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購買二手房需要對方具有哪幾個證件
一、核實賣方的身份。如果是個人,看他的身份證;如果是單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檔案資料;如果賣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沒有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二、到房管局查驗賣方的房產證。看該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權人,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財產,是否經過賣方配偶的書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則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三、如通過房屋中介購房,購房者要選擇正規的、有一定信譽度的中介機構,必要時可查閱中介機構應具備的"兩證",一為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二為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資質證書。
四、仔細核對賣方身份證或工商檔案中的名稱與房產證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則上是一個字也不能錯。
五、如購買公房,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准價,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於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先購買權,因此,應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由於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購房屋是已購公房或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部門對其上市交易的批准書。
(1)買完二手房得到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貳』 買滿五年二手房,過完戶後應有哪些證件
過戶、買賣交易結束,買方應有如下證件:房地產權證、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完稅證主要包括印花稅發票和契稅發票。
2008年9月1日起,我國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所有證全面合並為房地產權證。
(2)買完二手房得到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兩證合一是指將原「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合二為一成為」不動產登記證」。我國有的城市,比如上海、深圳等地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經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產權所有證」兩證合一了,直到2008年9月1日起才全面實行了兩證合一,統稱為《房地產權證》。
所謂登記房屋所有產權,指的是完整產權,既包括房產所有權也包括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如果要進行不動產登記,申請登記人必須要進行「房地合一」,根據不動產登記的規定,不動產登記就是以宗地為單位,以保證市民個人產權,避免產權和權利沖突。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的各類不動產權證書是依舊有效的,也就是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舊證、新證同時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
契稅繳納金額普通住宅為1.5%,商住兩用或公寓為4%。
『叄』 二手房買賣成功後都有哪些證件到手
「從推門進來到領走房產證,全程才用了一個多小時。」昨天繳完稅費就過戶、隨後就拿到了房產證,市民王先生頗為驚喜。眼下,朝陽和通州已試點開通二手房登記微信和支付寶繳費。全市更整體優化二手房買賣流程,市民去一次綜合服務窗口當日就能辦結領到房產證。
微信支付寶能繳登記費
「互聯網+」政務服務全新升級,近日市財政局會同市規自委開展不動產登記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在前期實現不動產登記收費網上支付後,又實現了移動支付和掃碼支付的在線繳費功能。
在位於紅軍營東路的朝陽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大廳,工作人員李秀最近時常指導市民通過更便捷的微信和支付寶來繳納登記費等非稅費用。
對於辦理二手房等不動產登記的市民來說,在朝陽和通州先提交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待登簿業務完成後,市規自委不動產登記系統與財政部門的非稅互聯網繳費平台自動對接,財政非稅系統發送繳費通知簡訊,申請人點擊簡訊中的繳費鏈接,登錄手機版支付平台,選擇微信、支付寶、網上銀行等方式繳納不動產登記費即可。
同時,申請人也可以通過不動產登記大廳繳費自助終端,或者訪問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服務平台網站進行掃碼繳費。
房屋交易有了一門式服務
「現在帶客戶辦理二手房買賣業務,在綜合服務窗口當日就能辦結領證,過去可是規自委和稅務窗口都得跑,手續復雜多了。」我愛我家紅軍營南路店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變化源於新政的出台,日前市規自委聯合市住建委、市稅務局聯合印發《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及稅收征管領域辦事「一網、一門、一次」服務規則(試行)》。三部門優化流程,新推出了「一網、一門、一次」服務。
通過市規自委搭建統一的網上服務平台,本市在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及稅收征管領域實施了「一網通辦」,把房屋交易這一件事中涉及的合同網簽、納稅等串聯事項與登記業務在線上並聯辦理。
如今,市民只需線上登錄一個網站申請,經各部門聯合預審合格後,線下前往綜合服務窗口,當日即可辦結領證,到不動產登記現場一次即可完成所有事項辦理。
據朝陽區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大廳計算,從市民叫到號開始去綜合窗口辦理,再到領取房產證,全程不過一個多小時。
買賣房屋申請材料變薄了
很快,本市的「一窗辦理」服務體驗再次升級。近日,市規自委聯合市住建委、市稅務局再次印發《關於進一步便利企業群眾辦事優化不動產登記領域營商環境的通知》,從減少申報材料、壓縮時間簡化程序等方面制定了更精準的服務措施。
減少申報材料方面,本市對群眾買賣、贈與房屋通過「一窗辦理」方式辦理網簽、繳稅及登記的,各部門只共同收取一套申請材料,且無需提供相關申請材料的復印件,進一步簡化了市民申請材料數量
