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材料求助
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內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容到場辦理。
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辦理。
② 二手房過戶買方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買方需要攜復帶的證件資料:
1、若制買方單身,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
3、若買方離異,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房屋買賣交易的契稅完稅證明、離婚證、離婚協議,如果購房者攜帶未成年人,需要攜帶孩子所在的戶口本;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2)佳木斯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契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參考資料過戶_網路
③ 二手房過戶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購買二手房的時候,我們需要准備什麼資料呢。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專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屬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這是需要准備的資料之一。
另外,我們也不能忽視這份資料。買賣雙方協商房屋價格、定金、首期款、資金監管、貸款申請時間、贖樓費用、過戶申請時間、稅費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況、傭金的支付時間及比例、違約責任,確定這幾大要點後,買賣雙方與中介簽訂三方合同或者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把上述內容寫入合同,支付定金給中介公司。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④ 二手房過戶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所謂二手房過戶,是指將某人名下的房產轉移到他人的名下。在我們專的生活中,有時會遇到屬需要辦理二手房過戶的情況,比如二手房買賣、房產贈與及繼承等。那麼,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呢?
一、買賣過戶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婚姻狀況證明(房證未明確共有情況的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拆遷戶購房的,買方需提供《拆遷協議》)。
二、贈與過戶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申請人身份證明、贈與方婚姻狀況證明(房證未明確共有情況的提供)、《贈與合同公證書》或者《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公證書》、其他必要材料。
三、繼承過戶
所需材料:死者的死亡證明(派出所或醫院出具)、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各申請人的身份證、房屋產權證。
如果買的是期房,房子尚未交付使用,這事想要過戶怎麼辦?
根據《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相關規定,未經登記的房屋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這種情況下沒有辦法辦理過戶手續,需等到交房且房產證下來以後才能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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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二手房過戶需要什麼手續,要哪些資料
1、買方:抄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3、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辦理。
⑥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需要帶哪些資料辦理
二手房過戶買賣,買方需要帶的資料有:
1、新產權人到場。
2、帶夫妻雙方二代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本原件、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帶港澳居民身份證等;台灣同胞需帶來往大陸通行證、居民身份證等;外籍人士需帶護照及護照的譯本公證等。
3、稅費(足額銀聯卡)。
二手房過戶買賣,賣方需要帶的資料有:
1、產權人本人到場。
2、帶二代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本原件、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帶好港澳居民身份證等;台灣同胞需帶好來往大陸通行證、居民身份證等;外籍人士需帶好護照及護照的譯本公證等。
3、產權證原件、原購房原件、原契稅票原件、央產房上市審批單、經濟適用房不予回購證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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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1、房產過戶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房產過戶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4、房產過戶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⑦ 二手房過戶需要材料有哪些
1、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證明、網簽協議、完稅證明,產權證寫幾個人的名字就需要幾人到場。
2、賣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證、戶口證明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若買賣雙方如果有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人必須提供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如需免稅受託人還需要提供委託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婚姻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
(7)佳木斯二手房過戶需要哪些材料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