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簽訂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合同前:驗明正身
購房者在訂立二手房合同前,對一些事項必須詳加核實。包括:房屋的產權人是一位還是幾位,是否都同意出售房屋;房屋產權證是否屬實;房產面積和用途;房屋質量及規劃情況;有無被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被限制房地產權利;有無設定抵押等。
專家提醒:見不到房東,最好不買房;即使見到房東,也一定要看對方的產權證和身份證或戶口簿。
簽合同時:9大事項寫清楚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以下9個事項不可或缺:
買賣雙方的地址、聯系辦法等,並註明房屋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家庭共有財產。房屋的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等情況;產權歸屬,房屋是否屬於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等。交房時間和條件;各種稅費和其他費用的分攤方式。違約責任及違約金、免責等事宜。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條件以及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專家提醒:直接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簽訂過戶合同,可能會多支出一兩千元的費用。成都市在二手房過戶上有一個標准指導價,按此指導價核算出的過戶稅費(業內簡稱「過戶費」)要低於按成交價核算出的過戶費。如果購房者不了解這一點,此部分的差價(即「稅差」)即歸中介方所有,成為中介方利潤的一部分,這也正是部分中介拒將發票交還買方的原因所在。但如果去交易中心直接簽訂過戶合同,就必須按成交價支付過戶費。
簽下不對等合同,咋辦?
讀者吳女士說,她剛剛和中介公司簽訂了《委託代理房屋出售協議》,覺得自己簽訂的合同存在不少問題,詢問該怎麼辦?
專家提醒:委託是一個單方行為,可以隨時撤回。一般而言,房東在中介沒有找到二手房買家並進入實質性運作狀態前單方撤銷委託協議的,只要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的。但對於已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只要其合法性得到確認,那麼當事人只有履約;如果要解除合同,就要繳納違約金。
在簽約過程中要慎之又慎,對所簽條款要逐條推敲,不能模稜兩可;所有條款內容購房者都要真正認可,不要勉強簽訂;最好在合同文本簽訂前請專家或律師審核,這樣才能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害。
2.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查驗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對買房人來說是有極大風險的。房主可能將房產證進行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權共有好多個,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房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房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
簽訂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房屋最終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以及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擔負。從現行稅收政策來看,房產買賣過程中歸房主交納的稅費為:土地轉讓費(買賣雙方各一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歸客戶交納的稅費為:契稅、土地出讓金、土地轉讓費(買賣雙方各一半)、制證費。
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
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的支付比例、具體金額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在二手房買賣案例中存在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卻因為批貸不成而導致交易失敗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業主應盡早對客戶是否能被批貸進行確認。
過戶時間要明確
過戶時間要明確,買房人最在乎的莫過於什麼時間房屋最終屬於自己,因此約定過戶時間是合同中較重要的條款之一。一次性付款必須明確過戶的具體時間。買方需慎重和簽訂准確具體的時限。
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
簽訂此條款時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應寫得毫無異議。
3. 買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簽
二手房過戶流程主要有以下四步: 一、買賣雙方無貸款: 買賣雙方內約定一個合同容簽訂日期;一般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買房將首付款支付給賣方;並約定一個房產進交易中心的時間。進交易中心的當天,買房支付賣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4.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怎樣簽訂
二手房買賣交易糾紛時常會發生,相對於新房交易過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還是存在著一些漏洞,這些我們稍加不注意,就會造成自身的財產損失。那麼如何才能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把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呢?在簽合同時合同內容應該涉及哪些要點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吧!
一、產權。
大概有三類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應杜絕買賣。
1.純粹不能買賣的(無證、法院查封、拆遷范圍、已抵押、與學校教學區不能分割)。在產權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糾紛危害最大,因為被查封的房產大多數是經濟糾紛,如果客戶將一大筆首付款付給房主,房主用此款償還銀行貸款或用於其他,這時房子被查封而不能過戶,房主又沒錢還給買方,買房就有可能面臨巨大風險。因此,在大筆錢款交易前必須帶著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調檔,確定產權沒問題才可進行錢款交易。
2.夫妻雙方僅一方同意出售或離異後產權判決不清晰。
3.同一居所人員未能具結(如繼承房屋的所有繼承人、子女的父母是產權人,子女未經過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二、重要約定。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對關鍵性條款一定要有書面簽約,不能口頭約定。大家容易產生糾紛的主要是物業費結算問題,合同中必須有尾款的約定,物業交接前一定要到物業管理處、國網、自來水、燃氣公司等清算費用,方可交接。
三、戶口。
戶口問題也是容易產生糾紛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戶口的約定且一定要有賣方遷出戶口的具體期限並明確指出原房主遷出的義務,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別註明等戶口遷出後再支付,或約定一個違約的標准,如晚遷出一天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票據保存。
簽定買賣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個開始,後面很有可能引發各種糾紛,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各種票據,例如收條並註明款項明細和具體時間、補充協議的確認書(雙方各執一份)等。
特別提醒:在支付定金和其他款項時,房主要主動出示相關的銀行卡號,保證房款不經過中介機構的賬戶。
以上就是二手房簽訂買賣合同時應該注意的一些事項,希望上述內容能幫助大家正確的規避風險,避免財產受到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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