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企業財務報告中的開發成本和開發產品分別指什麼
1、開發成本是指構成房地產商品售出條件的全部投入及包括分攤的配套設施費、環境綠化費和外管網等全部費用。
2、開發產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開發建設過程,並已驗收合格,符合國家建設標准和設計要求,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移交訂購單位。
或者作為對外銷售、出租的產品,包括土地(建設場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已完工開發產品實際上是開發建設過程的結束和銷售過程的開始。
(1)房地產開發產品指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開發成本在會計業務上的處理:
1、本科目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企業對出租房進行裝飾及增補室內設施而發生的出租房工程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出租開發產品經營業務中發生的按月計提的出租開發產品攤銷等,可直接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為進行資金的籌集等理財活動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等。
企業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和建築安裝工程費等,屬於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有關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項目中)。
應由開發產品成本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先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標准分配計入有關的開發產品成本。
3、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經營特點,選擇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核算方法。本科目應按開發成本的種類。
如「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和「代建工程開發」等設置明細賬,並在明細賬下,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② 房地產是什麼時候引入的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引入是從八十年代,也是伴隨著我們的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建設的發展模式開始出現。
在早期的起步階段是八十年代,第一次的調控是在93年,主要是中國的南方、海南、深圳、珠海、惠州、北海城市出現了房地產市場的過熱問題。隨後市場進一步恢復和發展,97、98年的時候又遇到了亞洲金融危機,從99年開始房地產市場進入了邁向市場化的新階段。
這裡面最有標志性的事件就是98年徹底停止了住房分配的制度。03年的時候碰到了上市的影響,之後的市場又進一步發展,而且引發了政府的一系列干預,這主要是控制投資規模,改善市場結構,打擊市場投機,未來趨勢相信是房地產大趨勢還是上升的。
1998 年以來,在發展型產業政策的作用下,尤其是市場化的經濟意識形態及一系列旨在促進房地產業市場化發展的制度機制的影響下,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進入了快速市場化的通道,因而,作為這一過程的結果,中國房地產業自身的市場化水平也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1998 年國家開始對住房制度實施徹底的貨幣化和市場化政策改革時,就已經明確了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市場化與社會化方向。在這一政策導向的作用下,中國房地產業在隨後的發展中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逐步實現了在住房產品的建設與資源分配、住房信貸與金融、房地產治理或政策調控等多個方面的市場化發展。
正如有觀點所認為的那樣,2000 年以來,中國房地產市場迅速成長,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和運行規則日趨完善,房地產市場出現了高度繁榮的格局。土地市場交易日趨活躍,存量房地產市場全面開放,房地產租賃市場初具規模,房地產金融市場高速發展,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加速發展,房地產市場體系不斷完善(高波,2009:12)。
中國房地產業的高度市場化首先表現為住房產品的開發與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程度提升。1998 年住房制度市場化與社會化改革之後,人們已經從傳統的計劃福利的住房體制中走出來,開始走向市場化的住房體制。在這一制度變革下,積聚了多年的居民住房消費得到了極大釋放。人們更容易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從市場獲得商品化的住房產品。
以人均住房面積為例,1997 年完全市場化的住房制度改革之前,全國人均住房面積為 17.8 平方米;而到了 2000 年徹底停止福利分房後,人均住房面積上升到了 20.3 平方米,比 1997 年增加了 2.5 平方米;到2010 年,這一數據更是超過了人均 30 平米,達到了人均 31.6 平方米。這一數據從側面間接反映了 1998 年以來中國房地產業市場化水平提升所帶來的好處。
③ 房地產企業開發的產品在什麼情況下需要繳納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是要繳納房產稅的。
徵收標准
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3)房地產開發產品指什麼時候擴展閱讀:
繳費途徑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並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自營)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4、第三個是付費通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付費通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注意事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中央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中央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
