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好了,賣方不想賣了怎樣處理
可根據合同提復出違約制金補償。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
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
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
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
上面提到的1、2兩項屬於逾期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3屬於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根本違約行為,4、5屬於履行義務不當或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㈡ 已簽好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賣房後悔了怎麼辦
1,你們之間的糾紛屬於房屋買賣合同關系;
2,買賣關系,合法有效,應當受到相關回法律法規的保護;
3,你們都應答當按照《合同法》第60條規定誠實信用的履行相應義務;
4,房東現在不想賣的行為,顯然屬於違約行為;
5,依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所以你有權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房東拒絕履行,你可以要求他承擔違約責任,給你造成了損失還有權賠償你的損失。
7,若房東不履行,你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房東繼續履行,等拿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㈢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後,發現賣方有隱瞞行為,合同能取消嗎
可以。如果買賣雙方及中介能協商成功,且順利簽署解約協議是高效的,然而在實際案例中,有許多情況都是三方無法達成共識,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因此賣方在簽署合同時,需仔細了解合同中對雙方違約情況責任的認定及賠償金額的約定。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常會出現雙方簽署合同後,一方毀約的情況。一般來說,雙方簽署完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就受到了合同法的保護。
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而賣方提出解約,並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
買方違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買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不真實、無效導致房屋無法過戶;
2,由於主觀原因,買方不想買了;
3,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房款;
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一般有兩種情況:
1,合同中無具體規定,且賣方僅收取定金,尚未發生其他費用,則賠償雙倍定金。
2,如合同中有具體規定或給買方造成損失且買方可提供證據的根據合同規定及損失裁定。
㈣ 簽了二手房買賣合同,我不想賣了,怎麼解除合同
以下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1.由買賣雙方協議解除合同。這里所說的由買賣雙方協議解專除合同的屬意思是當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之後,在買賣雙方均沒有開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內容之前,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協商解除該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這里所說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法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享有解除權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備約定解除條件時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後,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當約定的解除條件具備時,因享有解除權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
㈤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解除
建議還是與賣家協商解決,去法院起訴解除買方一般也是需要支付違內約金的。如房容主實際損失較少,違約金過高,可要求適當減少,所以建議還是跟賣方好好商量,看能不能少付點違約金。畢竟是你的原因,又不是賣家的原因造成你解約的。而且你的房子沒有買出去,也算不上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㈥ 購買二手房簽了購房合同後,不想買了想解約,怎麼辦
那你這個要麼買下來 要麼就只能按照約定賠償了,畢竟是你單方面違約,白紙黑字在合同上的
㈦ 簽了二手房買賣合同,我不想賣了,怎麼解除合同
既然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如果不想賣了就是屬於違約行為,按合同規定賠償違約金或協商解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