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遇違約該如何維權
當前,在房價快速上漲的形勢下,房產交易呈現故意違約或惡意違約多發現象,原因大致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部分賣房人唯利是圖、喪失誠信,契約精神缺失。這部分賣房人認為違約金數額可控,最多就是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二是部分賣房人法律意識
淡薄,或者對法律知識缺乏。他們認為房子是我的,我想賣就賣,不想賣可以不用給出理由。三是司法實踐中對惡意違約行為處罰較輕,讓個別賣房人看到了實施惡
意違約、進而實現不法利益的可能。四是現階段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體系,惡意違約者的違約成本太低。五是部分房屋中介公司在提供居間服務中存在違
法、違規和失職行為,提供的居間服務不夠規范。預防二手房買賣糾紛的出現,須從選擇規范專業的中介公司開始。
面對惡意違約者,很多守約者往往面臨三個選擇。有的購房者法律知識欠缺,維權意識不強,一旦遇到賣房人毀約,則自認倒霉,默不作聲;有的購房者
擔心訴訟周期長、成本高、風險大,選擇接受賣房人的部分賠償;對於大部分購房者來說,一旦賣房人毀約,則自己就錯過了最佳購房機會,房價飛漲,同樣的錢卻
買不到同樣的房,所以更多的購房者會果斷拿起法律武器,選擇維權到底。
面對惡意違約,如何保住房子呢?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當遇到賣房人惡意違約時,是選擇要房子還是要賠償,取決於賣房人和購房人的行動快慢。如果
房屋已經辦理網簽,則相對安全;如果既沒有網簽又沒有實際交付房屋,這就會給「一房二賣」帶來便利。曾經有過這樣的惡意違約者,為了賣一個更高的價格,用
盡一切辦法在3天內完成「一房二賣」,並且辦理網簽、售房及過戶。根據相關司法實踐,購房人在所購買房屋被「一房二賣」成為既定事實的情況下,想要到房產
幾無可能,這種情況下只能按房屋溢價款索賠。
所以說,如果房屋未網簽就發生了糾紛,建議購房人第一時間到法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這樣爭取到房子的概率會大大增加,失去房子的風險將極大降低。
保全房子只是訴訟這一萬里長征的第一步,之後還要立案,還要進行通常不止一次的開庭。甚至還有二審、執行程序。但無論如何,對於守約的購房者來說,想要打贏房產保衛戰,應當將涉案房產保全起來,避免「一房二賣」、惡意抵押等不可逆的風險出現。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無論如何,誠實守信比金錢更重要。一般意義上,惡意違約者會輸掉一場官司,還會輸掉誠信。
對於一起起賣房人惡意違約案例,我們期望違約方無法利用違約行為獲利,而守約方的合法利益因此不受損害。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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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手房交易糾紛如何維權
這個要看你們簽訂的購房協議上怎麼寫的了。一般你的合同寫了多久交回房,多久開始放款答給首付,應該說開始給首付款,就算你的房子了。或者雙方約定了從那天起,房子就賣給你了,那房子從那天起房子就是你的了。但嚴格意義上來講,還是要看過戶,過了戶,房子才真的是你的。所以如果沒到這個時間節點,那麼房子依然是房東的,收取你的房租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們可以協商租金。這樣來維護利益。不知道你給中介交了多少中介費呢?聽說現在搜房網提供買二手房只收取購房者0.5%傭金(中介費),可以省一大筆中介費。你就不用這么糾結了。一套房子0.5%傭金,100萬的房子也才5千,相對於外面中介收你2%到3%的中介費(差不多2萬到3萬),你可以省出1.5萬到2.5萬,足夠你支付一年的房租了吧?
