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二手房首付款是到房管局交還是給個帳號到銀行交
你的首付款是存到了銀行卡里,也就是在銀行,銀行會給你一個首付款憑證。有這個首付款憑證房管局才會給你過戶。過戶後銀行去取他項,才會把房款打到賣方存摺里。
『貳』 二手房貸款和貸款打進誰的賬戶
二手房按揭,無論是所謂的首付還是最後銀行的按揭貸款,最後都要匯總支付給賣方,專所以你根本屬就不需要高估房產價格,銀行出於各種規定,不可能發放9成以上的按揭貸款,除非你那10.5萬元最後能從買房人手中拿回,否則很麻煩的。
『叄』 二手房首付款是打到哪了
中介方或房主,看購房協議如何寫的,無論打給誰都須有收款收據
『肆』 二手房首付是直接打給賣家還是打到銀行監管賬戶上監管賬戶有沒有額度限制先過戶還是先打首付款
一定要存在銀行,因抄為這個涉及到一個監管問題;
不知道你的房子賣的時候通沒通過中介,一般要涉及中介,那這個錢還會再經過中介的手;首付是銀行確認買方有能力購房貸款的一個先前條件,買方在向銀行辦理貸款時審核你們所有的房產信息,做完抵押後,直至貸款成立打入買方的帳戶,但買方動不了這個錢,最後銀行會再通過轉帳方式將所有的錢轉入你之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里,然後你就可以用了。
『伍』 買二手房凍結首付款在誰的賬戶
當然是在賣方名下了,在自己名下還用得著凍結嗎?凍結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你的版資金安全,權因為在打首付的時候買賣雙方還沒有進行過戶手續的辦理,所以如果首付不凍結,賣方拿了你的首付款不給你過戶咋辦!但賣方也會擔心給你過完戶拿不到首付款,所以銀行就會有凍結首付這個流程!過戶完成後可以拿著過戶收件單去銀行解凍,這樣既保證了你資金的安全,又保證了賣方的利益不會出現風險!
『陸』 買二手房,錢能直接打到賣方賬戶嗎
為了資金安來全著想,可以源交由銀行作資金監管。二手房資金監管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全款支付,另一種是按揭貸款支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資金監管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二)二手房全款支付,資金監管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買方交易全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3、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4、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購房款。
『柒』 二手房交易,首付款應該交給誰
二手房交易的問題,在這之前就說過,不是程序有問題,而是人有問題,為什麼人有問題?
貪欲,利益,在作怪,總想多賣點錢的賣家,太多了;
這幾天接到的二手房交易咨詢,大多數都是交了定金,或者交了首付,賣家極不配合交易和過戶,為什麼呢?
要麼不給去辦理網簽,不辦理網簽就意味著有可能這套房,會可能一房二賣的風險;
有的網簽了,但是就在辦理一張監管賬戶的銀行卡的時候,就卡住了,死活不去辦理,交易擱置;
還有一個最奇葩的是什麼?
有一個網友,3月初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萬定金,簽合同的時候寫了,3月底繳納首付,5月底辦理過戶手續,10月份搬家交房;
合同都簽了,怎麼辦呢?
關鍵是回家一思考,這也拉得時間太長了,對不對?
時間一長,什麼變化都有可能發生,房價漲了怎麼辦,政策變化怎麼辦,在這期間徵信出問題怎麼辦?
最最關鍵的一點是什麼呢?
月底不交納首付,你就違約,按照協議要多賠償人家賣家5倍的定金,作為補償;
這個協議的公平性,就暫且不說了;
那就說說應該怎麼簽訂協議,應該在一個什麼基礎上,再去簽訂這樣的一個協議呢?
第一:簽協議要做思考;
一般在中介簽協議,很多買房的朋友是根本不看協議的,甚至在那種氣場之下,即使看也都給你看不了多少字,有的就直接簽字了;
這實際都是不對的,而是要認證的看一些協議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而且要理解才可以;
很多買家也好,賣家也好,都是回家後才慢慢看協議去了,一看傻眼了,簽了字,按了手印,已經為時已晚,怎麼思考怎麼不對?
返回就是違約,這種協議返回時沒有機會的,特別是針對一些賣家來講,更是如此;
賣家的返回只有損失,沒有任何的討價還價的餘地,為什麼呢?
錢你交了吧,房子沒過戶吧,拖你幾個月你又有什麼辦法,關鍵是什麼,規定幾月交首付,幾月過戶,幾月搬家,為什麼不思考一下可行嗎?
即使可行,你在中介連一個看協議的耐心都沒有,怎麼能夠等半年,才交易完一套房子呢?
一是簽協議一定要認證的看協議,理解協議,再去簽字,再去按手印;
二是看條款,有沒有什麼心裡接受不了的漏洞,例如10月交房你不願意,就不要去簽這個協議,例如不同意時隔時間也太長,那就不簽這個協議,為什麼呢?
要設立自己的框架和標准,符合就簽訂,不符合就不交易了,為什麼呢?
哪怕多花錢,也不能在這個上面,吃虧上當和受騙,對不對呢?
第二:過戶程序有一個事特關鍵,首付交給誰;
首付款到底什麼時候交納,繳納給誰,在什麼條件下進行,這都是有一個嚴格的程序的,程序不對那就不交易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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