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買賣都有哪些「坑」
案例1
合同簽訂後她反悔了 說丈夫對此事不知情
2016年4月,原告孟某經中介介紹,決定購買被告吳某的一處房產。為表示誠意原告孟某當即給被告2萬元的誠意金,並約定誠意金直接轉成房屋購買的定金。
簽過合同後,被告卻一直不履行過戶手續,甚至以辦理銀行解凍手續為由將中介保管的涉案房產證借走並再也沒有交給中介。
法庭上,耿某表示,自己已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銀行辦理了貸款手續,作為出賣方,李某有義務將其房屋進行解押,「李某不按合同出賣價履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構成違約。」對此,李某辯稱,合同中約定自己是以「辦理」為主,應由耿某負主要義務,耿某違約在先。
惠濟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證據和陳述,原被告各有過錯和違約行為,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44000元定金由李某和房產中介分別返還給耿某。而對於耿某傭金及辦理銀行貸款費用的損失,由原被告各半分擔。
② 二手房買賣,一定要注意哪幾個問題,小心被坑
房子是否已經租出去、土地的情況、房屋的缺陷都是需要注意的。現在,很多人都會購買二手房,二手房的價格也會更便宜,但是在買二手房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小心,因為二手房有很多漏洞,所以今天我就想告訴你的是,這些二手房在購買的時候必須注意的問題,小心被一些不懷好意的人騙了。
一般來說,在買二手房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不要因為一知半解草率決定而失去我們辛苦掙來的錢。對於今天的內容,朋友們如果有不同的觀點和想法,可以留言來一起討論!
③ 二手房過戶期間,一定要全面知道的「坑」有哪些
房價年年漲,不管是新房還是二手房,交易量都很大,也經常看到一些新聞說買房被坑了,有時候就是沒有按照正常的程序來操作,給了一些圖謀不軌的人可趁之機。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第三個:務必核實房屋的所有權,房屋的共有權人是否同意轉讓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出資、一房多賣的情況。盡量把房屋價款的給付放在房屋產權過戶完成之後,或者用提存的方式辦理價款給付。還有核實房屋的物業費、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和結算情況。
二手房的過戶需要注意很多的方面,總體上要避免時候存在欺騙的行為,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走不會出現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