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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前期准備階段涉及哪些稅費

發布時間:2021-02-13 06:48:39

『壹』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時候涉及到的稅費有哪些稅率是多少是怎麼算的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費有種: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耕地佔用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1、營業稅
⑴稅目與稅率
營業稅涉及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兩個稅目,稅率都是5%。
⑵特殊規定
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但轉讓該項股權,應按本稅目征稅。2002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對這種行為征稅辦法重新作出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納稅,而是按照租賃業稅目納稅。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營業稅。
在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的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比照銷售不動產征稅。
⑶納稅地及納稅時間
納稅人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土地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採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單位贈與不動產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⑷抵減問題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2、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
稅率分別為7%、5%、1%。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
3、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 費率為3%。
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4、土地增值稅
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和《細則》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稅率為30%、40%、50%、60%,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各地區不等。
計算公式:應交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費率-速算扣除數-預繳稅金
5、房產稅
(1)以房產稅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房產稅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7、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⑴開發企業的會計帳簿、營業執照等貼印花稅;
⑵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三條規定,按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⑶在土地開發咨詢、施工、采購、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按照印花稅有關規定繳納印花稅;
⑷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通常在房地產交易活動同時收取;
⑸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
8、企業所得稅
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稅率:
⑴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⑵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⑶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⑷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⑸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過渡期。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9、耕地佔用稅
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
耕地佔用稅的稅額規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
10、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房地產企業除了企業通常的個人所得稅業務以外,特殊的就是拆遷補償、擋光或施工補償、晚交房和晚辦產權補償等各項補償的涉稅情況。
11、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注意:買受方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契稅以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時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現行契稅稅率為3-5%,各地有減半徵收的情況。大連市目前土地轉讓稅率為4%,在建工程轉讓稅率為4%,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1.5%,非普通住宅轉讓稅率為4%。
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貳』 房產預售前需交哪些稅收

新房購買需要交納的費用:

1、契稅,契稅是購買時必不可少的費用,一般購買房回屋的契稅繳納標準是,90平米答以下的一套房購買按1%交納契稅,90平米-140平米的一一套房購買按1.5%交納契稅,140平米以上的一套房購買按3%極愛那契稅(以上均是按房價的百分比交納);

2、營業稅,營業稅是針對房屋產權徵收的,一般房屋產權滿五年的就可以免徵,但是沒有滿五年的就按照房價的5.5%交納;

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也是按照房屋產權的持有期來的,同樣是滿五年的免徵,沒有超過五年的安裝房價總額的1%交納;

4、所得稅,房屋的所得稅交納,房屋所得稅滿五年即可免徵,未滿五年的按照房價的1%交納或是按照房屋現值差的20%交納;

5、房屋的交易手續費,一般房屋只要存在交易就會有手續費的產生,手續費的交納比例是按照房屋面積來計算的,每平方米交納6元,以此計算;

6、房屋產權登記費,房屋產權登記費用是一致的,都是每戶80元;

『叄』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了哪些稅費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3、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佔用面積×適用稅額

4、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5、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註:《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6、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

7、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

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8、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9、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後,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並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3)房地產前期准備階段涉及哪些稅費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活動的主要業務房地產是房產與地產的總稱。房地產開發可將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開發,也可將土地和房屋分開開發。房地產開發企業就是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它既是房地產產品的生產者,又是房地產商品的經營者。進行的主要業務有:

1、土地的開發與經營。企業將有償獲得的土地開發完成後,既可有償轉讓給其他單位使用,也可自行組織建造房屋和其他設施,然後作為商品作價出售,還可以開展土地出租業務。

2、房屋的開發與經營。房屋的開發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經營指房屋的銷售與出租。企業可以在開發完成的土地上繼續開發房屋,開發完成後,可作為商品作價出售或出租。企業開發的房屋,按用途可分為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的開發。

4、代建工程的開發。代建工程的開發是企業接受政府和其他單位委託,代為開發的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網路

『肆』 房地產開發涉及到的稅費有哪些從拿地到銷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徵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後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它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徵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伍』 請問房地產開發公司各個階段會涉及到那些稅收呢稅率是多少,怎樣計算

一、籌建階段。主要是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契稅,企業所內得稅。 二、生產經營階段。營業稅容5%,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內資),堤圍防護費、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等。 怎樣計算自己看看書吧,沒時間說那麼詳細,最復雜的是土地增值稅。

『陸』 房地產稅費包括哪些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版所得稅、房產稅、權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我國房地產稅收入佔地方稅收的70%以上,而外國一些發達國家僅在8%左右。

『柒』 房地產開發企業前期工程階段涉及的印花稅有哪些以及會計處理

一、稅金計算
(一)經濟合同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納稅人書立、領受的各種應納印花稅的經濟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都應根據合同的性質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粘貼並注銷,履行納稅手續。
經濟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計算應納稅額的基本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二)其他憑證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計征印花稅的其他憑證,主要是指營業賬簿、產權轉移書據和權利許可證照。
1、營業賬簿。營業賬簿的印花稅,分別按資金賬簿和其他賬簿計征。
資金賬簿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收資本金+資本公積金)×0.5‰
其他賬簿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賬簿件數×單位稅額
2、產權轉移書據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產權轉移書據金額×0.5‰
3、權利許可證照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證照件數×單位稅額
對同一憑證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的,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應按其中最高稅率計算納稅。
二、會計核算
企業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金」科目核算,可直接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繳納印花稅時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如果一次繳納印花稅稅額較大,需要分期攤入成本費用的,可通過「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即:繳納印花稅時應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分期攤銷已繳納的印花稅時,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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