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賣二手房,如何辦理戶口遷出和遷入
若原戶主遲遲不願遷出戶口,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買方憑產權證和房屋買賣合同,到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然後將戶口簿上的戶主直接更換為買方;而原業主的戶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戶主,變成掛靠戶。
2、原業主憑戶口簿和房屋買賣合同,申請將戶口遷到社區集體戶上。但是這需要原業主本人配合辦理,因為目前公安機關還不能強制遷移戶口。
3、根據合同提出違約金補償。
(1)買賣二手房原業主戶口如何遷出擴展閱讀:
還款方式:
一、等額本息
這是最為普遍,也是大部分銀行長期推薦的方式。把按揭貸款的本金總額與利息總額相加,然後平均分攤到還款期限的每個月中。作為還款人,每個月還給銀行固定金額,但每月還款額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遞增、利息比重逐月遞減。
二、等額本金
1、所謂等額本金還款,又稱利隨本清、等本不等息還款法。貸款人將本金分攤到每個月內,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還款日之間的利息。這種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而言,總的利息支出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較多,還款負擔逐月遞減。
2、舉例來說,同樣是從銀行貸款20萬元,還款年限15年,選擇等額本金還款,每月需要償還銀行本金1111元左右,首月利息為918元,總計首月償還銀行2200元,隨後,每個月的還款本金不變,利息逐漸隨本金歸還減少。
② 二手房原業主戶口不遷出,新業主如何落戶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按照上述規定,包括戶口的申報及遷出在內的各項戶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機關主管,屬於公安機關行政管理職責范圍,上述工作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圍。當事人之間基於二手房買賣而涉及戶口遷出糾紛並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范疇,故人民法院無權受理與戶口遷移相關的糾紛。
因戶口的遷出需要戶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戶主提交相應的審批文件及新的落戶地址,在上述條件並不必備且原戶主不配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無法強制性地要求原戶主將戶口予以遷出。
二:原房主拒絕遷出戶口,並不影響新房主在該房屋處重新落戶
按照戶籍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套房屋原則上應該只立一個戶口,但一個戶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員。我們在做老房拆遷的時候,確實碰到過一套房落有幾個戶口的情形,但都屬於直系親屬成年後,單獨落戶的情形。
因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存在較多的房屋過戶後,原戶主拒絕遷出戶口的情形並嚴重影響新房主的戶口遷入工作。我們咨詢朝陽區及海淀區戶籍管理部門,目前可行的操作辦法為:如原房主拒絕將戶口遷出,則新房主可就該房屋重新申請一個戶口,原房主的戶口在戶籍系統里會顯示「空掛」,從而解決新房主的落戶問題。
三: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戶口遷出義務為由,要求原房主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對於新房主而言,如原房主拒絕履行遷出戶口的義務,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逾期遷出戶口的違約金。
需提請注意的是:新房主的訴訟請求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違約金,其不得要求法院判令原房主限期將戶口遷出。
結論,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無法要求對方強制遷出戶口。如果對方逾期遷出戶口的違約金總額已超過了兩萬元,可以主張債務抵銷,不再向對方支付剩餘款項。
③ 買了二手房,怎樣才能確認房主戶口遷走了
1、審查賣方戶口本情況,看清是否已經遷出。
這種做法存在兩點缺陷版,一方面,戶口本只能反權映賣方家庭成員的戶籍狀況,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員戶口落於交易房屋內的可能;另一方面,戶口本上的信息可能與實際的戶籍狀況存在差異。
2、致電房屋所在地戶籍科進行咨詢,幫助自己查詢房屋內是否還殘留戶口。
3、通過公安機關查詢。
房屋的戶籍通常是由該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買方可以委託律師或親自到派出所了解房屋的戶籍狀況。如果派出所僅限本人調取戶籍材料的活,買方可以要求同賣方一起到派出所調閱。
(3)買賣二手房原業主戶口如何遷出擴展閱讀: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並向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前,購房者應親自或委託房產中介機構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進行核實。有的出售方承諾沒有戶口,但仍應到警署核實。這樣做除了核實出售方承諾的真實性以外,還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戶口仍未遷走。
在買二手房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求賣方出示戶口,並復印留存。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機關查詢交易房屋的戶籍狀況。
第三、就戶口問題進行協商。約定適當的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
④ 買二手房,原戶主戶口不遷出怎麼辦有什麼影響
沒有關系的,不影響你遷入,你按當地的戶籍政策遷入就是了,只是原房東的戶口會和你的戶口一並掛在該房名下。
原戶主不主動將戶口遷走的話,是沒有辦法將原戶口強制遷移的,合同上沒有將遷戶單獨寫明違約成本,法院也不會受理,公安機關也不能強制遷移,所以,購二手房一定要將戶籍問題寫入合同並制定違約成本,交房前一定要去派出所查詢戶口遷出情況,尤其是需要入戶上學的購房者。
