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所以建議你不要買。
二手房無法馬上過戶的風險:
一、一房二賣
由於從買房到等待過戶的過程中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加大了房產交易的風險,嚴重的會導致一房多賣根據法律規定,在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時,並不是誰的合同先簽訂房屋就歸誰所有,誰先佔有房屋就歸誰所有,而是過戶到手才算是誰的。因此即便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又做了公證,賣家又將房屋轉賣給他人,並且過了戶,則房屋也是歸他人所有,原買家只能要求賣家承擔違約的責任。
二、違約風險
延遲過戶的房屋產權歸原業主,容易受房價變動影響,導致合同毀約。房價上漲過多,原業主可能寧可賠違約金也不辦理過戶,業主賠償你的違約金遠不足房價的漲幅,那損失非常大。房價下跌過多,買家也會有想法,寧可放棄購房定金或者部分購房款也不願意繼續履約。
三、賣家用房子抵押貸款
在合同存續期間,如果賣家有經濟問題,不排除他會拿著房屋的產權證去抵押貸款的。如果到了約定過戶的時間,貸款仍然沒有還清,房屋還在抵押,就無法過戶。
四、房屋被查封
在等待過戶的時間里,房產的權屬仍是原業主的,那麼在這段時間里,如果業主出現一些經濟糾紛,可能會導致房產被查封。同時,一旦賣家因其他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可查封該房產,到時該房產將避免不了被拍賣的風險。
五、產權人死亡
買家與賣家簽訂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後,如果賣家過世,買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該出賣人的眾多繼承人,先辦理房屋繼承登記,再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在此過程中,不排除有的繼承人坐地起價,買家不得不忍受額外的支出以及煩瑣的公證、過戶手續。
因此,提醒各位購房者在簽署的《買賣合同》一定要嚴密,將違約成本提高,約定好過戶時間,中間發生什麼變化對雙方都可以有約束。如果確實要延遲過戶,一定要找一個第三方(比如值得信任的中介公司),一起去公證處做公證。在過戶之前,與賣家協商好付款方式,千萬不可直接將全部房款給賣家,而應該選擇分期付款或只繳納定金。建議買家在等待過戶的時間里可以定期去房管局「查檔」,有效跟進房子的產權和實際情況。
② 購買沒有拿到房產證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雖然一直跟大家說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不要買,但是也有很多人看好的房子正好就沒有房產證。因為想買新一點的二手房,但是對方是期房還沒有拿到房產證,怎麼交易?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這個問題。
二手房沒有房產證,有好幾種情況,不同的情況注意事項也不相同。
情況一:交了首付未辦按揭
這種情況就是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是最好處理的。
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
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情況二:沒交房卻已在還房貸
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直接更名,也可以與賣房一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那直接更名應該怎麼辦理?
直接更名需要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後,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然後由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最後,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直接更名注意事項有哪些?
其中,特別要留意的是,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麼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當然,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還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與賣方約定過戶又應該怎麼辦理?
如果與賣房約定等房產證拿到之後再辦理過戶,就跟二手房買賣一樣了。
具體二手房過戶都有哪些稅費呢?
我們來回顧一下:
一是個人所得稅:為總房款的1%;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③ 購買沒有拿到房產證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過戶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內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容才能進行過戶。
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過戶為界線,沒有過戶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具體體現如下方面:1、過戶之前發生拆遷行為;如果過戶前發生了市政規劃折遷,則房屋的產權會被凍結,一旦凍結將不能發生過戶,拆遷賠償也只認產權人本人。2、現產權人發生債務糾紛;產權人一旦發生債務糾紛,則極有可能會被凍結名下所有資產,以後法院處置他的資產,將優先賠償第1次申請財產保全的債務人。3、由於公證處和房管局並沒有聯網,只做財產公證或委託公證,現產權人可以掛失房產證又另外出售辦理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如何買賣?這種房子在你沒有取得產權證之前上市是不合法的。因為沒有兩證的房子出售是不受法律的保護的。當然也有出售這種房屋的。那這個就是你們私下寫份協議,但是你一定要註明,這房子在過戶中所產生的稅費是由誰交,這很重要的,不知道以後是什麼政策的。多數人就是貪圖你的價格便宜才買這房子的,所以你現在沒證價格肯定也賣不上價。建議你還是有證了再賣吧,那樣能多賣不少錢的。如果不等錢用,那就再等等吧。
④ 買還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是否有什麼風險交易時要注意什麼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建議不要私下購買(不能上市交易的),風險太大。
如果將來可以辦理房產證的,可以以租金抵扣購房款(等對方辦理了房產證後再買),在賣方辦理完畢房產證後,可辦理過戶手續,把租金抵做購房款,對雙方潛在的風險都有防範!可以找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更有保障!