3. 二手房交易,業主違約。如何維權
你可以帶著合同去問律師
4. 買房遭遇房產糾紛如何維權
在民商事糾紛爭議解決途徑中,訴訟和仲裁是我國兩種不同的司法程序,兩者在程回序上大體相同,但因管轄機答關不一樣,形式上會略有不同。首先是受理管轄,仲裁的管轄機構是各仲裁委員會,一件糾紛若要適用仲裁管轄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存在約定有效的仲裁條款,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明確約定如果出現了爭議,由某家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審理,這樣才能適用仲裁程序。而訴訟管轄則無需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在合同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約定管轄。其次,仲裁裁決一裁終局,當事人不得上訴,而法院訴訟一審判決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在具體操作程序上,訴訟仲裁並無太大的差別,都是先立案、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被告/被申請人提交答辯狀、開庭、判決/裁決這一套程序,這套程序看似簡單,但其中所隱含的復雜細節難以估量,律師建議,如果大家沒有相關訴訟經驗,在訴訟之前一定要了解各項訴訟程序或者咨詢律師來進行應對,否則會產生較大的訴訟風險。
5. 二手房維權
一、二手房出現質量問題如何維權? 如果質量問題是原房屋所有人出賣時即存在的,要視不同情況而定: (1)如果出賣人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而將房屋出賣給買受人的,出賣人應該對此質量問題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2)如果出賣人已經將房屋的質量問題明確告知買受人或者買受人明知房屋的質量問題而購買房屋的,則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不再承擔保證責任,買受人也無權向出賣人請求賠償; (3)如果房屋存在隱蔽的質量問題,並且該問題是房屋本身所有而非出賣人在裝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那麼只要沒有證據證明出賣人明知有此質量問題,出賣人對此質量問題就不承擔保證責任。但與此同時,買受人仍可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二、二手房常見的質量問題在二手房市場上,常見的質量問題有以下7種,購房者必須對其逐一了解,在選房時進行對比分析:滲、漏:通稱「六漏一滲」,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樓地面漏水、地下室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衛生潔具漏水和牆面滲水。從居民投訴和多次質量抽樣查看,這類問題約占總數的70%以上。堵、泛:上下水管道和衛生潔具堵塞,影響極大。這類問題占質量問題10%左右。屋面天溝積水:陽台和衛生間地坪倒泛水,以及陽台雨後積水,造成樓地面滲漏,甚至水平管道倒泛造成糞便、污水倒灌。殼、裂 「殼」:是指牆面、平頂粉刷層和樓地面等起殼;「裂」是指牆面、地面和屋面等裂縫。起殼、開裂最容易導致滲漏和面層脫落。砂、滲 「砂」:是指樓地面起砂,「滲」是指住房的鋁合金門窗滲水、銹蝕。這類質量問題,往往給住戶帶來諸多生活上的不便。粗、污 「粗」:是指鋼木門窗、木隔、木壁櫃等製作和油漆粗糙,內外牆麵粉刷、平頂粉刷和地面粗糙。「污」是指牆面、地面、門窗、上下水管道及衛生潔具、電線及配件等沾滿泥漿和垃圾污染。鋼門窗問題:鋼門窗開啟不靈活,關閉不密封,零件脫落,損壞多。這往往給居住者帶來不必要麻煩,也是一類需注意的質量問題。電器安裝問題:主要問題有:安裝粗糙、缺件、凌亂、臟污、裂紋、透縫、松動、短(斷)路、漏電、燒損等,這些問題將形成居住安全隱患。
6. 如何投訴二手房中介公司
投訴二手房中介公司屬於民事訴訟,請參考民事訴訟一審和二審程序進行訴訟。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民事訴訟二審程序
1、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2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宣判。
3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7. 買房者應該如何維權
代理商並沒有提供他把錢已經給了開發商的轉賬記錄。我建議你立即向法院起訴代理商。可能這是消費欺詐。
8. 新買的二手房沒有產權 我該如何維權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不可以買賣的,通常沒有房產證,無法證明房屋產權屬於誰,沒有房產證也不能房產過戶,因此不能房屋買賣的。是很難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