④ 房地產自行建造計量什麼時候用開發產品什麼時候用在建工程
如果是建來出售的就用發成本,建設好後就用開發產品
開發成本、開發產品是回房地產企業的專用答科目,在報表裡要並到存貨中,類似於製造企業的生產成本
產成品。在建工程在報表裡歸入固定資產項目,有的人會說一棟樓既可以說成是存貨也可以說成固定資產,區別是什麼?就是你持有的目的,如果是為了蓋好了賣那就是存貨,如果是為了蓋好了人員進去在裡面辦公,那就是固定資產。
⑤ 房地產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第一階段:理論突破與試點起步階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論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產權等觀點。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統建辦公室率先掛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開發總公司,拉開了房地產綜合開發的序幕。1982年國務院在四個城市進行售房試點。1984年廣東、重慶開始徵收土地使用費。1987至1991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起步階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政府首次公開招標出讓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台,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1年開始,國務院先後批復了24個省市的房改總體方案。
第二階段:非理性炒作與調整推進階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啟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開始啟動。1992年後,房地產業急劇快速增長,月投資最高增幅曾高達146.9%。房地產市場在局部地區一度呈現混亂局面,在個別地區出現較為明顯的房地產泡沫。1993年底宏觀經濟調控後,房地產業投資增長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產市場在經歷一段時間的低迷之後開始復甦。
第三階段:相對穩定協調發展階段(1995至2002年)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為新的消費熱點。1998以後,隨著住房實物分配製度的取消和按揭政策的實施,房地產投資進入平穩快速發展時期,房地產業成為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
第四階段:價格持續上揚,多項調控措施出台的新階段(2003年以來)
2003年以來,房屋價格持續上揚,大部分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明顯。隨之而來出台了多項針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政策。
詳細: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發展歷史大致這樣:首先從1981年開始,在深圳和廣州開始搞商品房開發的試點,在這以前,國內只有房地產開發,沒有商品房開發,事業單位或者企業單位造房子主要是用於內部職工福利分配的,包括政府造房子也是用於福利分配,沒有房地產市場。由於當時搞試點比較成功,後來就小范圍的開始試點開發。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深圳視察後發現特區搞市場經濟建設之後城市的面貌有翻天覆地的變化,其中房地產開發非常成功,認為開發區的經驗值得向全國推廣,於是他就吹響了中國房地產開發的號角,由沿海城市一帶開始展開,特別是在海南、北海、廣州、深圳等這些大城市,但時間不長,由於海南的房地產市場形成了嚴重的泡沫。
1993年朱鎔基總理到海南視察,發現海南的房地產市場已經失控,主要是土地市場迅速形成了非常嚴重的泡沫。於是朱鎔基總理一聲令下:停止銀行貸款。銀根收緊後使剛剛起來的房地產市場立馬遭到重創,造成的結果是從1993年下半年到1998年上半年,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始終波瀾不興。
1998年對中國房地產業來說是關鍵之年,分水嶺就是上半年和下半年,很多開發商在1998年上半年都熬不下去了,把土地紛紛賣掉退出市場。但是到了1998年下半年,在6月份左右,政策面開始發生變化,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房地產發展的政策,主要一個是取消福利分房,也就是意味著所人們要取得住房,都要到市場上去買房,通過市場來解決住房問題,這種政策使得有效需求在短期內爆發,並大幅快速上升。這政策的第一效應就是「趕末班車」——凡是有錢的單位紛紛購買現房,把當時市場上所有當時賣不掉的現房一掃而空。這時的房改政策提供了巨大的有效需求,而金融政策和稅收政策又創造出巨大的有效需求。不斷地降低利率,還有按揭門檻降低,當時首付只要30%、20%,有的銀行甚至提出零首付。還有價格政策,在這之前商品房的價格受到物價局的管制,不能隨便漲價,是限價的。但是在這時候取消了這些管制,為後來開發商漲價提供可能,這以後開發商自己喜歡怎麼定就怎麼定,開始亂漲價。於是1999年至2003年為中國房地產業高速增長期。2003年到達高峰,暴露出房價過高、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導致嚴重的社會矛盾,房地產業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2004年開始實施宏觀調控,主要特徵是收緊土地與信貸兩個閘門,以調控供給為主。
2005年中央進一步加大宏觀調控力度,主要特徵是供給與需求雙向調控,以調控需求為主。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2006年,成交量開始上升,但是好景不長,因為當長三角地區的房地產市場在下雪的時候,北京、深圳、廣州這些城市卻是一片艷陽天,房價漲得很快,就像以前的長三角,結果導致3月份調控的政策又進一步加強。
2006年的宏觀調控主要特徵是以調整房地產產品結構為主。目前的房地產正在發生一系列的轉變: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由以投資主導向以消費主導轉變、由短期投資向中長期投資轉變、由以土地為中心向以產品為中心轉變、由以增量市場為主向以存量市場為主轉變、由普漲普跌現象向有漲有跌現象轉變、由籠統市場向細分市場轉變。
中國房地產價格的走勢,1998年開始起到的房地產市場到2003年,這一輪的上揚達到高峰,然後從2003年到2007年都在頭部橫盤整理,2004年調控供給、2005年調控需求、2006年調控結構、2007年繼續調整,估計到2007年底差不多調整完畢,然後,隨著2008年奧運會這個東風的作用,中國新的一輪房地產,在把頭部轉化為底部以後,又有一波上揚。這個過程當中所有的風險被釋放、泡沫被消減、結構被調整,不合理的狀況被緩解,積壓的房子被消化,這就為下一輪發展夯實了基礎,從2008年開始新的一輪平穩增長,這是一個台階式的上揚,這是中國房地產發展的特徵。
