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簽
二手房過戶流程主要有以下四步: 一、買賣雙方無貸款: 買賣雙方內約定一個合同容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並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的當天,買房支付賣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⑵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簽最正規
最近二手房買賣糾紛頻發,不少購房者對於購買二手房的風險系數頗為擔憂。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簽最正規?在簽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買賣雙方該如何減少漏洞與風險,最大限度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明。 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 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⑶ 二手房購房合同簽訂前後的流程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就不需要評估了,你們之間簽了合同,就讓他付首付給你,然回後你們就到房管局遞件過戶答(一般兩三天吧)。取房產證當天,先讓賣方付清尾款,然後再領取房產證,房子就是他的了。(這樣相對來說,你的資金會安全些)
如果是需要按揭,就需要評估公司評估後,根據評估價看房子能夠貸到多少錢。評估費用在成都是評估價的千分之三。
如果只是你們之前簽的合同,你們可以自己協商什麼時候去過戶都可以啊。
簽訂合同前一般不需要交什麼費用的,再說二手房交易的稅費啊,交易費用啊什麼的都是買方付,賣方實收多少錢就可以了
⑷ 房屋買賣合同怎麼簽
以正式房屋買賣合同為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准、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按照雙方意願,雙方在合同下方簽字即可。
由於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准。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
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4)金昌二手房合同怎麼簽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在雙方協商後,按照起草的合同文本簽字即可。尤其是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列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買賣合同
⑸ 二手房購房合同怎麼簽字
這個合同只要有買賣雙方的代表人簽字就可以了,但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時,就需要買賣雙方的夫妻同時到場了簽字按手印,照相等手續,還要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房產證原件。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⑹ 如何簽訂二手房購房合同
⑺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流程是什麼
在實際來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自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⑻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怎樣簽訂
二手房買賣交易糾紛時常會發生,相對於新房交易過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還是存在著一些漏洞,這些我們稍加不注意,就會造成自身的財產損失。那麼如何才能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呢?在簽合同時合同內容應該涉及哪些要點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一、產權。
大概有三類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應杜絕買賣。
1.純粹不能買賣的(無證、法院查封、拆遷范圍、已抵押、與學校教學區不能分割)。在產權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糾紛危害最大,因為被查封的房產大多數是經濟糾紛,如果客戶將一大筆首付款付給房主,房主用此款償還銀行貸款或用於其他,這時房子被查封而不能過戶,房主又沒錢還給買方,買房就有可能面臨巨大風險。因此,在大筆錢款交易前必須帶著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調檔,確定產權沒問題才可進行錢款交易。
2.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離異後產權判決不清晰。
3.同一居所人員未能具結(如繼承房屋的所有繼承人、子女的父母是產權人,子女未經過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二、重要約定。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關鍵性條款一定要有書面簽約,不能口頭約定。大家容易產生糾紛的主要是物業費結算問題,合同中必須有尾款的約定,物業交接前一定要到物業管理處、國網、自來水、燃氣公司等清算費用,方可交接。
三、戶口。
戶口問題也是容易產生糾紛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戶口的約定且一定要有賣方遷出戶口的具體期限並明確指出原房主遷出的義務,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別註明等戶口遷出後再支付,或約定一個違約的標准,如晚遷出一天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票據保存。
簽定買賣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個開始,後面很有可能引發各種糾紛,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各種票據,例如收條並註明款項明細和具體時間、補充協議的確認書(雙方各執一份)等。
特別提醒:在支付定金和其他款項時,房主要主動出示相關的銀行卡號,保證房款不經過中介機構的賬戶。
以上就是二手房簽訂買賣合同時應該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正確的規避風險,避免財產受到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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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金昌房地產大廳二手房二次交易過戶費應當怎麼算
一、金昌房地產大廳二手房二次交易過戶費如下:
1、登記費
住房,權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轉讓手續費
住宅按6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繳納,雙方各承擔50%。
3、契稅
首次購買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1%繳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1.5%繳納。其它全按成交價的3%繳納。
普通住宅的標准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屬非普通住宅,按成交價格的3%繳納。
4、營業稅
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免徵;非普通住宅,未滿2年按全額的5.65%繳納,2年外按差額的5.65%繳納;商業用房按差額5.65%繳納。
5、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滿五年免徵,其它按差額的20%或是全額的1%繳納。
6、土地出讓金
劃撥住宅用地轉讓的按成交價1%繳納。
7、印花稅
產權證按件貼花每件5元繳納。
8、工本費
核發一本證書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證書,按10元/本繳納。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三、參考資料:人民網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