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新區的購房資質
成都的限購政策是這樣的:以個人為單位。要麼你是成都戶口,要麼你有24個月社保才可以回在成都限購答區域購房。
例:
如果你是高新區戶口或社保,你可以買天府新區外的房子。
如果你是天府新區戶口或社保,你可以買高新區外的房子。
如果你是11區戶口或社保,你可以買高新區和天府新區外的房子。
同時,買房子還必須滿足2016年10月1後沒有購房過新房和2017年3月23日後沒有購買過二手房。如果你買過了就買不到了。
㈡ 老公在高新區有兩年社保有購房資格。最近准備買高新區的一套二手房。
是的,不能寫,但你們如果已經是婚姻關系的話也不用擔心。不管是不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還是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這都屬於你倆的婚後共同財產了。
㈢ 您好,請問如果我想在限購區買房,沒有資質,買二手房可以嗎
限購區域買房,無論新房二手房,都需要購房資質。如果您考慮的是佛山限購區,那就需要佛山戶口或是連續繳納一年的社保;如果您考慮廣州,就需要廣州戶口或是連續繳納五年的社保。
㈣ 沒有購房資質,全款買二手房可以嗎
不可以,杭州市區的住宅項目都限購了,這個住宅既包括了新房,也包括了二手房,它們都是住宅用地的屬性,沒有購房資質,都不可以購買
㈤ 二手房交易,我是賣家,買家沒有購房資格,怎麼辦
1、如果是簽訂合同後新政策出台,購房者可以以新政策出台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回。因為這種情況屬於不可答抗力,解除合同是可以免責的。
2、如果政策已經出台,後簽訂的買賣合同,由於無法履行合同,買家就是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5、《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㈥ 沒有購房資格能買房嗎
關鍵是要不要貸款
全款的話都沒問題
但是要貸款的話兩個東西
徵信和收入
如果這兩個沒問題可以買二手房
中介會幫您操作的
買一手的話怕貸款過不了
㈦ 如果買二手房交了首付又沒有購房資格怎麼辦
您好具體要說清,為什麼沒有購房資格,是徵信的問題嗎?如果是,那可能是銀行放不了款,只能全額付清
㈧ 沒有購房資格可以買二手房過戶嗎
不能過戶。沒房產證就是沒有戶,沒有戶,過什麼?!
無房產證,不能證明住房是合法建築,不能證明房主合法擁有住房產權。
就此住房簽署買賣合同,非法無效。
㈨ 在成都沒有購房資質可以購買二手房嗎
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是限購的哈,需要具備相應購房區域的購房資專質,兩年連續不間斷屬的單位社保或者兩年及以上的成都籍戶口,或者相應限購區的一年連續不間斷單位社保加上對應區域的戶口,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就可以取得成都的購買住宅的資格了哈,而目前成都的落戶政策目前比較通用的兩種,一種是本科學歷落戶(時間短,落戶便捷),另一種是積分落戶(時間長,落戶相對復雜)。
㈩ 成都市房屋限購後無本地戶口能否買二手房
不可以。
1、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買住房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或者在該限購區域內穩定就業並且連續不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2)在高新區南部園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後尚未在成都高新區(包含南部、西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
2、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買住房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戶籍(或者在該限購區域內穩定就業並且連續不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2)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3)自2016年10月1日以後尚未在成都高新區(包含南部、西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
3、具有高新區南部園區或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在各自區域購房,也可在上述兩個區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購區域購房;
4、具有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華、龍泉驛、新都、溫江、雙流、郫都區等區域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在此范圍內任一區域購房。比如戶籍在溫江區的購房人,符合購房資格的,可以在金牛區新購買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區南部園區或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購買;
5、自2017年3月24日零時起,新購買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以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作為購房資格認定條件。
(10)沒有高新區購房資格如何買二手房擴展閱讀:
成都市此次住房限購政策以自然人為單位,不以家庭為單位。2016年10月1日以後通過聯名(包括夫妻)購買了商品住房的,聯名人(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產權證載明人)均不能再新購買住房。
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聯名(包括夫妻)擁有住房的,不能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再購買住房,但只要2016年10月1日後未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的,還可以在限購區域的其他區域再購買1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