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三種解決方法
根據國復家規定大致可以劃分制為兩種情況: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選擇去相關部分辦理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具體做法是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情況,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總而言之,就算年限到期,房子你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你的房屋,也會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買房時不用擔心產權到期。
⑵ 買二手房假如70年產權到期了,還能住嗎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買二手回房居住答不用考慮這個問題。
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民間一直有傳言說產權到期後房子由國家無償收回的說法,這是不了解房地產權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擾!
房地產的權屬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土地的產權歸國有,所謂的「產權剩多少年」實際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權還剩多少年,我國的住房是從開發商拿地的時候算起。
⑶ 二手房產權問題, 房子的產權是 70 年,假如房子到了 70年,怎麼辦呢假如一個房子 30年了,怎麼評估價
1、就目復前還沒有房子期制限用完的情況,國傢具體實施政策還沒有統一定律,一般都是說房子年限到了,繼續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住。至於這個怎麼交,交多少,可能就是到時候的事情了。
2、現在房子是不動產登記,意思是沒有年限一說,其實是房產稅的前期准備,以後可能就涉及很多新的稅種了。
3、那是評估公司的事情,評估價的標准還是那麼些,但是年限少了,房子價格可能會低一些,但下面的土地可能更高,這個難說。
4、銀行貸款的話,對於房齡超過30年的,很多是拒貸的,畢竟太老了,銀行也不傻,不會當接盤俠的。
⑷ 剛買到的二手房,買之前和中介說了要70年的產權,付了定金才知道是50年的,我該怎麼辦,
有,如果對方已付全款或按揭購買,開發商已經網簽備案,一般是不能更名的。私下更名涉嫌偷逃國家稅費
⑸ 我最進買了一套二手房是70年產權的,怎麼過戶以後變的還有40年產權。
從房子建好那年開始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