二手房買賣流程:
一、看房:買方看房、買賣雙方初步洽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項,一般買賣雙方產生的所有費用由買賣雙方支付;
二、查檔: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檔案大廈國土部門查房檔案;
三、簽合同: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深圳市統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四、賣方同擔保公司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五、資金監管及貸款申請:買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銀行資金監管賬號(一般是原貸款銀行,如果換其他銀行會多出一些費用),買方及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一大堆,都沒看清楚,只是忙著簽名),買方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給買方(一般銀行直接通知擔保公司),約7~8個工作日左右;
六、贖樓: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用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贖樓,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贖樓擔保,進行贖樓及注銷抵押登記手續,約5個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過戶:買方同擔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三樓(金湖文化廣場,位於銀行汽車站和南方葯廠之間)簽訂<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遞交房產過戶申請,擔保公司領取回執,需5個工作日;
八、買方同擔保公司到領證窗口簽署回執繳費領取房產證(記得多復印一些,再見到它時要等全部貸款還清之後啦),擔保公司領出新房產證同按揭銀行在深圳市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作抵押登記,銀行把首期款給賣方,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把扣除贖樓貸款後的貸款給賣方,約10個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接,水、電等過戶,買方領鑰匙。
二手房交易 網路
⑤ 買了二手房,我有義務要配合原業主去遷出戶口嗎
需要配合吧,否則對方不賠償你也有理由;
你這是應該的吧,他的戶口遷出對你落戶口也有好處,你何樂而不為呢?
⑥ 買的二手房後發現原房東戶口一直在上面不肯遷走怎麼辦
方法如下: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中「人戶一致原則」,二手商品房交易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原產權人及戶內成員應及時將戶籍遷往實際居住地,新戶主也應行使和履行自己權利和責任,在產權過戶時,和原戶主對戶籍遷出訂立相關約定。
原產權人及戶內成員應當遷往實際居住地而又拒不遷出的,根據現房主的申請,經公安機關書面調解告知後原戶主仍不遷出的,公安機關可憑現房主的申請及調解告知和房屋過戶的相關文件等調查材料,依職權將其戶口遷往其實際居住地或過戶房屋所在地社區集體戶內。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賣房者將戶口遷出屬於房屋買賣合同的一項附隨義務。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房屋一經辦理了過戶手續,買房者即取得了該房的所有權,賣房者無權再將自己或其他人的戶口滯留在原有的房屋中,戶口遷移出去是賣房者的附隨義務。
即使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戶口遷移條款。買房者有權利要求賣房者履行這項將戶口遷移走的義務,並將自己的戶口遷入落戶。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買房者可以起訴,通過要求賣房者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督促賣房者將戶口遷出。
(6)買賣二手房原業主戶口如何遷出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二手房交易過程當中,需要賣房者的身份證,如果能讓人本人親自到場的話,那最好是親自到場。當然也可以通過委託人辦理,但是要麻煩些,要帶著公證書的原件、復印件,賣房者身份證原件以及和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而且房產證的原件等資料也是需要的。
中介只是建立合同的聯絡,房屋買賣問題只跟賣房人和買房人有關系,所以中介並不影響。戶口的問題,建議一定要把房子審查清楚才買,有些買房人不注意對方的戶口,交完錢,手續也辦完了,到最後發現,對方戶口沒遷走,回頭手續辦不了,錢也拿不回,這就很麻煩。
賣房人需要戶口本上的親屬挨個簽字同意賣房,如果買房人不知道戶口遷沒遷走,可以在合同里通過違約條款的約束賣房人的這一行為。
⑦ 買的二手房原業主的戶口未遷出,我的戶口還能落進去嗎
一、戶口遷移屬於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范疇,法院不會受理及審理戶口遷移糾紛,公安機關也無權強制要求原房主將戶口遷出,故如原房主拒絕配合,則從法律上目前並無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遷出戶口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按照上述規定,包括戶口的申報及遷出在內的各項戶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機關主管,屬於公安機關行政管理職責范圍,上述工作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圍。當事人之間基於二手房買賣而涉及戶口遷出糾紛並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范疇,故人民法院無權受理與戶口遷移相關的糾紛。
因戶口的遷出需要戶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戶主提交相應的審批文件及新的落戶地址,在上述條件並不必備且原戶主不配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無法強制性地要求原戶主將戶口予以遷出。
