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合同上沒有寫明交房日期,該怎麼辦
二手房合同上交房時間未寫,合同不是無效,仍然是有效的。雙方可以重新協商確定交房時間。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確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㈡ 關於二手房買賣交易合同中沒有具體約定買方付款期限~而現在要求買方補充具體時間遭到拒絕~
你可以要求對方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如果對方拒絕,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合理期限是多久,要具體看對方是向哪個銀行申請辦理貸款,一般資料齊全一個月左右就可以放貸,你可以直接向貸款銀行查詢該貸款申請是否真實存在。如果的確是銀行的原因,那對方不算違約,如果是貸款人自身原因造成貸款不批,那要看你們的合同約定,主要是看你們有沒有約定以房屋貸款批准作為交易條件。如果只約定對方交付房款,而沒有約定房款來源,那對方無論貸款是否批下來,都要承擔付款義務。
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㈢ 二手房買賣合同未約定付款期限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尾款應該是買賣雙方將水電氣等相關手續交接完成,交鑰匙的時候才能付的,而且如果你手上已經拿到了房產證可以先和賣家協商,不行的話就通過正常的
㈣ 二手房買賣如果沒約定交房時間能按什麼時間算
別傻了,合同的五大要素之一有個 交房時間 ,裡面肯定有明細的,如果你們是自己辦的,沒有內寫明的話,不用著容急,反正你們戶是過了,你一次性付款,應該十個工作日左右就能拿到房產證了,到那天你去拿證以後,你可以直接讓他搬家,現在是你的產權了...如果不搬的話,找警察...反正你們還有合同在,本來那一萬就是他的,到時候給他就行
㈤ 二手房買賣合同履行期限未約定怎樣處理
合同中沒有約定時間,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約定具體時間 你也可以給對方發出書面的催告函,通知在合理時間內辦理過戶手續,一般按120日內過戶處理
㈥ 買賣二手房沒有約定交房時間的,應該什麼時候交房,有沒有時間期限
交房時間在房管局的買賣協議上有,如果沒有約定,就雙方協商,一般是3個時間。1:交完定金。2:過戶當天。3:房主拿到全部房款。
㈦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日期我該怎麼
請聯系業主簽署《補充協議》,重新約定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重要交易步驟。
㈧ 二手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付款時間與方式可以解除合同么
建議:1.書面催促給對方,大概內容:「。。。合同沒有明確付款時間及內方式,若貴方自收到本催容告之日起*天內不回復及不在 2013年*月*日就付款時間及方式等簽訂補充協議,視對方違約,我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步驟:a,這個催告建議做送達公證(550元一份),地址是對方的地址,保存快遞單,查詢快遞到達結果(書面,有快遞公司公章)。如果對方已經收件,但不理會,您就可以名正而順的單方解除合同。b,這個催告最好對方簽名。因為這是重要的證據,目的是讓對方知曉事實,他日若到法院,您也站得住腳。
2.准備一份補充協議,列明付款時間和方式,以及違約處理等細節。隨時准備簽補充合同。
3.自即時起,請備份通話錄音,作為有力的證據。若對方反悔,也沒有證據支持他勝訴。
合理期限是一般理解的,這個是法院來判決用,但我認為5個月都沒有付款,就是資金有問題,對方有違約的苗頭。
另,我是廣州地區,二手房買賣應該有網簽,而且合同嚴謹,不知您的地區是否這樣。 而本個案中介公司可能偏袒對方,故意延遲,若是,也需要負責任。
以上建議作為本人的經驗,以後簽合同須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