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賣家都要注意哪些風險
謹慎收取定金
二手房交易流程進行到議價過程的時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戶後會同賣內方議價。如賣方接受購買條容件,則從中介處簽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會要求保管該定金,賣方對此要慎重。房子賣了,定金轉為傭金倒也算了,就怕買方毀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時,中介公司卻要求分賣方一杯羹。
簽約注意三點
一是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權利狀況如實告知買方,最好在合同中寫下來;二是提供「三項證明」,即如有共有人須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如有抵押,則提供已經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證明,如該房已經出租,則提供房屋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須與房款支付掛鉤,即確保在房屋過戶前後拿到房款。
取得放款承諾
簽約時,買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餘款待過戶後由銀行支付。但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最好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
2. 二手房交易有風險 這7大點千萬要牢記
二手房由於是買賣雙方和中介等三方進行交易,且二手房居住過一定的年限,加之交易的流程復雜。因此,交易的風險比較高。在進行交易時,下面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注意。
1、是否具備交易的條件
二手房要具有不動產證,才可以上市交易。買房時,要看看相關的證件是否齊全。
買方還要看自己是否具備購買資格,有無被限購或者限貸。
2、定金的支付
我們知道,定金是不退的。比如買房人向賣房人支付了20萬定金,如果買房人反悔不想買房了,則20萬定金不退還;如果賣房人反悔不賣房了,則要賠償買房人40萬(含20萬定金)。
買房時,在支付定金的時候,要仔細考慮清楚,因為如果付了定金又不想買,定金是不退還的。另外,定金的金額,按照法律規定,是不得超過合同所標額的20%,也就是說如果合同的成交價是100萬,所支付的定金金額不能超過20萬。
3、查檔和贖樓
正常查檔情況下,買賣雙方和中介都應該在場。如果賣方沒有時間,買方可以和中介一起去查檔,查檔主要是看房屋有無抵押、查封、訴訟。
二手房如果有貸款,需要貸款結清了才可以上市交易。還清銀行貸款,解除抵押的過程,俗稱"贖樓"。
對於有貸款的二手房,很多賣房人會將買房人的首付拿去結清剩餘的貸款,或者通過自有資金、找擔保公司融資的方式來結清剩餘的房貸。建議買房人不要拿自己的首付去幫賣房人結清貸款,用買房人的首付款贖樓具有很大的風險。
4、辦理貸款的約定
在簽約的時候,買房人要特別確認是否具備貸款的能力和資質,比如有無不良信用記錄、還款能力是否足夠、有無被限貸等。
另外,在貸款時應給自己預留充足的時間,避免貸款延期發放造成違約。
5、二手房處於租賃期
在買二手房的時候,還要注意該二手房是否處於租賃期。因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同時,買賣不破租賃,如果租期未滿,租客有權利繼續居住,即使買房人買下了這個房子,也無權要求租客搬出去。
因此,遇到這樣的情況,買房人一定要賣房人出具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同時,注意看租約什麼時候到期;如果租期比較長,就需要賣房人去和租客協商,是否提前退租等。
6、違約責任的約定
在進行交易的時候,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比如,賣房人覺得自己的售價比較低,不想賣了;或者買房人發現了更好的房子,不想買了。只要有一方違約,交易就無法繼續。因此,要約定好各種違約的情況,以及雙方的違約責任。
7、房產過戶
很多人買房是為了遷入戶口,而如果原房主不願意遷出戶口,則新業主無法遷入。因此,就要將相關的約定,寫入購房合同中,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買二手房具有一定的風險,任何可能的情況都需要考慮到。同時,將一些口頭上的約定寫入購房合同內,這樣,即使發生糾紛,也有據可依。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8-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全面,更及時,更准確的新房信息
3. 按揭買二手房 怎麼交易 賣方有什麼風險嗎
買賣二手房,賣方的唯一風險就是過戶後買方不付尾款,不過正常操作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交易流程如下:
1、簽訂合同。
2、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全款付沒有這一步)。
3、審核通過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全款購房的話辦理過戶的時候買方把尾款付清,然後辦理單方取件)。
4、辦理過戶後取產權證交給銀行(全款房買賣到這里就結束了)。
5、銀行放款。
(3)二手房交易賣房有什麼風險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4. 二手房交易,我是賣方,需要注意哪些風險
買賣二手房,賣方的唯一風險就是過戶後買方不付尾款,不過正常操作是不會內出現這容種情況的,交易流程如下:
簽訂合同
到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全款付沒有這一步)
審核通過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全款購房的話辦理過戶的時候買方把尾款付清,然後辦理單方取件)
辦理過戶後取產權證交給銀行(全款房買賣到這里就結束了)
銀行放款搜索
交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