⑥ 房地產業 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一 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水平
房地產業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為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做出了貢獻。據有關部門的統計,2003年直接拉動GDP增長1.3個百分點,間接拉動0.6~1.2個百分點。2003年中國房地產業在開發投資高速增長中,供銷兩旺,供求總量基本平衡,供應結構漸趨合理,價格走勢平穩的良好勢頭。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從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2003年的11.4平方米。2003年1~9月份房地產開發完成投資6495億元,同比增長32.8%,高於固定資產投資增幅(31.4%)1.4個百分點,占同期固定資產投資的25.1%。商品房施工面積增長27.8%,其中,新開工面積增長30.4%。購置土地面積2308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4.7%,增幅平穩下降。土地開發面積11368萬平方米,同比增長38.9%,與前兩年增幅持平。商品房竣工面積增長34.9%,銷售面積增長35.9%。銷售面積增幅大於同期竣工面積增幅1個百分點。通過2003年12月「國房景氣指數」所屬的八個分類指數的走勢與10月相較,房地產市場呈現2升6降的格局。其中,竣工面積、土地開發面積、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空置面積和資金來源分類指數呈現下降趨勢;房地產開發投資、新開工面積分類指數繼續保持上揚勢頭。可以說,中國房地產市場總體上是健康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房地產業發展中仍然還存在一些不利因素,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二 中國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①資源的浪費與流失。由於開發失控和無序發展,導致土地資源的大量浪費和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1992~1993年的「開發區熱」和「房地產熱」高潮時全國形形色色的開發區達上萬個,規劃佔地1.5萬平方公里,相當於全國當時的城市建成區總面積,而真正實現有效開發利用的僅為2%左右。
②商品房空置量增加,而且正在進一步擴大。僅1993年底商品房空置面積達到5000萬平方米,此後這一指標持續上升,2000年達9000萬平方米。截止到2003年11月底商品房空置面積已突破1億平方米,同比增長6.5%,其中,空置一年以上商品房面積為4220萬平方米。國際慣例商品房的空置率一般是控制在10%左右,而中國房地產開發的空置房已超過了這個指標。雖然建設部領導多次強調消化空置房,許多地區空置房也有些下降,但總的情況來看,中國的空置商品房仍然繼續上升,現已接近20%。
③房地產開發中的短期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開發單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致使建築密度過高、容積率過高,缺少綠色空間,一些房地產開發建設忽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
④房地產業發展與金融業關系尚未理順,房地產開發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房地產金融基礎體系欠完備,國外發達市場經濟國家住房消費信貸一般佔到整個房地產信貸總額的70%左右,而我國消費信貸占房地產信貸的比例不到10%,僅占銀行全部貸款總量的1%。實現可持續發展是中國房產業面臨的一項戰略任務。
三 中國房地產業的可持續性分析
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資源在當代人群之間及代與代人群之間公平合理的分配」。因此,房地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就是既要滿足當代人對房地產的各種需求,又要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為後代人的生產生活創造必要的空間發展條件。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應把房屋、業主和環境三要素作為一個整體,重視對自然資源的使用和保護,爭取實現向自然的索取與對自然的回報之間的平衡。其目標包括:房地產業的發展既要與整個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相協調,也要與地方區域經濟的發展相協調;房地產業的發展要與人口發展、環境發展、資源利用相協調;房地產業的發展既要滿足當代社會的需求,還要考慮後人開發的餘地,決不能進行掠奪性開發;房地產業的發展要使開發效益與資金效益得到較好的協調。從而實現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住宅業的穩定協調發展、房地產市場完善與人居環境的改善等多方面目標和要求。從而,推進中國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
①合理利用土地資源,避免浪費。土地資源是房地產業發展的命脈。但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資源的永續利用是實現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房地產市場發展與人居環境改善的基本前提,對於有限的土地資源,要按照可持續原則開發利用。在中國的城市化進程中,房地產開發通常是對城市邊緣土地進行開發,因此要注意保護好這一地區的農用地,防止過多的農用地成為城市建設用地。農地轉變為非農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規定,有關的政府部門應該嚴格把關。對於已經成為城市建設用地的農用地,要提高其使用效率。嚴格執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規定,即對未投資開發或投資未達到一定比例的土地,嚴禁轉讓;在一定時間內不進行投資的,政府應無償收回,從根本上抑制炒地皮、哄抬地價現象的發生。要根據城市規劃,對各類用地及郊區新入市的農用地合理配置,以實現土地資源高效配置。
②重視環境保護,維護生態平衡。房地產業發展要與人口發展、環境發展、資源利用相協調。生態保護水平的差異,將會極大地影響房地產的價值,房地產生態價值的實現是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在開發的同時做好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使房地產業成為城市生態經濟的有機組成部分。在開發的過程中要做好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建設,塑造環境優美、和諧的社區。在2003年9月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城市開發專業委員會在北京珠江國際城舉辦的「房地產文化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們一直認為,21世紀的房地產競爭已經逐漸上升到文化競爭,在知識經濟條件下,文化力比政治力和技術力對房地產業的作用更持久,更廣泛,更深遠。
