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賣方委託人辦理手續,那委託書上面需要買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嗎
如果是賣方委託他人辦理手續,是不需要出具買方身份證的.賣方作為委託人,而代理人也被稱為被委託人,只需要出具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就可以了。如果辦理過戶和按揭是需要出具買方的身份信息材料的。
❷ 我通過中介與賣方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賣方反悔稱委託書不是本人所寫合同無效,能要求賠償嗎
委託書,有沒有都沒關系,委託書的意思只是說明這個房子並有沒有掛牌給這個中介。但是你們所簽訂的合同是生效的,而且是有法律效用的。
❸ 二手房買賣與中介要簽訂委託合同嗎
沒有強制性的要求業主出售、出租房屋時必須和中介公司簽訂委託書,但是中介公司為了掌握獨家資源,一般會要求與賣家簽訂委託合同。當然,也可以委託,但賣方必須得通過司法公正,公正的時候那邊會審批,委託和受委託人必須都到場,並都要拿有效證件。(賣方的配偶都得到場)。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個人在中介公司出售房屋,需要簽訂委託出售協議。
進行售房委託,賣方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房產證,在中介機構簽署《房屋出售委託協議》。如果本人不能到場,還需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受託人簽約的《授權委託書》。
(3)二手房賣方是受委託人合同怎麼寫擴展閱讀:
在和中介公司簽訂委託售房的委託協議書時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委託協議書要寫明委託人以及受委託人的相關信息。主要就是要出售房產的房產證登記的情況,有沒有抵押、查封情況,有沒有租客,有沒有共有人等基本信息,和有可能對房產的轉讓產生影響的信息,這是業主委託交易的信息披露義務。
2、要明確委託的期限,尤其要注意約定清楚是獨家委託還是一般委託。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獨家委託還是一般委託,業主均有權隨時書面通知終止雙方的委託關系。
3、約定清楚中介公司受託的許可權和意向價格及出現差價的處理。
4、要約定清楚中介公司存在吃業主差價或其他隱瞞、提供虛假信息損害業主合法權益情況下的違約責任。
❹ 與房主的委託人如何進行二手房交易
1、有委託公證和正常二手房交易是一樣的,只是你要仔細看看對方的相關證件:專
a.房產證
b.土地所有權證,沒屬有這個可能就是福利房之類的,不可以買賣的
c.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件,屋主是幾個人的都要,如果是一個人的,結婚了的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
d.看看他的房子有沒有被抵押,抵押了的好像過不了戶
註:可以去房產局查一下a.c.d.的內容
2、房主
3、基本上是這樣,房主,憑證一定要留好
❺ 本人買了一套二手房,簽訂合同之前不知道是委託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以後,賣方稱有委託書,但拒不出示
這種情況我遇到很多,委託人必須出示委託書,如果不出示委託書,可以拒絕簽合同,即使簽了合同也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沒有委託書你敢給他房款嗎?
❻ 二手房合同中介的人代理賣方簽合同,沒有委託書 合同有效嘛
合同中有寫買方認可對方沒房產證(中介說賣家在外地合同沒寄記過來),這個不合常理。即使專是他把房產證寄過來,屬你也要親自核實一下房產證的真偽。 沒有委託書, 合同中也沒有房產證號和房主身份證,誰知道是不是個騙局?買個房子就那麼著急?中介的人代理賣方簽合同,沒有委託書。 合同中也沒有房產證號和房主身份證,合同無效。
❼ 二手房賣方代理人簽的合同中沒有委託書合法嗎
當然不合法,進行房屋買賣包括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都應該由房屋產權人本人進行,不應該由他人代理。
❽ 二手房賣方是委託人買方應注意什麼成交的話
二手房交易中,常常會出現如下情形:因業主出差在外或因為 其他原因未在房屋所在地,業主不能親自辦理房屋買賣的相關手續。這種情況下,業主往往會委託其親戚朋友,甚至中介公司代為全權處理賣房事宜。
❾ 二手房賣方是委託人,買方應注意什麼
買方應該注意的事項如下:
1.買方咨詢: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餘證件;
2.簽合同: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辦理過戶: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關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銀行貸款: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❿ 買二手房賣方可委託別人什簽合同嗎
1、可以委託,但賣方必須得通過司法公正,公正的時候那邊會審批,委託和受委託人必須都到場,並都要拿有效證件。(賣方的配偶都得到場)。那委託到司法局查就可以認定真偽。這個可以放心
2、抵押的話看房本就可以,上面會有抵押章,解壓了就有解壓章。在確認房本真的前提下就能確認是否抵押。有的房本還會放在銀行。如果是對個人(拍賣行、金融公司等)的抵押是無法查的,只要合同簽訂的規范,對方是有違約責任的。如不符可依法提出訴訟,會賠你違約金。
租賃的情況正常無法查,按規定租賃是需要到當地區稅務部門(具體名忘了)交稅並備案的。但現在很多都不交稅不備案(國情)。如果是商用的那種基本都必須交稅。過戶後即使有租約,你也可以清退,畢竟是你的房子,只要簽合同的時候沒帶租約,那就有權利,租戶找麻煩也去找原房東。
3、需要出示委託書。你也要和中介簽訂,他們用這個約束你,怕你跳過他們。他們備案也需要,大公司是有規定的,必須簽。這個也有一些必要的,就像你要看業主委託書一樣,業主也會看你的委託書。
4、定金是必須交給房東的,不要委託他們交。否則業主那邊違約的話你會被動。而且你不能100%確認中介會給業主。何況中介的營業執照上市沒有這個業務的。最主要的還是前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