在沒有完全過戶前,一切未知的因素都有可能發生,例如:賣方離婚,死亡,查封,抵押,共有權人狀況,都會增加過戶時間及過戶費用,極大的增加購房成本。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不能進行交易的,原因如下:
首先,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房產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為我國規定,房產買賣以辦理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所謂的「過戶」)為准,沒有房產證的房產是不可以辦理過戶的,國家不保護不過戶的房產交易。
其次, 建議大家不要購買這類房子,因為沒有房產證將不能貸款、不能過戶、也不能辦理公證,所簽署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第三, 沒有房產證不能辦理過戶的話,那麼其中隱藏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過戶的話房產的所有權還是原業主的。例如,如果原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將會被分割,如果有債務被起訴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將會被法院列入可執行的財產。
備註:《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房屋權屬證書受到國家法律保護。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共有權證》或《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
⑤ 我購買的二手房沒有房產證以後過戶應該要什麼手續
建議最抄好不要購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
二手房過戶流程:
1、收件前,申請人到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領取結果
2、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登記
3、收件人員進行收件預審後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按揭),同時受理抵押登記,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4、辦案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5、申請人按預約的過戶時間,到過戶窗口領取繳款單,繳納有關稅費
6、申請人憑稅費發票到過戶窗口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7、申請人到發件窗口領取房地產證。屬抵押(按揭)同時領取他項權證。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
⑥ 買二手房沒有房產證要注意什麼
雖然一直跟大家說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不要買,但是也有很多人看好的房子正好就沒有房產證。因為想買新一點的二手房,但是對方是期房還沒有拿到房產證,怎麼交易?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解一下這個問題。
二手房沒有房產證,有好幾種情況,不同的情況注意事項也不相同。
情況一:交了首付未辦按揭
這種情況就是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是最好處理的。
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
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情況二:沒交房卻已在還房貸
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直接更名,也可以與賣房一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那直接更名應該怎麼辦理?
直接更名需要賣方將銀行的貸款還清後,拿著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後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然後由開發商帶著合同和注銷備案登記表去房地局辦理該房屋的注銷手續;
最後,注銷完成後由買方和開發商簽署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備案。
直接更名注意事項有哪些?
其中,特別要留意的是,房子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更名必須取得開發商的同意,買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須全款購買。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手續比較簡單,且整個過程沒有稅費。缺點是不能按揭,且中間有大量的空白期,風險比較大。
從國家法律政策來講,沒有產權證的房產是不允許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對這種交易行為是不保護的,出了什麼問題都只能自己兜著。
當然,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還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與賣方約定過戶又應該怎麼辦理?
如果與賣房約定等房產證拿到之後再辦理過戶,就跟二手房買賣一樣了。
具體二手房過戶都有哪些稅費呢?
我們來回顧一下:
一是個人所得稅:為總房款的1%;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⑦ 買賣還沒下證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些什麼
給您幾點建議:
1、原購房合同明確約定房產證辦證的具體日期,建議不購買辦證日期長內於兩年的住容房。
2、交付大額定金或首付款後辦理交房(房子的法律認可途徑是房產證,交房是佔有房子的使用權)。
3、房款留存一定的比例,比如首付款和解押款不超過總房價的80%。
4、留存原房主的購房合同、發票、維修基金等原始票據。
5、可以到公證處公證買方代為辦理房產證。購買未下證的房子周期比較長,買賣雙方變動的可能性比較大,並且受政策變動的影響,建議選擇規范的中介公司交易。
⑧ 二手房沒有房產證怎麼交易,買時要注意啥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無法過戶,產權無法轉移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⑨ 買房產證還沒出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無法及時辦理過戶手續,風險較大。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