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贈與與買賣過戶後有什麼區別么
房屋贈自與和房屋買賣都屬於房屋的處置的發生,房屋買賣可能是發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產贈與一般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這里的比較主要是針對二手房交易來說的。贈與,通常受贈與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錢作為交換。而買賣,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需要支付對價的,這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在二手房過戶環節有各種稅,但主要的只有三種,分別是稅、個稅和契稅。房屋買賣的稅收計算,個稅是等於(本次價格-原值價格-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其他費用)*20%(也即是:差額的20%。);稅也要按照「滿五唯一」分為三種,不滿2年的房子,稅為全額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稅為差額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稅。契稅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2%。房屋贈與的方式所需繳納稅款根據交易人之間的關系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就是,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而非直系親屬贈與的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
Ⅱ 二手房買賣不過戶存在什麼隱患
通常按買賣房產交抄房時來劃分,交襲房前的費用由業主付,交房後的費用由買家付。你現在既然已經可以交房了,即不在裡面住了,可以不交這個物業費。讓物業停電、停水。新買家入住時會自己去開通的。開通後由他補交欠費後,按交房前的費用你給回他,交房後的費用他自己承擔。這樣就可以解決了。
Ⅲ 二手房買賣買家只公證不過戶什麼情況
我國規定不動產權是登記注冊制,沒有產權證,就仍沒有所有權。所以,做了房屋公證後,房子還是賣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證之後,撤銷委託書或補辦房產證。
房屋只公證不過戶,買賣公證可能存在六種風險
風險一——為了想要逃避營業稅,暫不過戶。這樣的房子雖然有了產權,看上去很保險,但仍存在著交易不成功的風險。由於房屋整體出於增值趨勢,賣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雖然簽訂了合同,也進行了公證,但法院就此類糾紛判決時,不一定會判房子屬於購房者。
風險二——房屋權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產權所有人由於民事訴訟、刑事懲罰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賣方權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購房者購買了這樣的房子,將承擔很大風險,房子可能被沒收、拍賣,購房者只能向賣房者要求返還本息。即便與賣房者進行了房屋交易公證,也屬於無效。
風險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賣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房主與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風險四——賣房者對房屋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比如一些單位分房後,房子就由職工一直居住,但是單位並沒有將房子產權轉給職工個人,此時居住者對房子只有使用的權利,而沒有買賣的權利。這樣的房屋買賣合同,一般公證處不予公證,即使公證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風險五——聯建房、小產權房拿不到產權證。購房者在購買這類房屋後,是無法取得合法房產證的,如不符合城市規劃,政府可以對這類房屋進行無償拆除,所有損失只能購房者自己承擔。
風險六——產權證仍在辦理的過渡類型房產。當房地產公司的相關手續不齊全時,開發商可能會推遲給買受人發放房產證,此時一手買房人面臨拿不到房產證的風險。
Ⅳ 購買二手房後不立即過戶有什麼後果
二手房不過戶的風險:
一、一房二賣
由於從買房到等待過戶的過程中會有很長一段時間,加大了房產交易的風險,嚴重的會導致一房多賣根據法律規定,在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時,並不是誰的合同先簽訂房屋就歸誰所有,誰先佔有房屋就歸誰所有,而是過戶到手才算是誰的。因此即便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又做了公證,賣家又將房屋轉賣給他人,並且過了戶,則房屋也是歸他人所有,原買家只能要求賣家承擔違約的責任。
二、違約風險
延遲過戶的房屋產權歸原業主,容易受房價變動影響,導致合同毀約。房價上漲過多,原業主可能寧可賠違約金也不辦理過戶,業主賠償你的違約金遠不足房價的漲幅,那損失非常大。房價下跌過多,買家也會有想法,寧可放棄購房定金或者部分購房款也不願意繼續履約。
三、賣家用房子抵押貸款
在合同存續期間,如果賣家有經濟問題,不排除他會拿著房屋的產權證去抵押貸款的。如果到了約定過戶的時間,貸款仍然沒有還清,房屋還在抵押,就無法過戶。
四、房屋被查封
在等待過戶的時間里,房產的權屬仍是原業主的,那麼在這段時間里,如果業主出現一些經濟糾紛,可能會導致房產被查封。同時,一旦賣家因其他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可查封該房產,到時該房產將避免不了被拍賣的風險。
五、產權人死亡
買家與賣家簽訂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後,如果賣家過世,買家就不得不一一找到該出賣人的眾多繼承人,先辦理房屋繼承登記,再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在此過程中,不排除有的繼承人坐地起價,買家不得不忍受額外的支出以及煩瑣的公證、過戶手續。
因此,提醒各位購房者在簽署的《買賣合同》一定要嚴密,將違約成本提高,約定好過戶時間,中間發生什麼變化對雙方都可以有約束。如果確實要延遲過戶,一定要找一個第三方(比如值得信任的中介公司),一起去公證處做公證。在過戶之前,與賣家協商好付款方式,千萬不可直接將全部房款給賣家,而應該選擇分期付款或只繳納定金。建議買家在等待過戶的時間里可以定期去房管局「查檔」,有效跟進房子的產權和實際情況。
