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買賣容易出現哪些問題
在買房這件事情上多多少少總會有問題出現,而當自己遇到時就會覺得「天崩地裂」。畢竟買房需要花去的費用不是一點點。而在二手房交易中又特別容易的遇到陷阱,今天就要來揭示一下交易各環節中易遭受到的。
交易前:虛假房源
不少朋友發現,自己所在的小區可能一共才500套房子,但在一些網站上,甚至能搜出1000套在售房源,這種現象,大家已經見慣不怪了。屢屢要求杜絕假房源的二手房市場、租賃市場,為什麼頑疾難治?
其實,針對一直以來二手房市場虛假房源泛濫的現象,早就出台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同時,一些較大的地產中介,甚至提出現金獎勵舉報假房源。可是,似乎見效並不明顯。發布假房源吸引客戶,仍舊是地產中介這一行的潛規則。
交易中:合同陷阱
「陰陽合同」就是交易中的一個典型陷阱,指的是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內容不相同的合同,其中一份提交給政府有關部門備案但不實際履行(「陽合同」),另一份則為實際履行的合同(「陰合同」)。其目的主要是減少稅費的支出,降低交易成本,多半都是中介公司為了促成交而幫助客戶違規操作。這種行為不僅違法,還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容易導致合同糾紛,更隨時面臨法律的處罰。
另一種合同陷阱是「約定不明確」,二手房買賣的合同雖然不需像新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如果模糊不清,就會後患無窮。
交房中:租賃違約、費用拖欠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還在被別人租賃。如果買方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方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或使用的房產。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一些賣家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也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數目不小,買方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可能要全部承擔。
交房後:房屋缺陷
有些賣家或者中介為了房子能盡快出手,在交易中會隱瞞房子存在的一些缺陷和房屋背景,力求賣出好的價錢。而對於購房者而言,有些缺陷是很難立即發現的,例如漏水漏電等房屋質量問題,等到以後入住時才會慢慢被發現。shqianyy
2. 二手房買賣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先拿來著房產證到房管局去查自一下,看看該房可不可以交易。
然後簽合同的時候註明什麼時候付款,什麼時候過戶,如果沒有按時過戶有什麼違約責任等等。
還有一點,必須在合同上註明什麼時候可以入住。物管也必須交接清楚。
樓主最好注意一下,最難纏的人往往就是最好說話的人。
如果你確實擔心,找一家中介吧,花個幾千塊錢,買個放心!
3. 買賣二手房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
您好,買賣二手房請注意一下幾點: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2、產權是否明晰專無糾紛
3、交易房屋屬是否在租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違規搭建等。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戶口遷移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於交易雙方,都是比較安全合理的。
4. 買二手房要問的問題有哪些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