『肆』 購買二手房後應得到哪些證件和收據
購買了二手來房後應得到:
購房合同
房產源證
契稅收據
購房發票
印花稅票
中介費協議收據
辦物業基金過戶
房產證和購房發票。
買房子時注意的事項:
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就是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
開發建設的手續必須合法。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經營行為合法。現房銷售除上述條件外必須經過驗收合格,項目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和綠化等配套建設已經完成或者已經確定完成日期,落實了拆遷安置,落實了物業管理,並且按規定向房地產管理部門驗核了《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期房預售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在簽訂合同時,一是要選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該合同文本內容比較全,並且規范;二是注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果你買的是住宅,在交房時,要向開發商索取《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伍』 二手房過完戶,最後拿到手都有什麼證件
新的房產證
新的土地證
還有完稅證明
呵呵
保證你的合法權益
『陸』 二手房買賣完成後,買方應該得到得到哪些證件
如果有貸款的話,那肯定是沒有房本的,但是應該有房本復印件,然後完稅發票買賣合同。
『柒』 二手房交易完成後買房要拿到什麼證件
二手房交易完成之後,買方手裡應該有新的不動產權證及買賣合同、完稅證明。
1、通常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通過中介公司簽訂與買方和賣方的三方合同,之後買賣雙方准備齊各自的資料去銀行審批,簽訂貸款合同。
2、當拿到審批報告後再去房地局過戶,一般買方1個月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新房產證,然後拿著新的房產證去做抵押,銀行放款給賣方。
3、交易結束。買方應該有:中介公司出的3方合同,銀行出的貸款合同,房產證,土地證或新的不動產權證及相關票據。
(7)買完二手房得到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二手房正常過戶的交易稅費
1、營業稅:(稅率5.55% 賣方繳納)根據2010年房產新政,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營業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5年的普通住宅免徵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稅率交易總額1%或兩次交易差的20%,賣方繳納)徵收條件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繳納個人房轉讓所得稅。
3、印花稅:(稅率1%買賣雙方各半)不過從2009年至今國家暫免徵收。
4、契稅:(基準稅率3%優惠稅率1.5% 和1% 買方繳納) 徵收方法:按照基準稅率徵收交易總額的3%,若買方是首次購買面積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繳納交易總額的1%,若買方首次購買面積超過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則繳納交易總額的1.5%。
5、測繪費:1.36元/平米 總額=1.3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 (08年4月後新政策房改房測繪費標准:面積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一般說來房改房都是需要測繪的,商品房如果原產權證上沒有濟南市房管局的測繪章也是需要測繪的。
6、二手房交易手續費總額:住宅6元/平米×實際測繪面積,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記費:(工本費)80元 ,共有權證:20元。
『捌』 二手房交易完成後都有哪些必要的證件
二手房買賣完成後,買房人應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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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二手房交易完畢後買家得到那些資料
交易結束後應該有:中介公司出的3方合同,銀行出的貸款合同,房產證,土地證及相關票據。
產權查詢
第一步: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書以及其他證件。
產權證書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
資格證件是指查驗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驗出售方房屋開發經營資格證 書;代理人要查驗代理委託書是否有效。
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等。其他證件是指:出租房產,要查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 證明;中獎房產,要查驗中獎通知單和相應的證明等。
第二步: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地產產權的來源。
1.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
2.檔案文號,即該宗交易的文件編號,假如查詢者希望獲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取閱該文件副本;
3.登記日期,此日期為該項交易的簽訂日期;
4.成交價格,即該項交易的成交價,查詢者應注意如果成交價是註明「部分成交價」,則代表該成交價不單只包括該房屋,並且包括其他房地產成品;
5.其他內容,如房屋平面圖等。
第三步: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
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實。至於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和責任,則必須查驗有關的證明。
包括:抵押貸款的合同、租約等,還要詳細了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額,從而對該房產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的內容有: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9)買完二手房得到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