Ⅳ 過戶房產證屬不屬於二手房買賣,他們的差別是什麼
房產證過戶已經出現產權人變更的情況,但並不一定包括二手房買賣,它只是一種產權人變更的手續,房產證過戶也可以出現在贈予,繼承等產權人變更的情況下;二手買賣是貨幣交易;
Ⅵ 房子更名與房產過戶,這二者之間有什麼不同
房產“過戶”與“更名”的最大區別在於是不是有不動產權證。房產的“更名”與“過戶”有兩個不同之處。第一個區別是過程不同,第二個區別是成本不同。
房產和房價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眾多對房價的判斷紛紛出現,甚至是各方大佬都對房價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當房價不斷的上漲時,二手房市場變得特別火爆,而且二手房市場能夠真實地反映當前的房地產市場。因此,二手房市場也被稱為“房產市場的晴雨表”。在二手房交易中,我們經常聽到兩個詞,一個是過戶,另一個是更名。現如今二手房交易量越來越大,
很多人認為這兩者之間其實沒有區別,但是專業人士告訴大家,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房產的“更名”和“過戶”是非常不同的,你不應該再愚蠢地認為這兩者是一樣的,否則自己吃虧了都不知道。
而第二個區別是成本不同。房產的“過戶”涉及房屋產權的歸屬,因此在交易的過程中必須繳納一定的稅費,因此房產的“過戶”成本會相對較大。但房產“更名”就不用付那筆錢,通常只花幾十元更名費就可以了。
其實更名和過戶大家只要是知道去哪裡辦理就可以了,其實具體的事情當然是以開放商和房產局給出的為准,但是大家一定還是要自己多多少少的了解一下,分清楚是過戶還是更名,去哪裡,帶什麼證件,交多少錢,不要只聽別人說,自己什麼也不知道,最後自己上當受騙都不知道。
Ⅶ 二手房交易與新房交易有什麼區別
二手房相比新房有著價格相對較低、地理位置優越等特點。但是,二手房的交易過程也是極其復雜的,與新房的交易過程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今天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與新房交易過程中的區別。
(一)交易方式不同
二手房交易有自行交易和委託交易兩種方式。根據二手房交易的特點,兩種方式中委託交易運用得更為廣泛,即賣方委託中介公司代理出售房屋,買方通過中介公司看房選房,在這種交易方式中,涉及三方主體。此種交易方式與新房交易明顯不同,各個流程需要買賣雙方親力親為,過程也要相應繁瑣。
新房交易主要是自行交易,由於開發商是專門從事房產開發的機構,通常都由開發商或開發商委託的銷售代理機構與買方直接就買賣房屋事宜進行協商,購房者自己所能控制的因素相對較少,因而過程就相對簡單一些。
(二)費用承擔數額不同
(1)二手房與新房的交易價格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般來講,就同等地段的新房和二手房而言,二手房價格相對較低,實踐中,同等區域的二手房均價比新建的商品房均價大約低20% -30%。
(2)其他費用。因為新房都是從開發商處直接購買,所以不必支付中介公司居間服務費用,而二手房如果選擇了中介公司則一般需要支付房屋購買價格3%左右的居間服務費。在繳納稅費方面,新房購房者通常只需要繳納契稅及印花稅,而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需要繳納的稅金相對較多,涉及的稅種有契稅、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尤其本應由賣方繳納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賣方通常都將其轉嫁到買方頭上。
(三)交易風險大小不同
相對新房來講,二手房是能看得到摸得著的,在戶型,房屋質量、交通、環境、周邊生活設施等方面均一日瞭然,而且所處的社區環境一般都比較成熟,因此房屋質量及配套設施方面的交易風險較小。
新房交易,尤其是期房交易,購買的時候可能只看到了開發商的廣告、沙盤、樣板間、效果圖,等將來房子真正建起來的時候,和開發商當初的承諾可能並不完全吻合,甚至有些承諾根本就不能實現。所以,當新房真正建起來時可能會與購買者的心理預期有一定差距。
就交易過程而言,二手房交易尤其是自行交易時,很多程序都需要買變雙方自行完成,因此相對較為繁鎖,而新房交易很多程序都由開發商辦理,因此從這個角度對於購房者而言,新房交易的程序要簡單一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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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現在購買二手房能過戶嗎是不是房子要有房產證,國有土地證什麼的才能過戶過戶與不過戶的區別在哪裡
樓主可以先了解一下過戶的定義:即一方的產權通過交易手段轉移給另一專方。
比如您現在購屬買二手房就相當於進行了一次過戶手續。
目前二手房的過戶流程如下:
1.買房到房地局去做購房資格核查
2.核查通過後,買賣雙方到房地局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的過戶手續
建議樓主買兩證(房產證和土地證)齊全的房子,辦理過戶後房產證和土地證上的產權人名字就變成您的了,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沒有通過正常過戶手續並取得兩證的房子,樓主最好不要涉及!
Ⅸ 二手房不過戶有什麼危險,去公證處公證跟過戶有什麼區別
買了二手房只簽了合同而不去辦理過戶手續,辦不辦理公證都不能證明房子是你的,房屋的交易是以產權過戶登記為標准,會有以下的風險:
1、過戶之前發生拆遷行為;如果過戶前發生了市政規劃折遷,則房屋的產權會被凍結,一旦凍結將不能發生過戶,拆遷賠償也只認產權人本人。
2、現產權人發生債務糾紛;產權人一旦發生債務糾紛,則極有可能會被凍結名下所有資產,以後法院處置他的資產,將優先賠償第一次申請財產保全的債務人。
3、由於公證處和房管局並沒有聯網,現產權人可以掛失房產證又另外出售辦理過戶。
公證與過戶的區別:
假設A把房子賣給B。尚未過戶。只做了公證。然後A又把房子賣給了C,過戶了。然後B不開心了。找A打官司。最後的結果:房子歸C,A退錢給B(也有違約金)但是,房子B是不可能得到的。公證,能夠盡可能保證你的資產不會收到損害。但是不能保證房子歸你。這就是區別。
(9)二手房買賣過戶與不過戶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1.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並由當事人起訴之後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2.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Ⅹ 買二手房要過戶嗎,過戶和不過戶有什麼區別
當然是要過戶了。
過戶以後,房子才是你的,擁有完整的產權。
不過戶的話,房子還是賣方的。一點保障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