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手房合同主要條款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怎麼簽不僅是購房者所關注的問題,賣房者同樣需要重視。在簽訂二手房合同時,有些條款是必不可少的,否則就會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
一、明確簽約主體
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首先核實賣方雙方的真實性。簽約主體資格的真實性是房產買賣合同成立的前提,如果一方的真實性存在問題,另一方就有可能上當受騙。另外,賣方需確認所出售的房子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允許交易的房屋條件,買方需確認自己是否有購房資格。
二、要在合同中註明交驗時間和付款時間
合同中必須分別寫明首付款交付、房產過戶以及尾款交付的具體期限。其中的尾款交付期限有賴於房產過戶期限,因此過戶期限以及過戶手續由哪方主辦、哪方配合,必須事先確定並在合同中寫清楚。在確定所交易的二手房及附屬設施交接時間的同時,還應注意寫明付款時間及水、電、氣、暖、物業等費用的交接時間。交接時間和付款時間是確認責任重要標准,如果不夠清晰,就有可能引起麻煩甚至產生糾紛。
三、約定違約條款、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
房產交易過程復雜且金額較大,避免以後出現糾紛時難以解決,就需要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寫明違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違約條款在買賣合同中是非常重要的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其起到的監督作用是第一位的。
除上述三個主要問題外,買賣雙方還需要根據自己的需求就單獨的細節進行約定,必要時可以在補充合同中註明。
另外在交易過程中,通過中介公司進行房屋買賣是最常見的方式。因此簽合同就要涉及兩個部分,一是要先同中介公司簽訂房產經紀合同,二是同交易另一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簽訂房產經紀合同前,一定要驗明中介公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要認真了解選擇的中介公司是否有營業執照、是否在房管部門備案並取得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書。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全面,更及時,更准確的新房信息
B. 購買二手房要簽哪些合同
你好,需要簽購房合同、過戶手續i及買賣合同等,不過最重要的是買賣合同
C. 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有哪些應該包括什麼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眾多糾紛都是來源於合同不完善。那麼,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不可缺少的內容應該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二手房買賣合同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二手房買賣合同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房款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以上是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該包括的內容,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0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多房產信息
D. 簽訂二手房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具體內容有哪些
二手房的復買賣合同雖制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1、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寫清房屋的具體情況,如地址、面積、樓層等。對於房屋實際面積與產權證上註明的面積不符的(如測繪的誤差、某些贈送面積等),應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清楚是以產權證上註明的為准,還是雙方重新測繪面積。
2、要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寫明房價具體包括哪些設施。在合同中註明,屋內哪些設施是在房價之內,如房屋的裝修、傢具、煤氣、維修基金等等是否包括在房價之內。注意要把口頭的各種許諾,變成白紙黑字的書面約定。
3、要明確如何付購房款。付款是房屋買賣中最重要的步驟,因此付款方式的約定是很重要的。最好約定分階段付款,比如簽約時付部分、辦理過戶手續時付部分、房屋交接時付清餘款,付款的期限和每筆數額應約定明確,並與辦理相應交接手續呼應起來。
E.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必要條款有哪些
二手房買賣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或家庭共同財產。
(二)標的
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
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條款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
該條款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該條款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F. 二手房買賣有什麼合同範本嗎
二手房買賣合同範本
賣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回
買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答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於: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於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G. 請問二手房合同有哪些
找中介的話 會有個 《房屋中介居間服務合同》 正式辦理買賣有《房屋買賣合同》 辦理銀行貸款 還有 貸款的合同 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