③完善房地產金融體系,建立和發展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長期以來金融信貸一直是制約房地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房地產業進一步發展一直面臨資金來源、期限錯配、資金流動性等的約束。為實現房地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完善房地產金融體系,著手研究建立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實現抵押貸款的證券化,將一、二級市場作為一個整體納入金融大循環,打通房地產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聯系。根據統計,世界個人住房貸款佔全社會貸款比為20%,但我國卻只有1.6%。鑒於我國房地產業有效需求不足的現狀,房地產金融信貸應更多地向消費信貸轉移,實現房地產業的生產——消費的良性循環。
④加快制度創新和科技創新。第一,長期以來,中國過分注重對增量房地產征稅,而忽視了對存量房地產征稅。優化稅收結構是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源泉。第二,企業在觀念、產品方面的創新。不能片面追求環境、降低容積率、人均居住用地超過規范要求。房地產業必須進行環境成本核算。由於中國執行的是土地資源無價或低價、產品高價的價格政策,壓制了資源再生產活動的積極性,刺激了人們對土地的消費需要,乃至浪費。因此,實現房地產業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第三,是消費觀念的創新。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住房消費往往有梯度消費意識和借貸消費意識,導致中國房地產市場潛在需求大,有效需求相對不足。因此,更新消費觀念促進潛在需求的轉化,是保證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第四,要注意在市場服務領域的創新。實現中介(經紀)、物業管理有新的形式和內容,住房貸款等繁瑣的手續要簡化、科學、利於操作。第五,中國房地產業目前已處於數量和質量並重的時代,而作為創新主體的企業要生存並壯大,惟一的出路是創新。
⑤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督,健全房地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在促進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政府有兩件必須要做的事情。一是減少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政府行為,根除腐敗,杜絕暗箱操作,嚴格執法,取消不合理收費。二是逐漸完善房地產相關的法律法規。目前,雖然中國已經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法》,實踐證明這兩部法律對於1990年代的房地產市場的規范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我們要注意到現在房地產已步入較為理性發展的階段,已購土地是否能在兩年內開發應當由企業根據市場狀況自己決定。有些企業擔心管理部門收回,而不顧市場需求強制性進行開發投資,把上一輪的過量批地變為新一輪的過量開發,這種做法勢必帶來不良後果。這就要求政府要盡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此外,還要保證房地產法規與其他法律法規的協調配合,要在其他法律法規中充實有關房地產的內容。
四 中國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
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是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研究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很多專家學者對此進行了探討。評價指標體系大都從人民生活、經濟、環境三個方面進行綜合。根據胡學鋒(2000)提出的評價指標,人民生活方面主要反映收入增長及人口的增長與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相互促進作用,包括人均居住面積、居民住房成套率、居民居住面積、住房價格收入比、房地產業從業人員增長率、銀行住房消費貸款增長率、城鎮人口增長率等7項指標。經濟方面反映的是房地產業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性和相互影響,有房地產業增加值、人均房地產業環保增加值、房地產企業環保總資產貢獻率、房地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房地產企業環保全員勞動生產率、房地產企業環保成本費用利潤率、房地產價格指數、房地產銀行貸款償還率等8項指標。環境反映房地產業的生態效益,包括全社會房屋使用效率、房地產開發小區綠化覆蓋率、建築垃圾及污水排放量、土地有效利用率、土地開發面積增長率、農業用地被徵用面積增長率等6項指標。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fdc/654846.htm
⑦ 房地產企業開發的產品如何確定完工時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回辦法〉的通知》(國稅發答[2009]31號)規定,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包括土地的開發,建造、銷售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除土地開發之外,其開發產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視為已經完工:(1)開發產品竣工證明材料已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2)開發產品已開始投入使用。(3)開發產品已取得了初始產權證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完工條件確認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01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開發的開發產品,無論工程質量是否通過驗收合格,或是否辦理完工(竣工)備案手續以及會計決算手續,當企業開始辦理開發產品交付手續(包括入住手續)、或已開始實際投入使用時,為開發產品開始投入使用,應視為開發產品已經完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規定及時結算開發產品計稅成本,並計算企業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