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二手房交土地出讓金對土地使用年限有影響嗎
有的地方是房產證跟土地所有證是分開的,有的地方是合並為一個房產證專的。可看房產證或土地屬使用證後的備注,如已繳納土地出讓金,會註明哪年哪月起已繳土地出讓金,使用年限多少年。一般住宅為70年,商業為40年,工業為50年,超過年限後要補繳國有土地出讓金。
⑵ 買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剩下20年可以買嗎若是買了等土地到期會有什麼問題啊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版使用者需要權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2、《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⑶ 二手房貸款年限多久 影響年限的因素有哪些
普通住房的房產已使用年限與貸款年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其他房產的已使用年限與貸款年限之和最長不超過20年(且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實際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5周歲。
二手房按揭貸款,一般來說,有這幾方面限制:
產權證: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產權證並入住的商品房;
房齡:不超過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過15年的其他房產;
貸款成數: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產最高6成;
貸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產已使用年限與貸款年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其他房產的已使用年限與貸款年限之和最長不超過20年(且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實際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5周歲。
利率選擇因人而異:收入穩定並且月收入很高的人群,可以考慮選擇固定利率,因為未來可以不受加息的影響。但如果是工作穩定但收入不高的階層,如老師、大學教授、公務員等,則建議選擇浮動利息,因為他們在銀行貸款客戶中屬於優質客戶,可以享受優惠利率,所以浮動利率比較優惠。
收入證明與還款能力:銀行在批貸時,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收入證明。如果申請人已婚,一個人的收入證明低於其月供,則夫妻雙方可以同時開具收入證明來申請貸款,符合條件後,銀行也可以審批。另外,還有家庭的一些其他資產如:大額存款、債券、房產等也可以作為收入證明,銀行是一般會作參考的。
特別提醒,有一些二手房是無法貸款的,如回遷房,安置房,公產房,企業產房,小產權房等產證不齊全的二手房都不能貸款。大家在選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房子是否具備產權證。
⑷ 關於買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能貸款嗎能過
銀行對二手房貸款年限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般來說,不同的銀行其具體規定有所不同版,但無外乎以權下幾種:
1、 二手房房齡和貸款年限之和不能超過30年,有的銀行規定不能超過40年,也有規定不超過50年;
2、 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3、 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5歲;
分析認為,二手房貸款年限受到借款人年齡、二手房房齡、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影響。借款人年齡越小,那麼可以申請的貸款期限也就越長;對於二手房房齡,銀行會根據房屋剩餘所有權時間綜合計算貸款年限,銀行普遍規定二手房房齡不能超過20年或25年,有銀行規定不能超過15年,更嚴格的要求不能超過10年,因此房齡過大,可能就貸不到最長年限了;此外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影響貸款年限的重要因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時就開始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正常應該為70年,但是一般二手房肯定達不到這個年限,土地使用年限過短也會影響房貸年限。
⑸ 新買的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0幾年了銀行貸款批了30年
這個土地使用年限和銀行貸款年限是肯定是不一樣的,國有土地、集體±地、商用土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各不一樣,貸款金額和年限也各不相同,金額有大小,還款年限有長短。
⑹ 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怎麼辦
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版書,權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⑺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應該如何去確定
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那麼,規定中的這70年土地使用年限,在房屋買賣之後該如何計算? 一、土地使用權年限的界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關於實施《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辦法》具體問題的通知中關於土地出讓年限的確定:鋼筋混凝土結構、磚混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70年;磚木結構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50年。依據上述規定:住宅用地最高年限不超過70年。 二、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與劃撥分類。 土地使用權最主要的兩種獲得途徑分為,一是,出讓土地使用權;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是交納土地出讓金以貨幣等形式有償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經營性用地,房地產、住宅、商業、工業等。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各種方式依法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前款土地使用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國有劃撥土地是指國家無償或成本價向用地單位供應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業,學校、醫院、軍事用地,國家機關辦公用地、公路,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國有企業等。 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權還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但是要根據房屋的不同情況而具體認定。最終,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當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三、二手房中的已購公房、經濟適用房、二手商品房、央產房具體如何計算: 1、已購公房、央產房。 已購公房和央產房同屬福利分房制度下的「產物」。取消福利分房後,已購公房和央產房也可上市進行交易,由於是成本價的房屋,因此買方在購買這類房屋時需要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根據其房屋權屬的特殊性,這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計算方法也分為幾種不同版本。 (1)如已購公房和央產房的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即從該樓的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繳納土地出讓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讓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時,依上述辦法分別計算使用年限,最終保證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⑻ 買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有什麼問題嗎以前它是70年限,現在用了30年了快。
在國土部門辦理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時,你所得的新證上相應減去使用的年限,剩餘的使用年限國土部門會在你取得的新證上註明。
如果土地出讓期限是70年,已使用了30年,那麼,你取得的新證上的土地使用年限還有40年。期滿後,按《物權法》的規定,如1樓網友所說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要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續簽「土地出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