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買賣合同應當注意哪些事
1.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一:房屋產權和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對買房人來說是有極大風險的。房主可能將房產證進行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權共有好多個,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房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房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因此「信一天」市場人士認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委託信譽好、專業強的房地產經紀公司承擔擔保責任,來驗證買賣雙方的真實身份、確認房屋產權無糾紛。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二:明確成交價格和稅費責任在簽定合同中一定要註明正式的成交價格,還有交易的時間,交易稅費,還有稅費到底由買賣雙方的哪一方負責。從現行稅收政策來看,房產買賣過程中歸房主交納的稅費為: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歸客戶交納的稅費為:契稅,土地出讓金,印花稅(與房主各交一半)。
3..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三:明確買賣雙方的責任簽定此條款時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應擁有怎樣的權利,在簽定合同時雙方利益上得到怎樣的補償都要約定清楚,違約金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應寫得毫無異議。
4..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四: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付款方式和時間。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數量和時間,確保買方出現拖欠或減少階段支付金額的情況時有據可依,較好地維護自身權益。因為在二手房買賣案例中存在客戶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卻因為批貸不成而導致交易失敗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浪費無謂的時間,業主應盡早對客戶是否能被批貸進行確認。
5..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五:過戶時間要明確過戶時間要明確,買房人最在乎的莫過於什麼時間房屋最終屬於我,因此約定過戶時間是合同中較重要的條款之一,買方需慎重和簽訂准確的時限。
6..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六:物業交割要清楚在簽定買賣合同時候千萬不要忘...
2.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房產證、業主本人和身份證,有關房子的一切資料都要核實清楚。合同要看清楚裡面有沒有什麼對你不利的條件,千萬要看仔細,不然以後有糾紛的話不好解決
3. 買賣二手房簽訂定金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雖然二手房交易市場現在十分火爆,但是畢竟二手房交易存在的時間較短,近幾年才被大家認可起來,因此在交易行為的規范上仍有一些漏洞和不足之處。購房者在看房的過程中,看中房子並且談好價格後,就需要交付定金。一般情況下,都是先交定金再簽買賣合同的,這時應當訂立定金合同;反之,則只需簽訂一個買賣合同就行,定金是買賣合同的一個條款。
無論是二手房定金合同還是二手房買賣合同,在簽訂時都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二手房定金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定金不能寫成訂金、預付款或者保證金等。
這幾個詞的差別在於,只有定金買方才有權要求違約方雙倍返還。
2.定金數額要恰當。
法律對定金數額只規定了一個上限,即不超過總成交額的20%。雖然,法律只設定了上限,但是下限同樣不宜過低,定金過低約束不了賣方。
3.定金的接受方應是產權人,而不是房產中介。
現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很多購房者願意把定金交給中介,讓中介轉交給賣方,其實這樣做是大可不必的。因為產權人才是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定金的懲罰和保證作用也只是針對產權人,而不能約束中介。如果中介拿到定金轉交房主時,房主不賣沒收定金,你只能跟中介要定金原數,不能主張雙倍。反過來說,如果你交完訂金反悔不買了,定金就不退了。可見,把定金交給中介的壞處是賣方可以不賣,而買方卻不能不買。
4.應當書面說明交易房屋的全部狀況。
定金合同不能越簡單越好,房屋的產權狀況(包括產權人,所有權證,共有權人,面積,位置等)、交易價格(是否包含裝修款,交易稅費誰來支付,交易是否滿五年,中介費用的負擔,付款方式是全款還是貸款等)均應當註明。
5.最好要求賣方收受定金的同時,留下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這樣做目的是防止賣方一房二賣,將房產證原件交由買方或中介方保管,賣方如果申請補辦還需幾個月時間。
以上就是二手房定金合同簽訂的相關注意事項,大家在簽訂定金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上的這些注意事項,在合同中正確的規避可能發生的風險問題,保障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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