二:原房主拒絕遷出戶口,並不影響新房主在該房屋處重新落戶
按照戶籍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套房屋原則上應該只立一個戶口,但一個戶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員。我們在做老房拆遷的時候,確實碰到過一套房落有幾個戶口的情形,但都屬於直系親屬成年後,單獨落戶的情形。
因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存在較多的房屋過戶後,原戶主拒絕遷出戶口的情形並嚴重影響新房主的戶口遷入工作。我們咨詢朝陽區及海淀區戶籍管理部門,目前可行的操作辦法為:如原房主拒絕將戶口遷出,則新房主可就該房屋重新申請一個戶口,原房主的戶口在戶籍系統里會顯示「空掛」,從而解決新房主的落戶問題。
三: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戶口遷出義務為由,要求原房主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對於新房主而言,如原房主拒絕履行遷出戶口的義務,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逾期遷出戶口的違約金。
需提請注意的是:新房主的訴訟請求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違約金,其不得要求法院判令原房主限期將戶口遷出。
結論,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無法要求對方強制遷出戶口。如果對方逾期遷出戶口的違約金總額已超過了兩萬元,可以主張債務抵銷,不再向對方支付剩餘款項。
⑧ 購買二手房,原業主戶口還沒遷出,會影響我入住嗎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戶口遷出的時間是要明確約定在合同條款中的,如果逾期不遷出會有違約金的。如果原業主不能將戶口遷出,您買了此房自住的話不會有什麼影響。近期有的區域的戶籍辦要求原業主的戶口不遷出,新業主就不能遷入,所以還是慎重選擇這類房屋,也建議您了解一下戶籍辦具體要求。如果以後您考慮賣的情況下有這個條件的房屋都很少會有人願意買。尤其是學區房以後會影響您房屋的出售情況,一般買學區房的客戶群體是非常介意有戶口不能遷出的。
如果您是通過鏈家成交的,合同對戶口的遷出有明確的約定。
1:會約定一個具體的遷出時間,比如過戶後30天,90天等。
2:會有一個戶口保證金(從總房款裡面扣留),一般2萬到20萬不等,以約定時間及雙方協商為准,
業主戶口遷走才給業主保證金,業主逾期的,保證金不予支付,並追究業主的違約責任。
3:如因個人原因未如期將於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走的,應當向買受人(客戶)支付房屋總價款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未遷出的,自逾期超過15日前,出賣人應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般約定了以上三條,業主戶口都會按合同約定遷出,如果業主到了約定期限後,不遷出戶口的,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功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⑨ 我買的二手房,原房主不遷走戶口我該採取什麼辦法
要說辦法,只能是和原房主好言好語地商量,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你只能去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這件事情。
在買二手房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求賣方出示戶口,並復印留存。
第二、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機關查詢交易房屋的戶籍狀況。
第三、就戶口問題進行協商。約定適當的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當把握兩點:
一是付款的時間。買方只有在確認所購房屋中的全部戶口已經遷出時,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購房款。
二是違約責任的約定。賣方僅僅作出將戶口遷出交易房屋的承諾是遠遠不夠的,買方必須與賣方就違反該項承諾的責任作出約定。明確了違約責任,就可以免除買方在損害方面的舉證責任。
如果說你和原房主就戶口一事已經有過明確的約定,那麼可以以此依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違約金,這就屬於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圍了。
(9)買賣二手房原業主戶口如何遷出擴展閱讀
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明確事項
一、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因為房產交易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狀況,導致違約行為。
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
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二、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在實際操作中,買方會將房款分為首付和尾款兩部分在不同時間段打給房主。
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第2款項中的違約責任。
三、必須註明費用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交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四、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市場上存在經紀公司代理費收取不明確的問題,在合同中只寫其占總房款的比例,而並沒有明細單,這中間就會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因此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五、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