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怎樣計算
經濟適用房是為了適應新的社會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內類,適合於中低收容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社會保障住房。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較為特殊,整個開發的樓盤並不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基於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准。而這一種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也等同於二手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許可證的時間來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例如:某磚混結構的房屋2000年竣工,如果該房屋2006年出售,那麼,購房者所購買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6年 -2000年)=64年。該套房屋的新購買時間2006年+交易後核定的土地年限年64年=2070年,即這套房屋的最終土地使用年限到2070年為止。
㈡ 二手房產權年限怎麼算 如何判斷二手房年限
現在很多人購買了二手房後,都會在糾結二手房的產權年限,因為產權剩餘年限決定著房屋所有權年限。如果二手房房齡太老,就沒有購買的可能性,因此銀行不會放貸,再轉手不容易。那麼,二手房的產權年限如何算呢?
二手房產權年限計算?
通常講二手房產權年限,指的是該套二手房所在土地的剩餘使用年限。目前市場上主流的房子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老公房。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住宅的產權年限可以查看自己的產權證,而土地證則可以看出土地剩餘使用年限。
在這幾類房子中,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的,而老公房的產權是從交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的。那麼這些房子在二手房市場出售後,該怎麼算剩餘產權年限呢?
房屋的產權分為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其中房屋所有權是永遠的,只要房子不倒,你就一直擁有它;土地使用權是有時間限制的,這跟土地的性質直接掛鉤,一般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人們常提的產權年限也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
一套房子的產權年限是怎麼計算的?
不同的房子,產權年限有不同。
1、商品房、經適房和兩限房
它們的產權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准確地說,是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那天算起。舉個例子,開發商2005年拿地,購房者2010年入手,那麼這套房子的剩餘土地使用權也就67年了,土地使用權到期時間是2000+70=2070年。
2、老公房
老公房的產權年限與以上三種房子不同,他的土地使用年限從名列前茅筆土地收益金開始計算。老房子由於土地使用性質不同,一般上市時要補交土地收益金。需要注意的是,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從本樓棟名列前茅套房上市之日算起的。
舉個例子,一個建成於1980年的老公房小區,某棟樓在2000年名列前茅次出現了二手房交易,那麼這棟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就從2000年開始算起,到期時間是2070年。
雖然經適房和兩限房在上市的時候也要繳納土地收益金,但這兩種房子與老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計算方式不同,前兩種房子是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而老公房是從本棟樓名列前茅套房銷售之日算起。
二、如何判斷二手房的真實年限
1)靠譜的方法:到房產管理部門查檔。房屋拿地建房開始,就會有相應的產權部門進行產權登記,房產部門的房屋信息最准確。
2)觀察法:這種方法只能大體估計房屋年齡,如果是新裝飾過的房屋,可進入廚房、衛生間觀察,因為廚衛的裝修比較難改,一般從廚衛的裝修比較容易判斷出房屋的真實裝修年代。此外,由於地板的裝修不易更換,地板的成色及款式也比較容易看出房屋裝修的新舊。
3)從未轉手過的二手房可以查看產權證。從產權證的辦理時間大致能推斷出房屋時間的年限,如果是商品房,可由產權辦理時間向前推一兩年時間,如果是單位房則時間更長,最少往前推兩三年時間。
4)簽訂合同,規定房齡。購房者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將房齡以及違約條款約定好,如果房屋的實際建造年限與房東所提供的不符,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㈢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怎麼計算
一般住宅的適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減去已使用年版數。
根權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㈣ 房屋過戶年限怎麼算
房屋過戶年限:看產權證上寫的登記日期,如果是現在的日期過戶就需按未滿五年繳納5.56%的營業稅。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經濟適用房是為了適應新的社會經濟形勢,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產種類,適合於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社會保障住房。
經濟適用房的性質較為特殊,整個開發的樓盤並不具備土地使用權證。基於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樓盤原始竣工的時間為准。
而這一種土地使用年限的計算方式也等同於二手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許可證的時間來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
(4)二手房年限怎麼算擴展閱讀:
根據其房屋權屬的特殊性,這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計算方法也分為兩種:
一是如已購公房和央產房的土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即從該樓的第一套房屋首次進入二手房市場,繳納土地出讓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讓年限。
同一樓房的其他各套房屋再出售後的土地使用年限依次予以核減,最終保證同一宗土地、同一棟樓的土地出讓年限終止日相同。
二是如已購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簽署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轉讓合同》,以及下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核定土地使用年限為准(一般是從竣工日期算起)。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高齡房70年大限 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算?
㈤ 二手房過戶產權期限怎麼計算
一、先了解房齡與產權年限的區別
很多購房者會把二手房房齡和產權年限搞混淆了。二手房的房齡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開始計算房屋的年限,但土地使用權卻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之日起算,如房子蓋了3年,業主就只有67年的土地使用權了,如果又空置了2年,就只有65年了。
不清楚的購房者可參考以下公式:
房屋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時開始計算到今天。
房齡=從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到今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發布)中的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此,我們常說的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都指的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二手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減去已使用年數。
二、購買二手房產權年限怎麼算?
實際上,一般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滿70年的。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短也得1-2年,因此到購房者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
新房都不足70年產權,那更別說二手房了。因此二手房在購買時,要搞清楚賣家買來時的產權還有多少年,住了多少年,用70年減去這些剩下的就是你買房後的產權年限了。
舉個例子:
2010年開發商獲得X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到2013年X小區建成。陳先生2015年在X小區購置房屋一套。陳先生於2017年將房屋賣給鄭先生。
陳先生所購買的房子的房屋產權期限2080(2010+70)年到期;
陳先生2015年買到的房子雖然還是70年產權,但買到時只有65年(70-5)的土地使用權。
加上陳先生使用了2年,那麼鄭先生買到手的房屋,只有63年(70-5-2)的土地使用權。
三、產權到期怎麼辦?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㈥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如何計算
一般住宅的適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減去已使用年數專。根據《中華人民共屬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