話線、寬頻的安裝是否完備等。
物業管理:了解該區水、電、煤、暖的價格及繳費方式,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觀察電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該區的停車場、小區綠化的基本情況;當地保安水平怎麼樣,觀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責任心等。
房屋歷史:了解該房是哪年蓋的,還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過,有什麼用途;還有原住戶在當地的信用情況;是否有欠交物業費、水電費等。
鄰里情況:鄰里關系是影響居住舒適與否的重要因素。在買房前應該要拜訪上下左右的鄰居,了解他們在此的居住情況;與居委會和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了解情況。
房屋價值:通過對市場上的功放的反復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委託信得過的中介公司進行價值評估;銀行提供按揭時會作出價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貸款條件:二手房的貸款有具體的要求。具體的要依據所在省市的相關規定。
產權的交接:需要找個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信譽較好的擔保公司,等過戶完成後再將房款轉入賣方賬戶。
㈧ 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辦房產證所需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已婚的購房人:
①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6、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