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房來子過戶買自賣雙方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賣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房產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有關房子的其他資料(原發票等);
買方:身份證(夫妻雙方),戶口本(夫妻雙方),婚姻證明,小孩的戶口簿,未成年小孩的出生證明,非廣州市戶口提供三年以上的社保證明或納稅證明,網簽合同(當場列印)。
②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要哪些資料
1、買方:抄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辦理。
③ 二手房辦理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一、二手房過戶需要准備的資料
1、房產證。
2、交易雙方身份證。
3、業主結婚證,買家如果貸款也要提交結婚證。
4、買家如果貸款需要提交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徵信報告、評估報告等。
5、網簽合同。
6、資金監管證明。
(說明:未實行網簽和資金監管地區第5、6項資料免交)
交易雙方持上述資料到房管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過戶前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二、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
1、增值稅(約為房屋售價的5.5%,滿兩年免交),原業主繳納。
2、個人所得稅(房屋售價差額的20%或房價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請免稅),原業主繳納。
3、契稅(90平米以下為房價的1%、90-144平米以內為房價的1.5%、144平米以上為房價的3%,應辦理相關優惠手續),買家繳納。
4、房屋轉移登記費80元,買家繳納。
5、房屋轉移登記手續費(過戶費,有些地區已取消)(住宅3-4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買賣雙方繳納。
6、房屋專項維修基金(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數額為: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如果原業主已經交過,則辦理轉移到買家名下即可。原業主已經交過的買家可不交,否則應補繳。
7、土地收益金(房改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依次為1%、2%、15%,商品房不繳納此費)。原業主繳納
④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1、買方:本人抄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辦理。
⑤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材料求助
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內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容到場辦理。
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辦理。
⑥ 二手房過戶需要材料有哪些
1、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證明、網簽協議、完稅證明,產權證寫幾個人的名字就需要幾人到場。
2、賣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戶口證明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若買賣雙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必須提供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如需免稅受託人還需要提供委託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
(6)二手房要辦哪些過戶手續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