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條購買二手房交了1萬元定金,賣方違約金該如何收取違約金
首先看有沒有簽訂買賣合同,如果簽訂的話就看下有沒有確定違約責任,如果寫了違版約責任權的話就按照違約責任來支付違約金,如果沒有寫違約責任的話,且收款只是打了一個收條,那麼也可以要回來的,這個主要還是買賣雙方協商。
② 二手房買賣違約金怎麼賠償,額度是多少
關於二手房合同中的違約金問題,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上限數額回,但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答分之三十。具體賠償標准有:1、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計算方法,一般以合同約定為准;2、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③ 我想買一個二手房一開始簽了合同先付了4萬定金後來想終止要賠償對方多少違約金呢
1、我國《合同法》中違約金的性質主要是補償性的,其次是有限度地體現版懲罰性。
可是,就你想權買的這套房子來說,買不買到底給對方造成了什麼經濟損失,恐怕是沒有的。
2、《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但是,據你上面所說,你們的合同里都沒有具體約定;所以,「合同中對方寫了雙方有一方違約雙倍賠償」,成為了一紙空談,——拿什麼來賠償、拿多少來賠償沒有具體約定。
3、再說,定金4萬與違約金這不上一點關系,是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定金是定金、違約金是違約金。
4、所以,對方應當退還你4萬塊錢。你應當與房主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你可以提起訴訟。
買賣不在、情意在!!
④ 二手房買賣違約之後,定金和違約金如何賠償
一、二手房交易賣家違約一般有以下情形:
1、賣家拒簽居間協議;
2、賣家拒收定金;
3、願意雙倍返還定金;
4、房東拒簽買賣合同;
5、簽買賣合同時提出不合理要求;
6、簽訂合同之後拒絕過戶;
7、要求賠違約金而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賣家違約的處理辦法
1、針對拒簽居間協議和拒收定金:
如果賣家在中介處掛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會先讓買家簽居間協議,由於居間協議僅有買方簽字,所以居間協議還沒有成立,賣家即使不簽,也不承擔什麼法律責任。中介應當採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將居間協議的主要內容確定後,先讓賣家簽字,再讓買方簽字。
賣家雖然已經簽了居間協議,但房價上漲後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間協議都約定意向金在賣家簽收以後才能轉變為定金,所以如果賣家不簽收的話,那麼意向金就不會變成定金,賣家毀約就不會受到定金罰則的處罰。中介除了採取前面所說的反向操作方式外,還應當要求賣家在居間協議中授權中介收取定金並代為保管。這樣,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於賣家收了定金,賣家毀約就要承擔定金罰則。
2、簽訂居間協議後雙倍返還定金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簽訂居間協議後拒簽買賣合同
居間協議簽訂後,房東可能會找些理由來拒簽買賣合同。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間協議的簽約人未得到房東的同意。如房屋的產權是女兒或者妻子的,但簽居間協議的人是父親或者丈夫,由於簽約人不是產權人,所以房東主張居間協議是無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2)房東在簽訂居間協議時還未取得房屋產權,所以房東認為沒取得產權就簽的合同無效,要求退款了事。
如果有證據證明簽約人有產權人的授權,比如產權人曾到中介處掛牌,或者簽署過傭金確認書、委託書等文件,那麼居間協議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那麼買方可以要求簽約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買方的損失。
如果房東購買的是期房、拍賣房,或者已和他人簽訂了買賣合同但產證還在辦理過程中,此時房東出售房屋時盡管還沒有拿到產證,但合同還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產權(如違法建築),或者產權是別人的,那合同就是無效的。根據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應由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買方有權要求房東賠償經濟損失。
4、簽訂購房合同後房東拒絕過戶
房東不會明確表明拒絕辦理過戶交易手續,但可能會製造一些借口,要求將過戶時間延期,在買方同意延期後卻一直不確定具體的過戶時間,最終發信稱因買方原因未能按時過戶而解約。在這種情況下,買方一定要及時發出書面催告,要求房東在約定時間簽約。如同意延期,則應約定具體的期限。書面催告應當同時抄送中介一份。買方應盡量不要延期,如延期應當徵得房東的書面同意,否則可能因證據不足而被法院認定違約。
⑤ 買二手房,合同簽了交了2萬定金,第四天就不想買了,定金不要了,還要賠償違約金嗎
這種情況的話,兩萬塊錢不要了,其他的就不用賠償了,這個沒有事的,這兩萬塊錢就當違約了,一般的都是這么做的
⑥ 我買二手房 交完定金和首付後,不想買了,違約金怎麼算呢下面有詳細補充
1、《合同法》復規定
制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對於已經簽訂購房協議,繳納了定金和首付之後,又因為自身原因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可以選擇沒收定金,或者按照合同約定計算違約金,或者要求賠償損失。
⑦ 二手房定金和違約金有規定嗎
二手房買賣中賣方違約金的賠償如下:
違約是對買賣雙方都具有效力的。若賣方違約,且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是2萬的話,這個2萬的數額應賣方補償給買方。同時退還買房所交的費用以及辦理貸款等造成的利息等。對於已簽訂合同的,一般視為交易成功,需支付中介相關的費用,但由於未完成過戶,可以協調減少中介費用。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違約金的主要作用,這一點歷來是學界爭議的焦點。對此,學術界有三種不同的觀點:
1、擔保說
一種觀點認為,違約金的主要作用在於擔保合同的履行。認為它"是當前社會主義組織間合同擔保的主要形式,社會主義組織間的經濟合同,如果沒有違約金的規定,就是不完整的"。因而是一種擔保方式(擔保說)。
2、責任說
第二種觀點認為,違約金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違約金與傳統民法中擔保方式存在著性質上的差別,所以"違約金不是債的擔保方式,立法和法學理論也不應該要求違約金發揮債的擔保作用"(責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